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建立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

  北京8月9日电(陈孟)据国家发改委官网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提出了建立健全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机制、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加快推动“僵尸企业”债务处置等六大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首先指出,要建立健全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充分发挥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作用,组织落实《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建立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区分不同行业、类型设置资产负债率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科学评估超出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企业的债务风险状况,根据风险大小程度分别列出重点关注和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明确其降低资产负债率的目标和时限。

  要加强金融机构对企业负债的约束,完善国有企业资本管理机制,健全企业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大型企业债务风险联合处置机制。

  其次,《工作要点》指出,要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壮大实施机构队伍增强业务能力,拓宽实施机构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向降杠杆领域,完善转股资产交易机制,开展债转优先股试点,推动市场化债转股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有机结合,加强转股股东权益保障。

  第三,要加快推动“僵尸企业”债务处置。完善“僵尸企业”债务处置政策体系,破除依法破产实施障碍,完善依法破产体制机制。

  第四,要协调推动兼并重组等其他降杠杆措施。积极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多措并举盘活企业存量资产,有序开展资产证券化,多方式优化企业债务结构,积极发展股权融资。

  第五,要完善降杠杆配套政策。稳妥给予资本市场监管支持,提高国有资产处置效率,加强会计审计业务指导。

  第六,要做好降杠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服务监督。指导重点行业和地区开展降杠杆工作,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带动作用,强化监督约束确保有序开展,继续做好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

银保监会发文规范保险销售行为 加强第三方网络平台监管

  人民网北京8月8日电(张文婷) 规范保险销售行为、改善保险服务一直是近年来保险监管及机构的重头戏,但市场上仍存在不少问题。为促进保险业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保险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保险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严格规范保险销售行为、切实改进保险理赔服务、大力加强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四个方面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提出要求。

  针对销售行为不规范问题,《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各保险中介机构强化销售宣传内容管理和销售行为管理,严格执行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促进保险销售行为规范化。

  针对理赔服务不到位问题,要求各保险公司加大理赔服务投入,畅通客服电话,充实理赔力量,简化理赔手续,建立重大突发事件绿色理赔通道,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理赔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近几年发展迅猛的互联网保险业务,《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各保险中介机构加强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规范宣传、销售、理赔、纠纷解决等服务行为,加强对第三方网络平台的管控,提高服务质量。

  针对纠纷处理不及时问题,要求各保险公司、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畅通投诉渠道,健全保险纠纷协商和解机制,积极参加保险纠纷调解机制,定期汇总分析投诉数据,及时发现并改进服务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落实责任追究,妥善解决保险消费纠纷。

  据了解,下一步,中国银保监会将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开展服务评价、服务监测和服务标准化建设,督促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提高重视程度、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加强和改进保险服务,提升保险业社会信誉,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广大人民群众。

市场监管总局重点打击“傍名牌”在内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北京8月2日电 (邢郑) 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获悉,近日,社会舆论热议拼多多购物平台上涉嫌销售侵权假冒商品,市场监管总局随即发布了《关于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力度的通知》以保护消费者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通知》显示,在市场监管总局部署的2018年度相关专项行动中,将打击包括“傍名牌”在内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其他商标侵权、相关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列为重点打击目标。

  《通知》指出,各地监管部门如发现的涉嫌重大违法线索,要对生产、销售等相关环节进行全链条调查处理。可从调查网络交易平台(网站)入手,进一步发现上、下游涉嫌违法生产经营者,并将违法线索及时移送相关属地监管部门。属地监管部门应逐一排查,对于情况属实的应依法从严查处,并及时向社会披露。

  《通知》要求各地监管部门应充分发挥媒体监督的作用,及时受理、认真调查处理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加大对相关违法广告的监测力度,通过各种渠道扩大相关违法线索的来源。

  此外,《通知》还强调,要切实维护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网络交易平台(网站),依法从严查处。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上海工商约谈“拼多多”

  北京8月1日电 (记者林丽鹂)记者今日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高度重视媒体反映的拼多多平台上销售侵权假冒商品等问题,已经要求上海市工商局约谈平台经营者,并要求上海市和其他相关地方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对媒体反映的以及消费者、商标权利人投诉举报的拼多多平台上销售山寨产品、傍名牌等问题,认真开展调查检查,不管是第三方平台还是平台内经营者,只要构成违法,都将依法严肃处理。

江西发布首批非法集资严重失信人名单

  南昌7月31日电 (记者魏本貌)江西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1日公布第一批45名非法集资严重失信人名单:包括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罪名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判处监禁刑的自然人。

  对于列入非法集资严重失信人名单当事人,江西各相关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联合惩戒,惩戒期为5年。惩戒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限制其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网络借贷中介机构,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依法限制其担任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限制其取得有关检验检测认证资质并执业等;依法在安排补贴性资金、安排投资税收等优惠政策、备案登记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授信时审慎性参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主(监)管部门将已列入非法集资严重失信人名单的主体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巡查频次,对再次发生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严查借汛期恶意涨价等违法行为

