石景山区首批10家统战社团基地授牌
石景山区首批10家统战社团基地授牌

授牌仪式现场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委统战部关于统战社团创新发展的要求,11月23日,石景山区基层统战工作创新发展交流会暨首批统战社团基地授牌仪式在金苹果文化小院举办,北京市委统战部副部长祁金利,石景山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陈婷婷共同为首批10家统战社团基地授牌。


  授牌仪式前,一行人前往北京燕京八绝博物馆和金苹果文化小院进行实地探访,深入了解统战社团基地建设情况。随后召开交流会暨授牌仪式,会上各统战社团基地代表分别介绍企业发展情况和自身特色,并表示将做好基地建设工作,为统战社团搭建展示平台及活动空间,进一步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凝聚团结更多统战代表人士。


  苹果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梁学刚在授牌仪式上表示,作为属地街道,将大力支持统战工作与基地建设,夯实基层统战工作基础,使各领域统战人士更加紧密联系在一起。

石景山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陈婷婷致辞

  石景山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陈婷婷在致辞中首先对北京市委统战部、属地街道及社团基地对石景山区统战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她表示,此次为统战社团基地授牌是石景山区统战事业发展的里程碑,首批授牌的10家基地是石景山区最具国际范儿的统战资源,是主动发挥自身优势,将同心圆画的最好的优秀代表人士,是最具代表性的行业领军人物,最具情怀的统战精英,希望各基地下一步继续举旗帜,聚人心,融资源,展形象,育新人,注重发现、涵养、培育党外人才,积极为统战社团培养优秀的后备人才队伍,提供强大人力支撑。

北京市委统战部副部长祁金利致辞

  北京市委统战部副部长祁金利中充分肯定了10家统战社团基地在服务社会、推动石景山区统战工作发展方面发挥的作用。同时对下一步统战社团基地建设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有空间。统战社团日益发展,对活动空间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应充分保障统战社团的活动空间;二是有文化。在基地建设中应充分融入统战文化元素,通过设立宣传栏等方式介绍宣传统战知识;三是有温度。提升基地自身管理水平,做好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四是有活力。统战社团发展的生命力在于活动,应因地制宜举办更多有成效的活动,通过各类活动引导统战人士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北京市委统战部知工处处长张猛,事务中心主任李飞,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苏文颖、苹果园街道办事处主任梁学刚、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彭玉春共同出席了此次活动。

交流会现场

  石景山区委统战部在考虑工作实际,并结合统战社团的地域分布、行业领域、特色优势等情况,经反复酝酿、优中选优而定。首批基地既有燕京八绝博物馆、古香道文化陈列馆等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和对外交流基地,又有律师、网络人士自由职业人员创新实践基地;还有基层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研学和为侨服务、侨商文创发展基地等,覆盖各行各业,进一步推动了社会资源整合,实现凝聚各领域统战人士,画出最大同心圆的目标。

安徽淮南:“无讼”建设开启多元解纷新篇章

  原标题:淮南:“无讼”建设开启多元解纷新篇章

  安徽省淮南市两级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无讼村(社区)”建设为抓手,不断汇聚专业解纷资源,拓宽多元解纷渠道,引导群众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化解,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委派调解案件19375件,诉前调解成功9842件,比去年同期增加了61%。

  强劲推动诉源治理

  社会治理的最好办法,就是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只有在源头减少纠纷,诉讼案件才能减少。2020年3月,淮南市委专门成立“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淮南市委政法委、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淮南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无讼村(社区)”创建的实施意见》,提出通过“无讼村(社区)”创建活动,实现全市刑事发案、民事诉讼、信访总量、重大事故发生率下降,以民商事纠纷案件数和民商事案件万人成讼率为主要抓手,推动形成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构建化讼、息讼、止讼的“无讼”创建工作氛围和工作格局。力争到2020年12月底,“无讼村(社区)”创建命名数达到全市村(社区)的20%以上;到2021年底,达到50%以上;到2022年底,达到80%以上。

  为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无讼村(社区)”建设,淮南市委政法委、淮南中院、淮南市司法局解决组织领导、人员配备、办公机构等问题,强化对全市“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的考核。各区县政法委、法院、司法局定期召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进会,分析研判矛盾纠纷起因,找准解决纠纷的路径及方法,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人民调解员进行系统化、专业化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和业务水平,使调解员队伍更加专业化。

  淮南中院从今年第一季度开始建立民商事案件万人成讼率季通报制度,不仅对各县区和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的万人成讼率进行公布和排名,还对案件分布情况和万人成讼率的运行态势进行分析,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各基层法院向各辖区“无讼村(社区)”共选派51名“无讼”指导员,并在各辖区选聘133名威望高、热心调解的村、社区干部担任调解员,发挥他们人熟、地熟、情况熟的天然优势,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200余件,为诉源治理打下坚实基础,从源头上控制矛盾纠纷的产生。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根据就近原则,在“无讼村(社区)”设立法官工作室,确定17名员额法官对接17个“无讼村(社区)”的代表,平日电话、微信联系,每月用半天时间到法官工作室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努力实现纠纷不出村、社区。谢家集区孤堆回族乡杨岗村是谢家集区人民法院的“无讼村共建点”,法官指导该村由10名威望较高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组成人民调解委员会,帮助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从法律知识、调解技术等方面进行培训,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杨岗村已连续多年无刑事案件、群体性信访事件,零星进入诉讼程序的民事纠纷也经调解及时息诉止争。

