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任教师总数达1844.4万人

  我国专任教师总数达1844.4万人

  支撑世界上最大规模教育体系

  记者日前从教育部获悉:我国专任教师总数从2012年的1462.9万人增长到2021年的1844.4万人,增幅达26%。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表示,这支规模宏大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支撑起世界上最大规模教育体系。

  据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大力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教师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教师队伍整体面貌发生了格局性变化,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基本形成。

  教师队伍实现量质齐升。十年来,各级各类教师素质不断提升、结构不断优化。小学教师本科以上学历从2012年的32.6%增长到2021年的70.3%,高校硕士研究生导师从22.9万人增长到42.4万人,博士研究生导师从6.9万人增长到13.2万人。

  中国特色高水平教师教育体系建立建强。我国建立了以215所师范院校为主体、510所非师范院校共同参与的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实施部属师大师范生公费教育,十年招生8.5万人,90%的毕业生到中西部任教。“国培计划”持续实施,截至目前,中央财政累计投入200亿元,培训校长教师1800多万人次。此外,启动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教师队伍短板加速补齐。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持续推进,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局面基本形成。“特岗计划”持续实施,截至2021年,已为中西部乡村学校补充103万名教师。

  “十年来,各部门各地区各学校通力协作,推动教师工作由注重规模走向量质齐升阶段。广大教师以昂扬的精神、专业的工作、无私的奉献,浇灌教育田地,为亿万学子带来美好希望,撑起一片蓝天。”发布会上,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还介绍,今年教师节将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培根铸魂育新人”开展系列活动。(记者赵婀娜、吴月)

我国10年来累计资助学生近13亿人次(新数据 新看点)

本报北京9月4日电 (记者金正波)记者日前从教育部获悉:10年来,各方面共同努力,坚定践行党和政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形成了中国特色学生资助体系,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促进教育公平作出了重要贡献。

资助范围更广。10年来,全国累计资助学生近13亿人次,年资助人次从2012年的近1.2亿人次,增加到2021年的1.5亿人次,实现了资助政策“所有学段、所有学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资助力度更大。10年来,全国学生资助金额累计超过2万亿元。其中,财政投入资金累计达1.45万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72%。年资助金额从2012年的1322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2668亿元,翻了一番。财政投入资金从2012年的1020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2007亿元,增长97%。

目前,我国学生资助已形成投入上以政府资助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辅,对象上以助困为主、奖优为辅的中国特色学生资助体系,涵盖28个中央政府资助项目,“奖、助、贷、免、勤、补、减”多元政策相结合,年资助人次1.5亿,年资助金额2600多亿元,为世界提供了学生资助的中国方案。

学生资助是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也是脱贫攻坚的重要阵地。据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10年来,学生资助坚持将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作为重点保障对象,结合实际给予较高档次资助,加快了这些家庭摆脱贫困的步伐。2020年,共资助建档立卡学生1472万人,资助金额344亿元。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2021年,继续资助脱贫家庭和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1400多万人,资助低保家庭学生700多万人、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10余万人、孤儿学生20余万人、残疾学生100多万人,年资助金额572亿元。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乡村少年宫托起山里娃的中国梦
乡村少年宫托起山里娃的中国梦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是中华民族的未来和希望,全社会都要关心少年儿童成长,支持少年儿童工作。

——习近平在北京少年宫参加主题队日活动时强调


12月14日,四川省学校乡村少年宫推进会在剑阁县成功举行。本次活动由广元市委宣传部、广元市精神文明办公室和剑阁县委宣传部承办,来自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及省内各地市州县的领导近300人参加。剑阁县普安小学应邀组队参加了现场特色展示活动。


镜头一:特色展示区

 

普安小学展示区由宣传展板、特色作品展台、特长展示、情景剧表演组成。展板上的少年宫活动剪影丰富多彩、特色作品的科技类和艺术类作品琳琅满目、学生现场的书法和绘画特长展示,彰显了普小校园浓厚的艺术氛围。





四川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赴虹全在学校展区详细阅读了宣传展板,对展板上师生着汉服在兼山书院读书、学生在烈士陵园祭先烈、科技节作品展览给予高度评价,专心观看了学生书法和手工现场展示活动,并认真查看了科技、艺术、书法、体育等获奖证书。

 

镜头二:国学情景剧 


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源源流长,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灵魂和脊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从小学生抓起,从根基抓起,夯实中华文明的基石,意义重大。《礼仪之邦》国学礼仪情景剧通过短片、吟诵、舞蹈等方式,让学生在诵读吟咏中接受传统文化的熏陶,播种国学文化的种子,用传统文化做生命的底色,为学生的人格发育奠基。孩子们惟妙惟肖,栩栩如生的表演将每一个角色展现得活灵活现,领导们都被他们的节目深深吸引。



