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变坏了”?舆论场上的真相你不懂!
“老人变坏了”?舆论场上的真相你不懂!

  6月15日,一段名为《老人冒雨疏通下水道》的视频感动众多网民。几秒钟的视频显示,在雨中,一位老人蹲在积水严重的马路上,一只手撑着雨伞,另一只手正在疏通道路排水口的杂物。老人的暖心举动被网民拍摄成视频并上传网络后,引发网民热议,并纷纷为他点赞。“社会正能量,向老人致敬”“心中有别人,做什么都伟大”屡见视频跟评。

  但在近期的网络舆论场上,一些老年人依然是备受争议的对象。在涉老热点舆情中,老年人被一些网民认为是“倚老卖老”的角色,为网民所排斥。“标签化”甚至“妖魔化”老年人的声音在网上有一定市场。

  对于公众来说,人之将老是生命必然,如何客观看待我们都将步入的这个人生阶段?对老年人群体而言,如何安排自己的生活?对于社会治理而言,如何弥合舆论场中所谓的“坏老人”和舆论之间的裂痕?这些问题不仅是舆论场上搅动人心的议程设置,也事关亿万百姓福祉与社会和谐稳定。

  “老人变坏了”——舆论场中的刻板印象

  近些年来,老年人一直是网民关注的焦点。在日常生活娱乐、公共秩序等领域,一旦发生相关冲突事件,易形成舆情,对老年人的形象产生负面冲击。

  近日,据《成都商报》报道,高考期间,四川自贡广场舞大妈为争取跳舞权利,与民警发生冲突。报道指出,广场舞大妈声称有跳舞权利,而考生和家长则认为高考期间应该禁噪。在民警调停下,仍有广场舞大爷大妈质疑,采取推搡等方式,致他的身体受伤。

  6月1日,一段名为《霸占篮球场围殴少年》的视频在网络热传,引发争议。视频画面显示,一名青年被十几位老人围堵在一围墙前殴打。据河南洛阳媒体报道,事件起因是篮球场上打球的青年和跳广场舞的老年人因为场地问题发生矛盾。部分网民怒斥老人“为老不尊”,挤占公共空间,与年轻人抢地盘。

  在这些风波引发的网络反响中,“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的论调不时响起。该论调仅从一些个案出发,就给全体老年人轻率地贴上“坏老人”标签,在指责老年人道德问题同时,还影射他们道德沦丧是由特定历史成长经历造成的。

  2016年3月,一则《老人“碰瓷”玩具车》的视频引发部分网民对老年人群体批评。视频片段显示,一个小女孩开玩具汽车,不小心撞倒一位老人。老人倒地不起,要求救护车送她去医院。有网民表示,这是“碰瓷新高度”,“一边倒”的舆论质疑声给当事老人带来小少压力。随后,随着媒体采访求证,事件发生反转,这位78岁老人被确诊桡骨骨折,她并没有敲诈勒索行为,还婉拒了女孩家人的更多赔偿。

  由此可见,老年人在舆论场不乏正能量。前文所述冒雨疏通下水道的老人、许多城市指挥交通的老年志愿者、一些社区成立的“跳健康舞不扰民”的广场舞自律联盟等,而这些常常被强调年龄的负面事件、反转的新闻信息所遮蔽,使老人在舆论场中的处境常常被戾气裹挟。

  网络中缺席——舆论场上的“弱势群体”

  有观点指出,老年人在网络上屡遭负面形象与他们在网络上的缺席有关。CNNIC第39次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12月,我国网民以10岁—39岁群体为主,占整体网民的73.7%。而60岁以上、总人口超2亿的老年人仅占网民总数的3.9%。

  老年人群体除了网民总量占比低外,在舆论场中影响力较大的社交媒体使用上,比例也微乎其微。CNNIC《2016年中国社交用户行为研究》显示,微博、微信、陌陌三大应用的用户年龄主要集中在20岁—39岁,占整体用户的65%左右,而50岁以上用户比例则不到4.5%。

  在网络舆论场中的缺席,造成老年人无法利用网络为自己发声和正名。另一方面,也让一些年轻网民缺乏全面了解老年人的有效渠道。因此,在事件传播过程中,当事老年人的声音往往非常微弱,甚至在部分媒体报道中几近于无。这样一边倒的传播,自然引来更多对老年人群体的非理性批评与谴责。

  其次,涉老年人事件广受关注,与某些媒体报道的标签化倾向密不可分。在当前的一些舆情事件中,“坏”和“老”这两个关键字常常被组合传播,形成了一组特定的、倾向性明显的标签。当不文明行为发生后,某些媒体习惯性提取当事人的年龄属性,并将这一元素夸大为事件的关键要素,以此吸引流量。

  可见,某些非典型负面事件被作为群体或代际的“代表作”而诞生,由此“坏老人”成为公众审视老年人的一副有色眼镜。

  而应该看到,上述的不文明行为绝不仅发生在特定年龄的人群之间,对于公共资源的争夺、碰瓷等也绝不是某个年龄阶段专属,而是一个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老年人被当作一类人刻意强调,有失公允。更有甚者,有人刻意利用网民的刻板印象,在真相未明的情况下,提前对老年人进行道德审判。

  对此,《人民日报》曾明确指出,“仅凭媒体报道的案例,不能得出老人整体素质下滑的结论。如果简单以媒体报道的比例去描摹真相图景,则无异于拿着万花筒看世界。”