  据淮南市委政法委、淮南中院、淮南市司法局最近通报的1至9月全市法院民商事万人成讼率及全市“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情况显示,2020年1至9月,全市法院新收民商事一审案件20940件,同比下降8.23%,民商事万人成讼为52.86件,同比下降8.27%。其中寿县人民法院民商事万人成讼率最低,每万人31.72件。全市已创建“无讼村(社区)”166个,占全市村(社区)的15.38%。“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汇聚专业解纷力量

  家住淮南市大通区的周某驾驶三轮电动车掉头转弯时,与赵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赵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交警部门认定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周某迟迟不肯赔偿,赵某到大通区法院递交诉状时,立案法官考虑到案情简单、事实清楚,在征得赵某同意后,由调解员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王福珍向双方讲法律、讲道理,经过多次沟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周某一次性赔偿赵某11.5万元。

  这是大通区法院诉前化解交通事故纠纷的一个案例。

  面对道交案件逐年上升的趋势,2015年5月,大通区法院与淮南市交通警察大通大队、大通区司法局和淮南市保险行业协会建立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保险行业调解、诉前调解“四调联动”工作机制。大通区法院在交警大通大队道路交通事故理赔中心设立诉前调解室和巡回法庭,由1名法官和1名人民调解员驻点,开展立案接待咨询、诉前调解及简易案件的速裁,对人民调解协议依法进行司法确认。快速调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有效节约了当事人司法成本。

  淮南市两级法院着眼群众司法需求,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行积极探索。先后制定保险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涉侨纠纷等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意见,建立涵盖交通事故、劳动争议、保险纠纷、涉侨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纠纷等十几个领域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机制,理顺管辖范围,确保需要调解的案件能顺利分流,分流后有专人负责,办结之后有卷可查。今年上半年,淮南中院又与淮南市司法局、市人民银行、市银保监会联合制定下发《关于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与淮南市发改委、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力推进金融纠纷和价格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和诉调对接工作。

  为充分保障诉前解纷与诉讼衔接的顺畅高效,淮南全市基层法院邀请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等调解组织进驻法院,充分发挥专业调解组织优势。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早在2010年3月就成立诉前调解中心,专门负责诉调对接、指导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调解质量评估等工作。还专门建立诉讼指导工作室,聘请退休法官指导当事人依法诉讼,告知诉讼风险,引导其采取诉前调解方式,高效便捷地处理矛盾纠纷。帮助当事人避免因不当诉讼造成预期目的不能实现、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等后果。自诉前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共调解案件14624件,又快又好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效缓解了法官办案压力。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实现“法官服务站”乡镇全覆盖,和当地知名的“老娘舅”调解组织联袂化解矛盾纠纷。凤台县人民法院建立家事调解室,选聘长期从事婚姻家庭工作的人员担任家事调解员,以柔性司法探索灵活性、温和性的家事调解,今年以来共调解案件478件,调解成功184件。潘集区人民法院创建劳模调解委员,吸纳了10名国家、省、市级劳动模范。这些劳动模范分属辖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等不同领域。充分发挥劳动模范的先进性、影响力、社会地位、威望及价值引领作用,化解他们各自领域内的矛盾,推动非诉讼纠纷的解决。潘集区法院还引入淮南市正诚公证处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专门聘请2名调解员从事诉前调解。调解员根据调解结果制作可供执行的公证书,迄今已调解成功72件。

  提升在线解纷效能

  寿县君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豪物业)于2019年4月张贴公告,宣布退出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但在6月正式退出时,没有对业主多缴纳的物业管理费及时退费。业主纷纷提意见,君豪物业当时回复会将业主预交的物业管理费移交至下一个物业公司,但接手的物业公司到位较迟,君豪物业并未移交预收的费用。业主寻求政府相关部门解决时,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实质化解。41位业主陆续将君豪物业诉至寿县人民法院。

  为尽快化解这起群体性纠纷,寿县法院将这批小标的额案件引入速裁程序。法官利用在线调解平台和业主代表进行沟通。通过释法析理,劝导双方根据当前物业实际情况解决问题,最终达成调解方案。君豪物业同意将收取的物业费退还业主80%。10月15日,寿县法院通过线上调解,41件物业合同纠纷案全部履行完毕。