镜头三:领导寄语

 

你们普安小学平时开展的活动很丰富、很扎实、很好呀!作为一所完全小学的学生没有一点物理基础就能做出科技作品很难,能获奖更难,这些乡村少年宫成果不是短时间能取得的,是你们长年累月坚持的结果,这也充分说明你们学校丰厚的文化底蕴

       ——四川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赴虹全寄语


随后,赴虹全与工作人员亲切交流,了解了学校的师生人数及校园文化建设情况,详细询问了平时开展的活动,探讨了科技创新、国学经典特色项目。

“普安小学已经办学近120年,学校坚持五育并举立德树人,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以学校乡村少年宫为载体,开办了书画、电子琴、体操、摄影、天文、创客、科技、舞蹈、手工、陶艺、棋类、球类、播音、刺绣等活动,培养了孩子们的兴趣特长、丰富了他们的课余生活,成为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综合实践能力培养的主阵地,托起了山里娃的中国梦。“剑阁县普安小学校长母朝虎高兴地说。


遏制精准“收割”大学生:不良校园贷如何“刹车”


  在某金融平台完成注册后,广州大四学生林一然顺利地“获得”了一笔钱。即便平时只用来买化妆品,花费不多且“基本能够按时还款”。

  和其他同龄人一样,她也可能随时陷入不良校园贷的危机中。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市面上出现了众多专门针对大学生群体的网上校园借贷平台。但平台的野蛮生长带来的裸贷、收费混乱、暴力催收等乱象,使得校园贷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为重点,加强消费贷款业务监管,禁止小额贷款公司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遏制精准“收割”大学生。

  校园贷花样百出,精准“收割”大学生

  2014年后,校园贷逐渐在市面上出现。随着分期消费和提前消费逐渐被大众所接受,校园贷平台出现爆发式增长。

  2016年,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一名在校大学生以多名同学名义,在校园网络金融平台借款数十万元赌球,最终无力偿还,跳楼自杀。

  2016年和2017年,原银监会、教育部等部门两次联合发文,针对网贷机构开展的校园贷业务进行规范治理,不良校园贷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受利益驱动,仍有不少机构顶风作案、违规操作。

  记者调查发现,校园贷并未消失,改头换面以“校园白条”“分期付款”“打借条”的形式出现,并在年轻人常使用的视频和音乐平台、美颜相机等应用中,也有它们的身影。

  教育部财务司司长郭鹏介绍,近期,部分互联网小额贷款机构通过和科技公司合作,以大学校园为目标,通过虚假、诱导性宣传,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诱导大学生在互联网购物平台上过度超前消费,导致部分大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

  校园贷的陷阱,为何总是针对大学生?

  中国政法大学助理教授任启明认为有两大原因:一是“有需求就会有市场”,部分学生在教育培训、个人消费等方面存在需求,互联网金融提供了便利的交易平台;二是学生受到超前消费的影响,本身没有收入来源,风险防范意识弱。这种互联网化的贷款产品具有一定诱导性,大学生对其没有抵抗力。

  随着对市场上名目繁多的校园贷的监管升级。截至目前,花呗、借呗、京东白条等贷款平台,因为小贷属性,向大学生放款的渠道被堵住了。

  “超前消费”让大学生背上“青春贷”

  有多少大学生是校园贷潜在客户?他们贷款需求和用途是什么?

  教育咨询机构麦可思曾对大学生消费观进行了研究,“超前消费”是大部分大学生坠入校园贷陷阱的主要原因。麦可思的数据显示,当计划购买的物品超出预算较多时,68.3%的大学生会判断家庭和个人接受程度决定是否购买,24.8%的人会直接放弃消费。6.9%的人表示不管价格多少一定想办法购买。

  在这个6.9%的受访者中,有近四成的大学生表示会采取超前消费的形式,采用购物平台发起的分期付款或者贷款。

  校园贷一度火热,也有部分原因是一些放贷机构心怀不轨。

  此前,记者曾给某校园贷客服拨打电话咨询。客服人员告诉记者,“任何在校大学生都可申请贷款”,本科生的借贷额度为1000~50000元,具体可借金额还需提交申请后由系统根据个人还款能力判定,每个月利息为0.99%。此外,她还强调,“除逾期之外,学生不需要承担其他风险”。

  “一些网贷平台在宣传时只显示分期手续费,制造看上去很划算的假象。但事实上,这种看似低的月度还款对应的是高年化利率,可能已经超过36%这一年化利率的监管红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宫迪提醒。

  3月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为维护贷款市场竞争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所有贷款产品均应明示贷款年化利率。这样透明化的要求,将有助于消费者看清风险。但是校园贷的陷阱,更为隐蔽。