  北京7月30日电 (邢郑)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显示,《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汛期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于日前发布。《通知》显示,对因自然灾害导致生活必须品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较快的商品,各地发改委、物价局要加大检查频次,协同相关部门组织生产供应,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据悉,《通知》指出要在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价格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加强粮油肉禽蛋菜奶盐水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管,组织力量开展市场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对因自然灾害导致生活必须品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较快的商品,加大检查频次,协同相关部门组织生产供应,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生活服务业价格监管。密切关注医疗、餐饮、停车等领域的价格情况,以市场重点检查、提醒告诫、政策宣讲等方式,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规范经营服务行为;督促经营者诚信经营,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依法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价外加价、不履行价格承诺、借汛期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交通价格监管。加强对交通运输、车辆救援服务和高速公路收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涨价、价外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能源价格监管。要加强对成品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价格检查。重点关注价格变化、库存数量、库存周期变化等情况。对有关企业、社会组织,以及提供服务的单位,存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推动能源价格过高过快上涨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五是加强商业零售价格监管。加强对线上线下商品零售企业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的价格法律法规宣传,督促经营者完善促销方案,规范价格行为。要对大型购物中心、商场超市以及消费者举报、新闻媒体反映集中的经营者进行重点检查,依法查处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

北京出租车涨价 8月1日起每运次加收燃油附加费1元

  北京7月30日电 北京市发改委网站30日发布关于调整巡游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有关事项的函,通知明确,自2018年8月1日起,北京市巡游出租车(不含电动出租车)每运次加收燃油附加费1元。

  通知强调,按照《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办法》,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在巡游出租车计价器调整期间,新旧燃油附加费政策并行,已调整计价器的巡游出租车方可收取燃油附加费,未调整计价器的仍按现行政策执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有关事项的函》(京发改〔2015〕68号)同时废止。

财政部发文要求积极推进公车改革财政配套制度建设

  人民网北京7月28日电(记者孙博洋) 据财政部消息,近日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车改革财政配套制度的通知》积极推进公车改革财政配套制度建设。

  财政部要求,要求各地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公车改革财政配套制度建设工作,聚焦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管理、中短途出差、去偏远和交通不便地区下乡等方面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实事求是、厉行节约的原则,积极探索,因地制宜,研究做好差旅费等现行制度与公车改革制度的衔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相关配套制度。

  财政部还要求,在科学合理保障公务出行需要的同时,坚持行政区域(车改补贴覆盖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由选择,到行政区域外办理公务应当尽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的基本原则,从严从紧制定支出标准,合理控制支出,坚决防止因乱开口子或放松要求影响车改成效。

  据了解,下一步,财政部将密切跟踪各地公车改革财政配套制度建设情况,推动新型公务用车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并有效运行。

交通部:打造交通强国 建设海南先行区

  人民网北京7月25日电 (记者乔雪峰)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支持海南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积极探索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打造深化交通运输改革开放试验区、交通强国建设先行区。

  《实施方案》从指导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加快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支持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健全南海海上救援保障机制体制、推动海南交通运输绿色发展等方面提出了26项具体的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

  《实施方案》提出支持海南交通发展的第一项任务,就是指导海南高标准、高定位、高起点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对列入规划的建设项目予以优先安排、重点支持。

  规划的思路和重点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提升海南枢纽地位,以机场、港口为重点,着力打造海口、三亚等综合交通枢纽,特别是加密直达全球主要客源地的国际航线,提升海南的辐射能力和服务范围。二是强化海南对外通道,研究琼州海峡通道,构建由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水路客滚运输等多种运输方式组成的综合交通走廊,加快融入国家综合运输大通道。三是完善岛内综合交通网络,以“海澄文”一体化经济圈、大三亚旅游经济圈为重点,打造多节点、网格状、全覆盖的铁路、城际轨道和骨架公路网,全面支撑城市群建设和旅游业发展。

  包括:推进琼中至乐东、文昌至琼海、万宁至洋浦等高速公路,360国道文昌至临高等公路和铺前大桥建设,开展沈海高速公路海口段等项目前期工作;②推进海口港马村港区航道及防波堤工程、洋浦港区深水航道二期工程等建设③推进海口机场改扩建工程建设,开展三亚新机场、儋州机场、东方/五指山机场前期工作。

  将在哪些重点领域支持

  海南在国际海运领域全面对外开放?