  为提高解纷的效率和效果,淮南市两级法院以“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等信息化建设成果为支撑,推行“互联网+调解”工作模式,实现诉前调解与司法确认的无缝衔接。全市两级法院均安排专人向当事人介绍手机APP诉讼服务下载路径,指导群众使用在线诉讼,提高网上诉讼服务平台的使用率。淮南中院定期督促两级法院使用诉讼服务平台进行在线调解、法律文书送达等工作。对诉前委派调解的案件,通过平台推送给调解员,提高了效率。调解员接收案件后,可通过平台利用音视频的方式调解案件、线上签署调解文书,既提高了调解效率,又节省了调解成本。

  田家庵区法院2017年8月启用在线调解工作平台,选派16名调解经验丰富的专职调解员上线。专门在网上介绍调解员擅长的调解领域,方便当事人根据案件性质自主选择调解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该院通过电话调解、微信调解、在线平台调解等多种无接触的调解模式开展工作,在线调解成功146件。

  疫情发生后,谢家集区法院迅速转变工作思路,不断完善“云上办案”机制。在单位微信群开展在线办案技能业务培训,精心指导当事人进行线上诉讼平台操作,确保线上参与诉讼活动时,能找得着、连得上、办得了。大力推行“网上办”“不见面”,特别是“隔空”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调解涉企纠纷144件,有力地保障了企业复工复产。

  今年以来,淮南市两级法院在线推送调解案件14478件,调解成功8173件;音视频调解1280件,调解成功934件。

  在今年9月召开的全省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上,淮南市有四家法院、四名个人分别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记者 周瑞平 通讯员 石兴辉 方硕)

津冀两地“山楂树之链”

  燕山山脉东端,古长城以北,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351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森林覆盖率超过70%,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山野间,满是一人多高的山楂树。深秋时节,红玛瑙般的果实缀满枝头,布满山头,果农们忙着采摘、搬运。

  距离青龙县200多公里的天津市武清区的一家饮料企业内,车辆穿梭,机器轰鸣,整车的山楂被推上生产线,经过一系列复杂的工艺后,压榨成汁。一条承载着两地人几十年情怀与梦想的“山楂树之链”正在形成。

  赌一把:30年旧爱重拾

  晌午刚过,高金松踱着小步到村边山坡下溜达,在他身后,过去的荒山早已被翠绿的植被覆盖,一进十月,这片翠绿间窜出来一簇簇喜庆的红色,这便是当地的特产“燕瓤青”铁山楂。临近收获,老高紧蹙眉头,心里盘算着他的“赌约”。

  高金松是草碾乡高庄村党支部书记,2018年以前,他所在的青龙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过去靠开矿炸山富了几年,但并不长久,随着钢铁行业产能过剩,当地铁矿产业出现断崖式崩塌,老百姓又过上了穷日子。峰峦叠嶂、沟壑纵横的青龙县要想长久发展,还得把传统的山楂种植业拾起来。

  说起山楂树,当地百姓是又爱又恨。在与村民们闲谈间,记者了解到,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在大力发展经济作物的号召下,青龙县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瞄准了山楂树。“漫山遍野的山楂,红彤彤一大片,几乎家家户户都在种,规模比现在可大。”高庄村村民张祥至今仍记得当年的盛况。

  山楂树三年结果,五年成形。很快,农户们的山楂蜂拥上市,产能严重过剩,价格急剧下降。加上交通闭塞、缺乏加工产业,只能指望山楂贩子来收。年景不好时候,要么赔钱卖,要么烂在地里。

  山楂贩子在当地被称为“老客儿”,每到十月出头,有辽宁、山东等地的“老客儿”们接踵而至,老百姓一分一分钱地往上要价、贩子一毛一毛地往下砍。当地特产的传统山楂个头小、口感酸,要价也不硬气,村民们为此没少受气。

  “因为装山楂的袋子钱谁出导致贩子扬长而去的事时有发生。”张祥说,到了90年代后期,很多坚持不下去的村民把山楂树砍了重新种庄稼。张祥自认为是村里庄稼人中的“懒汉”,在“砍树潮”里他“嫌麻烦”,留了2亩地山楂。正是这无意的“偷懒”却让他在最近几年捡到了“便宜”。

  随着国家脱贫攻坚政策红利落实到村里,近些年,村村通上了水泥路,来村里收山楂的“老客儿”换成了山楂加工企业,山楂的收购价也从1毛涨到5、6毛钱。

  青龙县拥有悠久的板栗种植历史,在附近市县具有较高知名度。高金松算了笔账,同样面积的山楂只要收购价格超过6毛钱就比板栗挣钱。看着山楂价格往上蹿,青龙县各个乡村里重新种山楂的人又多了起来。

  除了此前剩余的200多亩,去年,高金松带领全村新栽了1200亩山楂树,总量达到1400亩以上。全村共有近3000亩土地的高庄村,如今一半种了山楂。“今年山楂能收获近200吨,几年后就能突破1000吨,山楂产业脱贫指日可待。”高金松信心十足。