  曾有媒体发现,借款人在某校园贷平台借款1万元,并约定一个月内还清,需要支付的利息就高达3500元。在向平台缴纳20%的押金和15%的中介费后,其借款1万元到手时只有6500元。如果逾期,还将产生高额管理费。

  “为了规避监管和欺骗大学生,一些校园贷等平台还会以管理费、信息审核费、手续费等繁杂的费用项目为由,从借款人的借款金额中扣除大量的费用,实际到账的借款数额远低于初始借款金额。”宫迪透露。

  《通知》还明确要求,小额贷款公司要加强贷款客户身份的实质性核验,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目标客户群体,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

  如何界定借款人的学生身份?如何具体地进行“实质性”审查?目前这些细则并未出台。任启明认为,所谓实质性审查主要是对借贷主体身份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这就需要小额贷款公司掌握社会成员身份信息的数据,但是无疑这是成本很高并且存在数据安全隐患的,不过“如果和以往一样,由借款人本人提交个人信息,则依然可能只是形式审核,实际效果仍未可知”。

  疏堵结合,正视大学生合理消费需求

  在某知名网站看到了“无抵押,秒到账”的校园贷广告,让北京某高校大学生韩凡打开了“潘多拉魔盒”。注册完成后,顺利贷款6000元,她用这笔钱报了一个英语培训班。

  两个月后,由于还款超出了个人承受范围,且教学效果不尽如人意,她和校园贷平台发生了摩擦。最终,不得不找到辅导员出面处理争端。

  尼尔森市场研究公司此前发布的《中国年轻人负债状况报告》显示,在3000余名被调查的18岁至29岁人群中,信贷产品渗透率为86.6%,使用互联网分期消费产品的比例达61%。

  事实上,优化校园金融环境是满足大学生合理消费贷款需求的必要措施。想让不良校园贷“刹车”,既要“堵”,也要“疏”。

  在郭鹏看来,“各高校要正视大学生合理信贷需求,主动对接银行机构,配合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有针对性地开发完善手续便捷、利率合理、风险可控的高校助学、培训、必要消费等金融产品,满足大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等需求”。

  “不断完善帮扶救助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等保障性需求,解决学生的临时性、紧急性资金需求。”郭鹏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才能达到“良币”驱逐“劣币”的目的。

  相比于正规贷款机构繁杂的贷款手续和较高的征信要求而言,校园贷极低的门槛对于那些信贷需求被忽略的边缘人群,吸引力不言而喻。

  “目前,除了助学贷款以外,由正规银行提供的,针对大学生群体的金融服务少之又少。”在宫迪看来,可以把大学生群体纳入普惠性金融的服务对象,由政府采取贴息等政策,一部分缓解大学生合理的资金需求。

  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李君提交建议,呼吁加大网络贷款监管整治力度,同时禁止给在校学生办理信用卡和提供分期等相关超前消费的金融服务。

  对此,任启明有不同看法,“完全堵住大学生使用信用卡,不是明智之举”。他建议,“大学生申请信用卡,实际上就是在申请循环额度的信用贷款。已经成年的大学生和其他身份的同年龄段的人员相比,缺少的是固定的工作收入。因此,可以大学生申领信用卡时,提交父母等监护人作为保证人的保证同意函。一方面可以实现用正规金融机构提供的信用卡驱逐非法放贷机构提供的黑产品,缓解学生的临时性资金需求;另一方面通过父母等监护人作为保证人,也有助于避免大学生在上学期间过度超前消费,陷入债务陷阱。同时,也可以让大学生提前熟悉并进行个人财务的规划和管理”。

  目前,一些大学生普遍缺乏理财能力和风险意识。在宫迪看来,“学校要适当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切实提高学生金融安全防范意识,把防范校园贷等金融风险知识纳入新生入学教育,同时,高校辅导员也应承担起相应的管理责任”。(记者 陈 鹏)

      (转自新华网 )


五部门:小贷公司禁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
五部门:小贷公司禁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

  近期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以大学校园为目标,通过诱导性营销,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诱导大学生过度超前消费,导致部分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的现象,引起监管部门高度关注。3月17日,北京青年报获悉,银保监会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同时部署开展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改工作。


  据悉,下一步,银保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通知》贯彻落实工作,积极开展违规业务的排查整改,坚决遏制互联网平台精准“收割”大学生的现象,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1.大学生信贷业务如何开展?

  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


  《通知》加强放贷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管理。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通知》要求,小额贷款公司要加强贷款客户身份的实质性核验,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目标客户群体,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


  《通知》进一步加强消费金融公司、商业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风险管理,明确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同时,组织各地部署开展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改工作。


  《通知》要求,放贷机构外包合作机构要加强获客筛选,不得采用虚假、引人误解或者诱导性宣传等不正当方式诱导大学生超前消费、过度借贷,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放贷机构推送引流大学生。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守风险底线,审慎开展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建立完善相适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和预警机制,加强贷前调查评估,重视贷后管理监督,确保风险可控。


  2.存量大学生贷款怎么办?