  《实施方案》提出,将把既有自由贸易试验区海运扩大开放试点政策全部复制推广到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扩大国际海运领域对外开放方面探索进一步突破,重点包括外商在海南可以设立独资企业或股比不限的合资合作企业,经营国际海运业及辅助业务,允许中资非五星红旗船舶开展以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口为国际中转港的沿海捎带业务等。

  《实施方案》提出海南建设航交所要重点发展船舶买卖和租赁交易、邮轮游艇交易、航运金融和航运保险等业务,同时鼓励海南探索开展航运期货、运价指数衍生品交易等创新服务,创立有国际影响力的“一带一路”运价指数体系。

  《实施方案》提出,推动相关部门在海南出台更加优惠的海运业税收政策,包括对自由贸易港内注册的海运企业自有船员实行所得税减免政策;对船舶及设备等进口减免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海运及辅助业企业所得税等税收实行低税赋优惠政策。这三种税收优惠有助于提高海南对海运企业的吸引力,促进海南自贸港建设发展。

  推进三亚邮轮母港及游艇旅游建设

  交通运输部将鼓励中外邮轮企业开发涉及三亚等邮轮港口的始发及全球国际邮轮航线;推进中资方便旗邮轮公海游航线试点政策,探索中资香港旗新建邮轮沿海航线,鼓励中资邮轮企业发展;推进三亚邮轮母港建设,支持海南围绕三亚建设发展邮轮供应、维修、贸易、人才培养、旅游消费等邮轮相关产业及经济发展,引导邮轮相关要素向三亚聚集。

  交通运输部将支持海南大力培育游艇旅游消费新业态,将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政策全面复制推广到海南;探索境外游艇航行水域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游艇备案管理制度,游艇开航前只需向游艇俱乐部通报;建立游艇型式检验制度,简化进口游艇检验,整合游艇所有权登记和国籍证书,推动游艇检验证书、人员操作证书与港澳互认;在满足相关法规和安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支持海南开展游艇租赁业务。

  完善南海救援保障体系

  《实施方案》提出,加快三亚海上救援综合基地和海口基地建设。对标国际海上救援力量先进水平,推动南海救援力量适度超前发展,实现南海水域巡航搜寻全覆盖。加强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建设,规范应急组织指挥程序,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海上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

  交通运输部将推进更深层次的实质性巡航救助一体化,统筹整合海事、救助等力量,建设一支精干、高效、遂行多样化任务的海上执法与应急救援队伍,实现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保障。强化南海救援保障对外合作和区域交流,建立开放式的南海海上搜救合作机制,开展海上搜救实船演练、人员交流培训、海上搜救热线建设等务实合作。

  推进琼州海峡客滚运输、车客分流和车车分流

  《实施方案》提出,加快琼州海峡两岸客滚运输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和建设,加快海口新海港区、湛江徐闻港区建设,实施航道拓宽工程和新海港区进出航道建设。用好海峡两岸铁路基础设施资源,提升铁路、海运等多种运输方式的统筹协调能力,推动粤海铁路通道设施升级和一体化营运管理。

  《实施方案》明确,加快两岸港航资源整合,实现两岸港口和船舶联合调度、统一指挥,推进客滚运输班轮化运营,实现“定船舶、定码头、定班期”。推进琼州海峡客滚运输“车客分流”和“车车分流”,逐步实现旅客、小客车、大货车运输通道分离,提高人车上下船效率。建设琼州海峡客滚运输联网售票通航信息服务平台,推动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全面提升琼州海峡客滚服务质量。

  加快海南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

  《实施方案》提出,大力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积极推进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机场、绿色航道、绿色港口建设。以船舶排放控制区、船舶靠港使用岸电、船舶港口污染物接收、液化天然气应用、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为重点领域,针对提高岸电使用率、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统筹等重点难点问题集中发力,综合推动船舶与港口节能环保建设。

  根据《实施方案》,海南将推进交通枢纽小微型汽车租赁服务及停车设施建设,鼓励旅游景点发展汽车分时租赁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加快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汽车推广应用,积极引导新能源汽车用于出租汽车和小微型汽车租赁服务,确保到2019年年底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达到80%。推进快递包装的减量化、绿色化、循环再生,推动建立海南特色快递业包装治理体系,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要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要靠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这些都离不开深化“放管服”改革。

  交通运输部将支持海南优化行政许可办理,项目审批时间再减一半,政务服务一网办理,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推动“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探索跨部门、跨区域的综合执法模式,避免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是国家的重大战略,要深化交通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培养支持机制,构建更加开放的引才机制。

  交通运输部将支持海南建立交通运输新型智库,帮助做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顶层设计,从战略层面为海南交通发展“保驾护航”。支持部属科研单位和院校与海南加强交流合作,举全行业优势科研教育资源,为海南实现跨越式发展和“弯道超车”贡献智慧和力量。在人才援派等方面予以倾斜考虑,全力支持海南管理干部、专业技术、技能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内蒙古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实行终身追责

  呼和浩特7月23日电 (记者丁志军)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防范化解政府举债重大风险,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政府违法违规举债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办法(试行)》,对政府举债中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实行严肃问责追究,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释放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政治震慑和法纪震慑。

  《办法(试行)》共13条,提出了责任追究的原则,明确了责任追究情形,并对责任追究主体、追究方式、追究程序和适用依据等都作出了相应的规定。重点针对政府在债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和融资等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实行终身追责和责任倒查。同时分别对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和单位负责人在违法违规举债中所负的责任予以明确,并区分职责进行追责。以单位集体名义研究决定的事项,根据具体情形问责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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