  “再次‘重仓’山楂,不担心重蹈覆辙吗?”记者提出疑问。

  “凡事都有风险,想发展就必须‘赌一把’。”高金松斩钉截铁道。

  定心丸:30年保价收购协议

  高金松之所以敢赌,很重要的原因在于一份30年的山楂收购协议。协议双方是高庄村和天津冠芳集团——一家有着二十多年历史的饮料生产企业。

  生产可乐、苏打水、果茶……给国内外的饮料大品牌做了一圈儿代工,冠芳集团董事长单玉明却始终觉得,这些产品虽然能赚钱,但对社会的贡献还是小。“花甲之年,情怀仍在。”年轻时当过兵的他,最爱说的话是“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脱贫攻坚号角吹响,这个“老兵”觉得自己得做点什么,他转头瞄准了农副产品深加工的发展路线,想“把富裕送进深山”。

  2015年,冠芳集团注册了“山楂树下”商标,开始打造山楂果肉果汁饮品。“那几年,为了做出最好的山楂饮品,我们在全国寻找品质好的山楂,最终将重点瞄准了青龙县。”

  青龙县的“燕瓤青”铁山楂,皮硬、酸涩、直接入口并不好吃。“所以果子的价值在当地老辈儿人那里没有体现出来。”在对青龙县的考察中,单玉明发现,曾经不起眼的铁山楂却是制作山楂饮品的“宝贝”——这里日照强、土壤好,山楂果品出浆率高,香气足。

  但最大的问题是,在青龙,山楂树的种植比较零星,没有形成规模,产量并不高。

  为解决这个问题,单玉明决定在青龙县建立山楂种植基地,签订山楂收购协议,一方面,激发农户积极性,扩大种植规模;另一方面,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山楂品质。

  高庄村是青龙县远近闻名的贫困村,全村394户,人口95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59户、449人。为帮助高庄村脱贫,近年来,当地政府投入人力、物力,对高庄村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但始终缺乏扶贫产业。

  在得知冠芳集团山楂种植基地的筹建计划后,政府牵线搭桥,双方一拍即合,将高庄村作为首批山楂种植基地示范村之一,一口气签订30年保价订单式收购协议,解决了两代人的后顾之忧。

  稳定的销路给村里人带来了信心。今年91岁的退伍老兵梁财曾是建档立卡贫困户,靠着山楂这几年的收成脱了贫。“现在的山楂价格高,还不愁卖,去年家里一亩山楂就卖了2000多块钱,今年又和小儿子一起新栽了130多棵山楂树,全部成活,长势也很好,等着两年后收获。”梁财说。

  很快,在青龙县,一个个山楂种植基地拔地而起,农户们一边整合原有荒废的山楂林,一边科学栽种新山楂树。

  “这两年,大伙儿种了不少山楂树,种植面积达到3万亩,产量3万吨。三年后,有望突破5万亩、5万吨。”今年64岁的青龙县林业局前局长王仕林已经退休,如今担任冠芳集团青龙县山楂种植基地顾问,对接企业和种植户,签订了一批收购协议,期限从10年到30年不等。

  “山楂树寿命长、病虫害少、好管理,特别适合劳动能力下降的老年人,我们称之为‘夕阳’产业,如今正在步入正轨。”王仕林说。

  在青龙县干沟乡,管理着1300多亩山楂树的种植基地负责人田丽敏告诉记者,经营了十几年果园,种山楂只见赔,没见过赚,但这两年她又种下了上万棵山楂树,“保价收购协议给我们了定心丸,去年的收购价格是1.1元一斤,达到历史新高,今年由于疫情影响,市场价大幅下滑,但是我们也得到了超出市场价20%的收购承诺。”田丽敏说,如今不仅自己对山楂产业充满信心,周边很多贫困户的生活也得到改善。“基地里常年聘用30多名工人,都是本地贫困户,忙的时候,得有一两百人。”

  产业链:收储运销促长效脱贫

  每年的10月中旬至11月初是山楂的集中收获季,前后持续近一个月,漫山遍野的山楂要完成采摘、运输、销售,稍有耽搁,一年到头就白忙活,关键制约因素在于缺乏有效的储存手段。

  “过去农户储藏山楂,只有一个办法——地窖,但自家地窖空间不大,储存量有限,存上两三个月就到了极限。”王仕林说,以前一到10月份,农户就开始四处奔走联系销售、组织采摘,生怕晚一步被人抢去生意。而现在,临近10月底,红彤彤的山楂挂在树上,大伙儿还不着急,因为有人管收,而且一下树就能进冷库。

  青龙县百峰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韩云庭长期从事板栗产品生产销售,如今增添了一项新业务——新鲜山楂的储存和运输,承担起青龙县山楂种植户和天津冠芳集团之间的纽带作用。

  今年9月,在青龙县当地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下,占地3万平方米、山楂储存能力5万吨的山楂冷藏储存项目建成投用。“零下十八度的低温储藏是我们和冠芳反复研究、试验后确定的储存标准,能够最大程度保证山楂口感、营养不变。”韩云庭说。