  已发放贷款原则上不进行展期


  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通知》要求加强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保障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妥善管理大学生基本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机构发送借款学生信息,不得非法泄露、曝光、买卖借款学生信息。


  要加强征信信息报送,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将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所有信贷信息及时、完整、准确报送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于不同意报送信贷信息的大学生,不得向其发放贷款。


  对于已发放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一是要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制定整改计划,已放贷款原则上不进行展期,逐步消化存量业务,严禁违规新增业务。二是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排查,限期整改违规业务,严格落实风险管理要求。对于排查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情节较重的机构,要严厉处罚、打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切实担负起学生管理的主体责任。一是大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强化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学生金融安全防范意识。二是不断完善帮扶救助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等保障性需求,解决学生的临时性、紧急性资金需求。三是全面引导在校大学生树立科学、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纠正,努力做到早防范、早教育、早发现、早处置。


  与此同时,各高校还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一是堵偏门,坚决抵制不良校园网络贷款。各高校要建立联防联控机制,主动配合公安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等精确打击不良校园网络贷款,维护学生权益。建立实时预警机制,及时以电话、网络、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发布不良校园网络贷款预警提示信息,筑牢防护网。二是开正门,满足大学生合理的信贷需求。各高校要配合银行业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发手续便捷、利率合理、风险可控的高校助学、培训、创业等金融产品。重视大学生金融服务工作,主动对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有合理需求的大学生畅通正规校园信贷服务渠道,用“良币”驱逐“劣币”,着力净化校园金融市场环境。


  3.相关违法犯罪如何处理?

  加大对非法放贷机构打击力度


  《通知》要求,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和各银保监局要在前期网贷机构校园贷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各类放贷机构纳入整治范畴,综合运用网站监测、资金监测、现场检查、数据分析等各类手段,进一步加强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的监督检查和排查力度。同时,加大对非法放贷机构的排查和打击力度。


  《通知》要求,做好舆情疏解引导工作。指导各地做好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政策网上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对于利用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恶意炒作、造谣生事的行为,主动发声、澄清真相,共同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同时,加大违法犯罪问题查处力度。指导各地公安机关依法加大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中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针对大学生群体以套路贷、高利贷等方式实施的犯罪活动,加大对非法拘禁、绑架、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活动。

  4.大学生消费贷款如何满足?

  遵循小额、短期风险可控原则


  《通知》要求,为满足大学生合理消费信贷需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开发针对性、差异化的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遵循小额、短期、风险可控的原则,严格限制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和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总业务规模,加强产品营销管理,严格大学生资质审核,提高资产质量。


  在营销管理方面,《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合作机构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线上精准营销,在校园内开展的线下营销宣传活动需事先向营销地监管部门报备,并就开展营销活动的具体地点、日期、时间和活动内容提前告知相关教育机构并取得该教育机构的同意,营销活动不得使用欺骗性、引人误解或诱导性宣传等不当方式,诱导大学生申请消费贷款。


  《通知》要求,严格贷前资质审核,实质性审核识别大学生身份和真实贷款用途,综合评估大学生征信、收入、税务等信息,全面了解信用状况,严格落实大学生第二还款来源,通过电话等合理方式确认第二还款来源身份的真实性,获取具备还款能力的第二还款来源(父母、监护人或其他管理人等)表示同意其贷款行为并愿意代为还款的书面担保材料,严格把控大学生信贷资质。


  要加强贷后管理,确保借贷资金流向符合贷款合同规定;妥善处理逾期贷款,规范催收管理,严禁任何干扰大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的暴力催收行为;及时掌握大学生资金流动状况和信用状况变化情况,健全应对预案,确保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整体业务风险可控。


  本组文/本报记者  程婕  统筹/余美英

  供图/视觉中国


       (转自央视网)


2020,中国教育穿越疫情实现裂变
2020,中国教育穿越疫情实现裂变

  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 题:2020,中国教育穿越疫情实现裂变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触发了一次“史无前例、世无前例”的大规模在线教学实践。“学生在哪里,教育就在哪儿发生”,穿越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边界,融合线上与线下,教育有了更多可能。

  “上半身校服红领巾、下半身睡裤拖鞋”——今年上半年“云”学习的经历,让孩子们印象深刻。

  “能听到我说话吗?能看到PPT吗?可以的话请回复1。”2月4日早上8点,山西省太原市第十二中学的数学老师刘小琴开启了她的第一次直播课堂。班级的54名学生虽然不在教室,但都已做好学习准备,整齐地在屏幕上打出“1”。