  连日来,一批批新收获的山楂运进了韩云庭的冷库,他粗略估算:足足有3.6万吨,比去年多出50%以上。“多亏了新建成的冷库,基地和农户的山楂储藏全部有了保障,又能给天津持续供应鲜果。”韩云庭说。

  而此时,在天津冠芳可乐饮料有限公司车间里,一款瓶身醒目标注100%果汁含量的山楂饮料产品刚刚下线。

  单玉明介绍,今年的疫情让企业销售计划推迟了5个月,为了不让销售亏损延续到果农身上,单玉明决定山楂收购仍按原计划进行。“山楂消化能力下降,我们想办法解决,但绝不能伤农心。”单玉明指着即将上市的100%果汁含量的山楂饮料说,“这不,我们提前推出了这款压箱底产品,能额外增加30%的库存消耗。”

  山楂产业链条的建立不仅解决新鲜山楂的储运难题,更成了当地农户就业的“蓄水池”。青龙县副县长柳雪松介绍,随着山楂产业的快速发展,青龙县成立了山楂产业协会,按照“公司+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为青龙县及周边农民种植山楂提供了可靠产销保证,每年直接带动3000多农民就业,实现工资性收入5000多万元,山楂产品溢价又帮助农民增收5000多万元;间接帮扶357个贫困村、17095户、49941人,每年帮助贫困户增收600万元。

  柳雪松还告诉记者,为促进山楂产业发展壮大,青龙县一方面加强山楂生产收购运输质量管理,确实保证山楂储存质量;另一方面,积极对接包括冠芳集团在内的山楂相关产业落地生根,真正实现产业本地化,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今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脱贫不脱政策”和防返贫是贫困地区的重点任务。“山楂种植大丰收,每年还能领到扶贫股金分红,再加上其他各种‘进项’,我们老两口今年收入2万多元不成问题。”秋风吹过,57岁的青龙县双山子镇农民莫彦学脸上笑开了花。(记者雷琨、王宁、王晖)

北京:设立行政诉讼监督研究基地

  原标题:为行政诉讼监督引入“智囊团”

  本报讯(通讯员 路晓芳)近日,北京市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研究基地设立仪式在该院举行。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的部署要求,加强首都检察机关行政诉讼监督专业化建设,促进行政法学理论更好指导司法实践,推动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北京市检察院研究设立行政诉讼监督研究基地,并会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等共同加强研究基地建设。

  据悉,该基地将依托北京市检察官协会行政诉讼监督专业分会,发挥首都高等院校法学理论研究资源优势,对行政诉讼监督实践中亟须解决突破的重大问题开展基础理论研究。同时,搭建理论研究与检察实践互动交流平台,集中检察机关内部、高等院校、知名律师群体等智力资源,对行政诉讼监督应用实务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咨询论证,为新时代首都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基地将逐步推出一批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监督关键问题的研究成果,发现、培养一批理论研究与实践能力兼备的行政诉讼监督专业人才,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检察制度发展完善。

  设立仪式上,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宝跃宣读成立行政诉讼监督研究基地的决定。北京市检察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以及北京市律师协会代表就成立研究基地会签共建协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龑、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毕文胜代表共建单位致辞。

  设立仪式上,首都高校专家学者、北京市律师协会优秀律师等基地研究员被颁发聘书。

陕西省检察院:检校合作推进行政检察研究

  原标题:检校合作推进行政检察研究

  本报讯(记者 倪建军 通讯员 杨凯)陕西省检察院与西北政法大学日前联合举行行政检察研究基地揭牌仪式。双方一致认为,加强行政检察工作是主动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盼的具体举措。研究基地要积极发挥理论研究平台作用,加强行政检察职权配置和运行规律特点的研究,提升理论研究的层次和水平,积极发挥人才培养摇篮作用,通过专家授课、案例教学、专题研讨、人才双向培养等形式,助力提高行政检察队伍素质能力。要积极发挥实践和探索阵地作用,借助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理论研究资源和专业力量等方面的优势,及时解决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为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贡献力量。

深圳出台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规 加班太多将被“强制休假”

  深圳出台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规,明年1月1日起实施

  加班太多将被“强制休假”

  业内专家认为,强制休假的新规出台有一定示范效应

  阅读提示

  10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提出推行强制休假制度,以更好地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作为国内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规,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不少网友对推行强制休假制度表示支持,但也直言担心无法改变“996”的工作模式。业内专家认为,强制休假的新规出台有一定示范效应。

  带薪休假制度由来已久,但是落实率并不高,许多员工表示“想休,但不让休、不敢休”。10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以下简称《健康条例》),提出推行强制休假制度,以更好地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

  作为国内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规,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实施后,休假制度能否真正落地?

  职工:支持新规更期待落实

  《健康条例》明确,推行强制休假制度,用人单位应当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安排员工作息时间,对脑力和体力劳动负荷较重的员工,实行轮休制度,避免对员工健康造成人体机能过度损耗或者身心健康伤害。

  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员工带薪休假制度,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和工会等组织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落实员工带薪休假制度的监督检查。

  该项内容引发公众广泛关注。实际上,带薪休假20多年前就被写进了我国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更是对职工的年休假天数等进行了具体规定。然而执行过程中,休假制度难以完全落实。

  不少网友对深圳推行强制休假制度表示支持,但也直言担心无法改变“996”的工作模式。

  网友“一笑生花”表示,公司单休已成为默认的规定,法定节假日加班也没有三倍工资,更不用说带薪休假。

  也有员工向记者反映,公司基本能落实带薪休假,但变相加班很难避免。在深圳市南山区一家房地产公司工作的潘女士告诉记者,公司年轻人多、竞争压力大,由于采取绩效工资,工资水平取决于工作量,加班成常态。“支持推行强制休假,能让员工工作起来劲头更足,希望制度落实到位。”

  专家:新规出台有一定示范效应

  记者从深圳南山区高新园区工联会了解到,一项对企业及职工的抽样调查显示,有38.17%的员工对自身发展问题存在困扰与迷茫,出于工作和就业的压力,员工担心休假影响自身发展和劳动报酬,只能将休息时间让位于工作。

  调查还显示,由于园区企业大部分处于初创阶段,通常采取减员增效的手段,定岗定员定工作量,一旦安排休假,岗位无人员替代;同时,部分企业绩效考核、调休轮休制度不够完善,导致员工加班后调休、轮休实施难度较大。

  在此背景下,业内专家认为,强制休假的新规出台有一定示范效应。

  “强制休假的制度安排,鲜明地体现了法定休息休假制度的劳动基准法属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指出,法定休息休假制度对劳动者群体、用人单位以及劳动力市场、社会保险负担等有长远影响。放弃休息休假,不仅会导致劳动者身心受损,也会引起劳动力供给增大和劳动力价格下跌,同时造成依法休假的企业用工成本相对上涨以及过劳劳动者的工伤风险增加。

  高新园区工联会副主席廖志恺认为,深圳推行强制休假制度是对企业、员工规范休假的引导,促使企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减少对员工身心健康的伤害,使得员工的基本劳动经济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要加强对企业的过渡性引导

  深圳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法规对劳动负荷过重确实难以界定和制定具体标准,写入该部分内容,主要还是在于引导用人单位和员工树立健康工作理念,因此条例中没有制订具体的法律责任。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院长唐任伍公开建议,下一步要认真研究条例的可行性、监管成本有多高、企业不执行怎样进行惩戒等问题,并呼吁尽快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

  廖志恺认为,落实强制休假,不仅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更要加强对企业的过渡性引导。“要给予企业合理的内部整顿优化期,加强指导”。

  沈建峰表示,在当前实践中,还存在不少忽视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的现象,法定休息休假制度的落实需要通过公权力执法来保障,即通过劳动监察来保障。也应尽快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加强执法力度。

  还有专家建议,休假制度既要保障职工休假权,又不宜大幅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推动落实可以对企业多一些实实在在的鼓励,如减免税收等,尽量做到企业和职工的“双赢”。(记者 刘友婷)

内蒙古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

  人民日报呼和浩特11月8日电(记者张枨)日前,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内蒙古医保部门不断巩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形成综合保障机制,梯次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提高大病保险倾斜力度,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大病保险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全覆盖,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4万元,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达到60%以上。目前,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年度救助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

  《人民日报》(2020年11月09日17版)

江苏宿迁持续深化非诉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创新

  原标题:江苏宿迁持续深化非诉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创新

  “我都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了,没想到10天就解决了,效率真是太高了!”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顺河镇经营塑粉生意的许某拉着江苏苏誉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倩的手高兴地说。此前,许某因与陈某的货款纠纷而对簿公堂,没想到法院指派刘倩作为诉前调解员调解该案,10天就让他拿到了陈某所欠的68000元货款。

  今年以来,宿迁市以打造市域社会矛盾解决“终点站”为目标,将非诉纠纷化解工作纳入法治宿迁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考核,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着力打好矛盾纠纷化解“总体战”和“阻击战”。截至今年7月,全市非诉和各类调解机构接收法院系统移送调解案件19655件,调解成功6960件,调成率35.4%,诉前化解纠纷数位居全省第一,全市法院系统新收民商事一审案件数较去年同期下降31.29%。

  畅通人民调解“主渠道”

  今年以来,宿迁市在非诉纠纷化解工作中,注重畅通人民调解“主渠道”,在确保医患、劳动、交通、消费、物业五类重点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还在环保、妇联、商会、学校、旅游、电商等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2020年1至9月,全市47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共调处纠纷4976件,同比增长33.3%。