  疫情发生后,各地出台延迟开学的规定,教育部启动“停课不停学”工作,统筹教学资源,全力保障教师们在网上教、孩子们在网上学。

  “从电话联系第一位老师起,短短几个小时内,41个学段学科,参与‘空中课堂’视频课建设的教师队伍全部集结完毕。”上海市教委教研室副主任谭轶斌回忆说。

  2月17日,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和中国教育电视台空中课堂正式开通,“云”学习大规模开启。

  截至5月中上旬,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浏览次数达20.73亿,访问人次达17.11亿。全国1454所高校开展在线教学,103万教师在线开出了107万门课程,合计1226万门次课程,参加在线学习的大学生共计1775万人。

  在线教学不是新生事物,但如此大规模地开展,还是第一次。

  在应对危机开展在线教育教学的实践中,不仅学校课堂的“围墙”被打破,还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心理上的“围墙”,形成了时时、处处、人人皆可学的新的教育形态。

  如何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方式,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效果?

  12月20日,在第四届中国高校外语慕课联盟大会上,来自湖北大学的陆小莉老师带来的《西方文化》课,展示了生动的慕课教学实践:

  针对每个学习单元,学生们可利用线上视频和图书资源先进行预习,根据自己的兴趣组成学习小组,线上线下沟通商议、查找资料,并以演讲、话剧等多种形式予以展示,老师点评引导、小伙伴们线上讨论评价……

  跨时空、跨地域、沉浸式的融合体验,给教育带来了丰富的想象空间。

  中国高校外语慕课联盟理事长、北京外国语大学党委书记王定华介绍,2020年中国高校外语慕课平台新上线10个语种102门课程,课程总数较去年翻倍,达到215门;疫情期间,平台服务了1289所院校,280余万学生,并为世界慕课发展贡献了力量。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上线慕课数量超过3.4万门,学习人数达5.4亿人次,在校生获得慕课学分人数1.5亿人次,慕课数量与学习规模位居世界第一,课程建设数量和应用规模迅速跃居世界第一。

  进入后疫情时代,中国教育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更需要发挥在线教育优势,构建方式更加灵活、资源更加丰富、学习更加便捷的全民终身学习体系。

  “我们再也不可能、也不应该退回到疫情发生之前的教与学状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吴岩说,融合了“互联网+”“智能+”技术的在线教学已经成为中国高等教育和世界高等教育的重要发展方向。“新鲜感”正在向“新常态”转变。

  针对基础教育阶段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的现实需求,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三个课堂”应用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进一步加强“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

  教育部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疫情期间在线教学的研究,深入总结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编制教育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教育信息化“十四五”规划,出台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引导与激励在线教育发展,不断完善面向未来的高等教育教学体系。(胡浩)

教育部: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

  教育部发文,扭转高校“唯帽子”倾向

  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

  本报记者 赵婀娜

  核心阅读

  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的若干意见》,扭转高校“唯帽子”倾向,提出不给人才贴“永久牌”标签、完善人才称号退出机制、培养支持各类人才等意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近年来,教育系统以实施人才计划为牵引,吸引和集聚了大批高层次优秀人才,带动高校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由于人才评价制度还不够完善、改革举措落实还不到位,“唯帽子”的问题依然存在,亟须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予以克服。

  正确理解人才称号内涵、正确认识人才称号获得者的使命责任……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

  不给人才贴“永久牌”标签

  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首先要解决应该“怎么看”的问题。教育部人事司负责人介绍,人才称号是对人才阶段性学术成就、贡献和影响力的充分肯定,不是给人才贴上“永久牌”标签,也不是划分人才等级的标准,获得者不享有学术特权。授予和使用人才称号的目的是赋予人才荣誉、使命和责任,为广大人才树立成长标杆,激励和引导人才强化使命担当。

  为强化高校人才称号获得者的责任与使命,引领广大人才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意见》还从加强岗位管理的角度对高校提出要求:加强对人才称号获得者的合同管理,建立健全中期履职报告、聘期考核制度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提出要健全兼职兼薪管理制度,加大对人才“双聘”“多聘”情况的监管力度;完善人才称号退出机制,实现人才计划能进能出。

  《意见》从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的角度,强调要平等看待各类人才,不将高层次人才等同于人才称号获得者,不把人才称号作为评价人才、配置学术资源的唯一依据,不单纯以人才称号获得者数量评价人才队伍建设成效。

  从高校人才称号获得者的角度,强调第一身份是教师,要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坚持自主创新和自立自强,实现关键核心技术重大突破和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强化价值引领,坚守精神追求,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努力成为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典范。

  “在教学评估和学科评估方面,《意见》提出要坚持对师资队伍质量进行综合评价,不将人才称号和数量作为评价的直接依据,减少评价结果与学术资源配置直接挂钩。”教育部人事司负责人介绍。同时,在人才评价、职称评聘方面,提出要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放在首位,突出教育教学成效,强调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和考核周期,优化评价标准和方式,合理运用综合评价、分类评价、代表性成果评价、同行评价等方式科学开展评价。