  “我们还邀请乡贤参与诉前调解工作,推动落实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实现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快立快办。”宿迁市司法局副局长丁志康介绍,同时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中的专业优势,会同政法委、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律师诉前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律师调解提供机制和经费保障,成立律师调解工作室43个,发展律师调解员272人。

  为发挥律师诉前调解作用,宿迁市还加强诉前调解业务培训,重点对邻里关系、婚姻家庭、土地界址等纠纷进行类案指导,并制作典型案例、类案裁判标准等材料发放给诉前调解律师学习借鉴。今年以来,全市共举办诉前调解业务培训30多场,对500多起诉前调解案件进行实体指导,制作调解案例100多个。

  宿迁各县(区)均成立诉前人民调解组织,司法行政机关选任35名专职调解员充实到诉前调解组织,与47名退休政法干部和31名转任书记员形成老少结合、专兼互补的诉前人民调解队伍。加强分调裁审无缝衔接,将驻院调解员统一编入法院速裁团队,由速裁法官进行及时有效指导,及时进行司法确认或制作调解书。对调解不成的简单案件,由速裁团队直接就地审理,复杂案件转入专业化审判庭审理,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构建行政调解“全流程”

  今年年初,邱某投资20万元入股殷某经营的婚庆公司,占总股份的20%,之后,双方因公司是否存在隐瞒其他股东入股及对外负债等产生争议,邱某诉至宿城区法院请求撤销《投资入股协议》并返还股金20万元及利息。

  3月26日,宿城区诉前调委会调解员、律师王深远接受指派调解该案后,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实际需要,多次通过法治宿迁微信公众号视频调解平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与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调解,最终殷某同意返还邱某投资款20万元。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和行政裁决工作,宿迁市出台《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行政裁决工作实施方案,梳理发布《宿迁市行政调解民事纠纷事项清单》和《宿迁市行政裁决事项清单》,以行政复议为中枢,一体推进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

  宿迁市司法局积极与市中院对接、沟通,分别在市中院、县(区)法院、基层法庭建立诉前调解服务中心、诉前调解工作站和律师工作室,围绕诉前矛盾纠纷化解“接案、分流、化解、处置”等重点工作环节,构建诉前调解案件“一站式”受理平台。同时,依托政务云和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融合调解小助手、微信公众号等多个线上渠道,建立诉前纠纷化解案件线上调处平台,方便群众在线查询、预约、办理诉前调解相关事项。

  “我们还积极探索‘复调对接’路径,综合运用行政调解、复议调解、诉前调解和诉中调解,将调解贯穿行政争议化解全过程。”丁志康说。

  截至目前,宿迁共办理行政裁决案件41件,行政调解案件118705件;行政复议案件300件,办结243件,复调化解135件,调撤率55.6%。

  打造商事解纷“共同体”

  针对诉前调解律师反映法院分流诉前调解案件时不能结合律师专业能力的情况,宿迁市司法局组织研讨后,建立了金融纠纷、物业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等8个调解工作组,形成“八室同堂”共同解纷工作格局,提高了诉前调解效率。

  记者了解到,宿迁市还推动地方金融机构加强与公证机构合作,规范各类金融合同文本,有效运用公证服务手段,避免金融纠纷。推动金融机构、住建部门规范金融、商品房买卖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将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首选方式。探索仲裁与诉讼对接机制,引导当事人接受仲裁调解。截至目前,全市仲裁立案数已超过2019年全年总数的19.4%。

  “今年5月,‘宿迁市医患矛盾纠纷化解中心’正式更名为‘宿迁市非诉服务中心’,并设立市非诉服务中心市法院分中心。”宿迁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房庆忠说,将通过强化法治建设统筹作用,将非诉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作为法治机关、法治县区、法治乡镇和民主法治村创建的重要内容,并通过数据赋能实时跟踪分析矛盾纠纷的发生情况和趋势,提供更精准、更快捷服务。(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国锋 通讯员 程遥 王彩霞)

北京市严查电信企业手机资费违规

  套餐易升难降未提醒即扣费包年到期自动转包月

  本市严查电信企业手机资费违规

  4G套餐出现下架潮且无法下调套餐档位等问题,用户办理4G套餐时基本只能通过实体营业厅却不能在网上便捷操作?北京市通信管理局近日披露,未提醒即扣费,包年套餐到期后自动转包月产生扣费等问题,是当前市民反映的部分问题。市民可拨打12300电信用户申诉热线,或登录市通信管理局官网首页“电信用户申诉”栏目在线提交申诉事项,市通信管理局和本市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都会及时处理用户申诉,对于企业违规行为也将一查到底。

  低价5G套餐莫名被“隐藏”

  对于相关报道,北京三家运营商均表示,高收费套餐也可向低收费套餐迁转。在办理时用户可根据自身需要通过人工渠道或自助渠道办理。

  那么套餐转换真的一点门槛没有吗?记者注意到,非合约套餐转换确实非常便捷,但提前终止合约套餐所产生的违约金问题也是客观存在。

  本以为自己办的是138元5G套餐,市民肖先生接了客服的一个电话,竟然稀里糊涂地就从原来百元级4G套餐升为了198元档5G套餐。

  “流量根本用不完,每月也打不了那么多电话,这个套餐感觉有点浪费。”肖先生称。更让他郁闷的是,要降档可不容易。“您的套餐已使用了5个月,每月优惠了60元,要是提前解约更换为其它套餐,需在营业厅补缴300元才能更换其它套餐。”客服人员说。根据合约条款,套餐相对易升难降是个不争的事实。

  运营商的小心思还不止于此。“在一家运营商APP的流量专区栏目内,点击进入‘5G畅享套餐’中,系统默认是从158元档开始显示,我反复查看才发现中间用极小且极淡的字体写着‘点击查看全部套餐档位’一行字,粗心或者眼神不好的人也许就忽略了128元这档最便宜的套餐。”市民侯先生说。

  北京4G套餐未被大量下架

  那么在北京,运营商是否为了推销5G套餐,就大量下架了4G套餐呢?

  记者致电多家运营商客服获悉,目前其5G套餐数量普遍在10款以内,而4G套餐数量至少也有十几款甚至二十款以上,本市并未出现运营商大量下架4G套餐的情况。

  “原来我用的是一款北京移动非合约版38元4G套餐,后来因为家里有WiFi,出门又很少上网,前些天我打算把它换成更便宜的套餐。”家住海淀区北洼路的退休市民闫女士告诉记者,“我咨询工作人员得知,目前4G套餐数量不少,低价的也有好几款,最后我很顺利地通过客服电话办理了一款10元级的低价4G套餐。”

  侵害用户权益将一查到底

  眼下,本市运营商的电信服务整体质量如何,市民反映强烈的通信问题还有哪些?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信息通信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以北京市最新统计的二季度电信服务质量情况来看,当季度北京市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受理申诉和咨询热点问题共1999件,环比上升47.53%。

  在资费争议问题中,用户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对套餐外超出的费用有疑义;包年套餐到期后自动转包月产生扣费;用户对套餐到期后运营商未提醒产生扣费不认可等。

  而在服务类问题中,本市用户反映的主要问题包括窗口人员业务办理未成功或办理错误引发用户不满;用户发现开通的业务与使用需求不符,取消时被告知合约已生效等问题。

  这位负责人介绍,现在所有电信业务资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但电信企业也应进一步提高资费透明度,建立资费方案公示制度。在业务宣传推广时,电信企业应做到全面、准确,对资费方案限制性条件及其他需引起用户注意的事项,应履行提醒义务,不得片面夸大资费优惠幅度或容易引起用户误解的虚假宣传。

  据这位负责人称,市民如对电信企业服务等有任何不满,都可拨打12300电信用户申诉热线,或登录市通信管理局官网首页“电信用户申诉”栏目在线提交申诉事项,市通信管理局和本市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都会及时处理用户申诉,对于企业违规行为也将一查到底。(记者赵鹏)

重疾险新规正式落地 重疾病种扩展至28种

  备受关注的重疾险新定义终于“靴子”落地。11月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在京举办新闻通气会,正式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新规》)。这是2007年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后,重疾险疾病定义规范13年来首次修订。

  本次重疾定义修订后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展。重大疾病病种数量将由25种扩展到28种,新增了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3种重度疾病。并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疾病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级。同时,根据最新医学进展,《新规》扩展对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等8种疾病的保障范围,完善优化了严重慢性肾衰竭等7种疾病定义。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放宽了部分定义条目赔付条件。例如,按照旧规范,“心脏瓣膜手术”的赔付必须有“实施了开胸”这一限定条件,这使得部分进行微创手术的患者在理赔时常与保险公司陷入“能不能赔”的纠纷,而新规定取消了“实施了开胸”这一限定条件,代之以“实施了切开心脏”,切实提升了消费者的保障权益。

  对于备受关注的甲状腺癌去留问题,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没有剔除甲状腺癌,而是将它根据疾病严重程度进行了分级,并按照轻重程度进行分级赔付。根据最新医学实践,科学划分疾病等级,合理区分重度疾病与轻度疾病,使赔付更加精准合理,是本次修订工作的一个重要突破。在旧规范中属于除外责任不予赔付的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本次也是依据上述分级原则,纳入了“恶性肿瘤——轻度”,如包括黑色素瘤以外的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皮肤恶性肿瘤、TNM分期为T1N0M0的前列腺癌等疾病。从这一角度来说,对消费者的保障更加全面了。

  对于轻症赔付比例的上限,上述负责人指出,根据各界意见反馈及保险行业承保理赔数据测算,《新规》中所含三种轻度疾病保险金额比例上限确定为30%。保险公司在其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新增《新规》外的轻度疾病,相应的保险金额由保险公司自行合理设定。(记者向家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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