  此外,在各类学科基地评估、学位点申报、项目评审、评奖评优方面,《意见》提出要建立与其特点相适应的评价指标体系,不得将是否获得人才称号或人才称号获得者数量作为限制性条件或评价的重要内容,有关申报书中不设置填写人才称号相关栏目。

  扭转过于看重人才称号的倾向

  为规范高校人才招聘和引进工作,《意见》提出多方面举措——

  《意见》要求高校精准提出人才招聘和引进岗位需求,不将人才称号作为硬性指标,不针对人才称号获得者发布“明码标价”的招聘广告;

  《意见》提出要统筹用好国内外人才资源,不将国(境)外学习或工作经历作为人才招聘引进的限制性条件;

  《意见》强调严格依照法律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招揽和引进人才,不得招揽在支持期内的高层次人才,禁止采取“不要人事档案、不要流动手续”或另建人事档案的违规做法招揽和引进全职人才。同时明确人才成果归属问题,要求严格按照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

  《意见》还明确,发达地区不得片面通过高薪酬高待遇竞价抢挖人才,特别是从中西部、东北地区挖人才。要合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流动的前期培养投入补偿机制。鼓励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人才称号获得者与学校签订长期服务合同,为实施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贡献力量。

  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意见》提出推进人才计划改革,应该如何准确把握改革的目标和举措?

  教育部人事司负责人介绍,一是精简教育领域各类人才计划,对原有人才计划进行优化整合;二是强调在相同层次人才计划实施中,高校要避免重复推荐人选,同一人才在计划支持期内只能获得一项;三是要求认真检视正在实施的人才计划,明确定位,完善制度,依法管理;四是提出对人才计划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实施成效不佳、重复支持、没有实质性支持举措的要及时终止。

  为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意见》还提出一系列培养支持各类人才的举措。一是坚持分类施策。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为不同发展阶段的人才提供应有的支持,搭建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才需求的发展平台。二是结合高校实际。强调要统筹考虑人才称号获得者和其他高层次人才,建立具有本校特色的人才培养和支持体系。对在支持期内的人才称号获得者,按照政策和合同约定落实配套的条件保障;对其他人才,健全针对性、普惠性支持措施,原则上不设置年龄、资历等非学术性门槛,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三是重视青年人才。强调要加大对青年优秀人才发现、培养、使用力度,提供长期稳定、丰富多元的支持。

  “高校要定期开展自评自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监督指导,推动各项举措落实落地,对违规行为及时纠偏纠错。高校党委要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人才的全面把关,强化人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对人才的联系服务和关心支持。”教育部人事司负责人说。

  《人民日报》(2020年12月21日12版)

2021年“英才计划”正式启动

    新华网北京12月9日电 近日,中国科协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布《2021年“英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2021年计划培养中学生980名左右。2020年12月9-19日,符合申报标准的学生可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学科特长在网络工作平台申报并选报导师。

2021年“英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

  选拔一批品学兼优、学有余力的中学生走进大学,在自然科学基础学科领域的著名科学家指导下参加科学研究、学术研讨和科研实践,使中学生感受名师魅力,体验科研过程,激发科学兴趣,提高创新能力,树立科学志向,进而发现一批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中学生,并以此促进中学教育与大学教育相衔接,建立高校与中学联合发现和培养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的有效模式,为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不断涌现和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实施范围

  (一)城市

  北京、上海、天津、哈尔滨、长春、南京、杭州、合肥、厦门、济南、武汉、广州、成都、兰州、西安、长沙

  (二)高校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南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兰州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三)学科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

  (四)试点省份及高校

  河北省(河北师范大学)、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大学)、辽宁省(东北大学)、河南省(郑州大学)、湖南省(湖南大学、中南大学)、重庆市(重庆大学)

  三、导师推荐与学生遴选

  (一)导师推荐

  “英才计划”导师原则上应从“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导师中推荐,以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名师为主。参与高校根据工作计划推荐导师人选,省级管理办公室根据导师条件进行审定后,正式成为“英才计划”导师。新增导师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导师聘书,往届导师自动进入“英才计划”导师库。导师应组建由热心青少年科技教育的专家组成的培养团队,团队成员原则上应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

  (二)学生遴选

  省级管理办公室根据《“英才计划”中学参与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确定参与中学,并联合相关高校及中学向中学生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中学负责推荐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基础学科具有浓厚兴趣的高中一年级和高中二年级学生参加报名。学生相应学科成绩排名应在年级前10%,或者综合成绩排名在年级前15%。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爱好选报导师,并提交相应材料。

  省级管理办公室和高校联合对报名学生的学科基础知识和创新潜质进行笔试、面试。笔试可选用全国管理办公室提供的五学科潜质测评试题,也可自行命题。省级管理办公室和高校根据学生报名材料和笔试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数,面试学生与入选学生比例原则上不少于3:1。学生通过面试后进入培养环节。

  2021年计划培养中学生980名左右。每位导师培养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省级管理办公室和高校经全国管理办公室同意后可在保证质量前提下适当增加培养数量。

  四、学生培养

  (一)培养周期

  “英才计划”学生培养周期为一年(2021年1-12月)。培养周期结束后,学生可报名参加下一年度的培养,导师将给予优先考虑。

  (二)培养原则

  1.兴趣导向。导师应从中学生的兴趣和特点出发,遵循因材施教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方案,使学生实质参与科学研究,锻炼学生自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对基础学科的兴趣。

  2.名师引领。“英才计划”导师以著名科学家为主,注重发挥著名科学家在精神熏陶、学术引领和人格养成中的重要作用。导师及培养团队应着眼于为国家培养未来拔尖科技创新人才,严格要求,精心培养,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的科学志向。

  (三)培养方式

  1.导师培养。导师应充分利用高校科研平台和学术资源对学生进行培养。导师根据学生不同特点,采取指定阅读书目、参加学术讨论、听取学术报告、指导课题研究等方式培养学生,使学生真正了解学科发展方向,切实体验科研过程。对于兴趣爱好或科研项目属于交叉学科或边缘学科的学生可以推荐高校内部不同学科导师、不同实验室或校际间的合作共同培养。

  导师应保证必要的时间和精力投入,保证学生见面次数,对学生进行当面指导。导师应要求学生投入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培养周期内到校参加培养不应少于10次,并督促学生在每次活动后登陆网络平台提交《成长日志》,记录培养过程。

  2.中学培养。参与中学需选派科技教师或学科教师对学生进行基础科研技能培训,配合高校导师做好学生日常培养。

  3.科学实践与交流活动。5个学科工作委员会每年组织优秀学生参加学术会议、培训班、大师报告、夏(冬)令营、论坛、交流会等多种学科交流活动。全国管理办公室将组织野外考察等综合性实践活动,选拔推荐优秀学生参加国际竞赛或交流活动,与国外优秀青少年、科学家进行交流,提高对世界科学前沿的认识,开阔国际科学视野。

  五、学生评价

  为加强对学生培养工作的动态管理,明确阶段性培养目标,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全国管理办公室对学生进行中期评价和年度评价。

  (一)中期评价

  7月底前,省级管理办公室、高校以学科为单位组织学生进行中期汇报,解答学生问题,明确下半年培养目标,协调解决培养中的问题。同时由导师团队结合学生日常培养情况对学生进行评价,不合格者退出培养,由高校、省级管理办公室汇总后报全国管理办公室。

  (二)年度评价

  11月,学生提交课题报告、培养报告(包括读书报告、文献综述、实验记录、小论文等)、《成长日志》、导师评价等材料。全国管理办公室从科学兴趣、学科基础知识、创新及科研潜质、综合能力、英语交流能力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全面考察,评选出年度优秀学生、合格学生和参加国际竞赛及交流活动候选学生。评价为合格和优秀的学生授予《培养证书》,评价为不合格的学生不授予《培养证书》。

  六、学生跟踪与服务

  省级管理办公室将学生跟踪与服务工作纳入“英才计划”全年工作计划,联合中学、高校持续加强“英才库”共建共享。各参与单位要加强学生管理,增强学生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发现和培养学生跟踪的骨干力量。参与中学要重点加强对学生毕业去向的追踪;实施高校要重点加强对升入本校的学生培养情况,特别是进入“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情况及后续发展情况的追踪;省级管理办公室要组织往届学生积极参加“英才计划”活动,同时做好到本地区就学的学生联系指导工作,保持并增强“英才计划”吸引力和凝聚力。

  全国管理办公室会同省级管理办公室、高校、中学等,积极创造条件,为往届学生提供学业、职业发展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促进他们的更好发展。

  七、组织保障

  “英才计划”工作由中国科协、教育部共同组织实施,相关高校、省级科协、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学共同参与实施。具体职责如下:

  (一)中国科协和教育部

  中国科协和教育部成立由国内知名专家和学术带头人组成的英才计划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对计划实施提供指导、建议、咨询和评估。专家咨询委员会下设5个学科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学生培养工作进行调研、督导,组织学科交流活动和学科论坛,对本学科培养工作进行评估。

  中国科协和教育部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参与高校、提供经费资助、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提供咨询指导、为项目实施提供相关资源支持,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对项目进行实时监督。全国管理办公室设在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承担“英才计划”日常管理工作。

  (二)参与高校

  参与高校负责确定具体部门(如教务处、科研处等)协调和组织工作实施,将“英才计划”与高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相结合,共同部署,资源共享。具体职责包括推荐导师人选;协助省级办公室做好学生笔试、面试等选拔工作;开放学校优质科技教育资源,推动培养工作与学校特色优势资源、特色活动相结合;组织学生参加科学实践、实习、学术报告等活动;拓展学生国际视野,组织推荐学生参加国外夏令营、研讨会、短期考察等国际科技交流活动;将导师及团队指导学生计入教育教学工作量;推动基础教育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的拔尖创新人才贯通培养;完成年度工作总结,协助做好各项保障工作;配合做好工作评估等。

  (三)有关省级科协、教育行政部门

  有关省级科协与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将“英才计划”纳入本地区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整体规划、纳入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制定本地区“英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参与中学;组织和推进本地中学生的推荐、选拔、培养工作;搭建高校导师与中学教师交流平台;做好“英才计划”宣讲工作;对本地区“英才计划”典型案例进行挖掘与宣传;组织本地区工作总结评估;与全国管理办公室共同做好学生跟踪工作。省级管理办公室设在省级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承担本级“英才计划”日常管理工作。

  (四)参与中学

  参与中学负责推荐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基础学科具有浓厚兴趣的中学生;组建以校领导为负责人,由科技教师等有关人员组成的指导团队,指派专人负责日常工作,配备学科教师指导学生开展课题研究;建立与导师团队、省级管理办公室的有效沟通机制,实时反馈培养工作开展情况;将“英才计划”纳入本校研究性学习课程、学科拓展课程、科技选修课程、创新实践课程等课程体系;对中学教师组织和指导学生科研实践计入教育教学工作量;进一步加强校内宣传与宣讲,扩大受益面;完成年度工作总结,协助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八、进度安排

  (一)推荐导师

  2020年12月8日前,参与高校推荐符合条件的导师,经省级管理办公室审定后,导师在网络工作平台录入个人和培养团队信息。

  (二)学生网上报名,省级管理办公室审核

  2020年12月9-19日,符合申报标准的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学科特长在网络工作平台申报并选报导师。中学推荐至省级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

  (三)学生学科潜质测试

  2020年12月20-27日,省级管理办公室和高校组织学生进行学科潜质测试。

  (四)确定面试名单

  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5日,省级管理办公室和高校根据学生学科潜质测试结果划定各学科分数线,报送网络管理平台,确定进入面试学生名单。

  (五)导师面试,报送学生名单

  2021年1月6-20日,高校和省级管理办公室按学科组织面试,确定入选学生名单。省级管理办公室将入选学生名单报全国管理办公室备案。

  (六)组织师生见面会

  2021年1月21-30日,省级管理办公室组织高校导师、学生、中学指导老师和家长等共同参加师生见面会,进一步明确“英才计划”的目的意义、培养内容和参与要求;导师与学生以及中学指导老师建立联系对接机制。

  (七)学生培养

  2021年1-12月,导师根据学生兴趣和实际情况提出培养计划,师生共同实施。省级管理办公室和高校适时开展中期评价。全国管理办公室将组织冬令营、夏令营、野外科学考察等综合实践活动。

  (八)年度评价与总结验收

  2021年11-12月,省级管理办公室、高校和中学撰写并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验收材料。全国管理办公室对全部学生进行年度评价,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验收。

教育部推出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人民网北京11月30日电(记者 孙竞)日前,教育部推出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共计5118门,包括1875门线上一流课程、728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1463门线下一流课程、868门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和184门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这是教育部在2018年新时代中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淘汰水课”“打造金课”,启动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双万计划”以来,国家级五大“金课”首次一并亮相。

  此次推出的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主要有四个显著特点:一是课程质量高。一大批两院院士、资深教授踊跃参与一流课程建设。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教授林毅夫,“人民英雄”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天津中医药大学教授张伯礼等知名学者领衔建设的课程也出现在名单中。二是课程类型多样。既有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也有公共基础课、通识课、思想政治课;既有理论课,也有实验课、社会实践课。三是参与范围广。首批一流课程来自于639所本科院校,既有“双一流”高校课程,也有大量地方高校的特色课程,实现了所有本科专业类全覆盖,积极引导不同类型高校教师广泛参与一流课程建设,主动对接国家、行业、专业人才培养需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四是示范效应强。课程突出教育教学与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的结合,课程建设新理念与各学科专业的结合,有效推动优质资源和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在更大范围内应用共享。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坚持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标准,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大力推进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加快建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本科课程体系,推进“学习革命”向“质量革命”纵深发展。

教育部:21所独立学院拟转设为本科高校

  人民网北京11月11日电(李依环)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发展规划司今天发布《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

  公示指出,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经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并经党组会审议,拟同意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等21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学校,现将学校名单等信息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25日。

  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名单(截图自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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