  2015年10月,一则“中国老人在京都碰瓷索赔10万日元”的传闻引发热议。某卫视驻日记者发布“独家”报道称网络传闻属实,引得网民纷纷指责该老人“丢脸丢到国外”。不过,这起事件之后出现反转:涉事老人家属及导游证实当事人确实被撞伤,日本京都方面则承认之前的通告失实,并向当事人致歉。有网民评论称,“媒体不专业的报道,刻意突出‘老人’‘国外碰瓷’,无疑会损害老年人群体形象及媒体公信力,也会成为中国国家形象的一个污点”。

  当然,老年人也存在一些局限,在社会观念和法治的急剧发展变化中,他们由于对现代规则意识及法律的不适,与当下的社会生活发生了一些碰撞。老年人年轻时,正是几十年政治运动风起云涌的年代,正常秩序一度受到破坏,因而个别老人的规则意识有所欠缺,需我们用历史的眼光去包容和理解,并作出积极的引导。

  舆情观察:老龄化或为治理的重要一环

  在围绕老年人的许多争议中,媒体及网民往往从自身角度、思维方式上去解读老年人的行为,缺乏与老年人沟通和对话,因此经常产生代沟与冲突。

  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化将成为社会治理中一个重要挑战。《“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显示,“2016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2.3亿,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6.7%。到2020年,比例将达17.8%。”

  在经济快速发展、中青年占据舆论主场的互联网社会中,老年人的活动空间和精神世界如何安放是全社会应该共同关注的问题。例如,全国多地爆出的“广场舞”场地冲突事件,折射出城市室外公共设施不足及城市空间合理规划等社会问题。

  2013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沈阳多福社区的座谈会上强调,“全社会一起努力,把老年人安顿好、照顾好,让老年人安度晚年”。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可帮助老年人多触网上网,在丰富业余生活、精神风貌的同时,提高老年人声音在互联网中的声量,让这一群体的形象更全面、丰富、立体。

  年轻一代可与老年人进行更多地沟通与对话,给予老年人更多的关怀与理解。特别是在涉及老年人的舆情事件中,媒体工作者应提高新闻职业素养,最大限度贴近真相。网民则应增强对网络信息的鉴别能力,切勿乱发声,尊重事实。最后,建议相关部门重视线上疏导和社会综合治理,努力增加精神物质公共产品的供给,满足不同社会群体利益诉求,同时线下加大对于老人的帮扶,包括普法、防骗、强化规则意识等。正如《人民日报》评论指出,“因为今天的年轻人,就是明天的老人。今天反思的花,必然在明天的行动中结果。”

司法出手婚内出轨越界了吗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日前表示,家事审判应宣德扬善、淳风化俗,通过家德家风建设促进公德民风建设。要弘扬家庭美德,对于重婚、家暴、婚内与他人同居、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违背家庭伦理道德的行为,应依当事人请求判决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做到“赔当其过”。

  此消息一出,就引发了网友们的广泛议论,大多数网友都在为司法机关点赞,说“法律早就应该管一管婚内出轨了”。但也有不同的声音认为,婚内出轨是道德问题,司法出手是越界了。是否真的如此?我们不妨仔细分析一下。

  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这是一句法律人非常熟悉的名言,实践中也有很多人坚定地信奉这句话。而这句话的本意应该是,一个人如果违反了法律就由法律来惩处,如果违反了道德就由道德来惩处。法律的惩处方式不用说,是法律的强制力,而道德的惩处方式呢?大概有两种,一是舆论,二是人内心的良知。

  先说说舆论吧,舆论在陌生人社会对人惩处和制约的能力是十分有限的,只有在一个熟人社会,舆论才能发挥出对个人行为的制约效力。再说良知,这个就更无力了,只有有良知、有羞耻感的人才会受到内心的谴责,没有的人其效力等同于无。

  所以,婚内出轨虽然是道德问题,但道德对此其实无能为力。在现实中我们看到,婚内出轨的现象十分普遍,正因为普遍很多人才见怪不怪,也没有了羞耻感。有的婚内出轨一方在离婚时选择“净身出户”,这个行为潜在的逻辑还是对自己的不道德有一个正常的判断。而有的出轨一方不但毫无悔意,而且还大言不惭地与无过错一方争财产、争利益,这就让人感到非常不爽了。如果此时法律依然无所作为、听之任之的话,那么不免让人对法律的公正性产生怀疑。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与道德很难分开,更不可能根本对立起来。事实上,正是法律与道德的合力才共同支撑起社会文明与秩序的大厦。没有法律,道德独木难支,没有道德,法律也会左支右绌。特别是当道德式微的时候,法律不能也不可能坐视。

  那么再回到新闻中的问题上来,“应当依当事人请求判决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做到赔当其过”,这样的表态超出了法律的范围而越界了吗?其实没有。婚姻法有明确规定,夫妻双方有相互忠诚的义务。也就是说忠诚婚姻是法定义务,之所以以前很多人忽视了这一点,就是因为法律对不履行义务的一方没有惩罚措施。同时法律还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有过错的一方应当少分或不分财产。只是这一点在以往的司法实践过程中打了折扣,因为家庭矛盾的复杂性有时让审判结果未必明显有利于受害一方当事人。而所谓“应依当事人请求判决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做到赔当其过”,其实不过是对现有法律规定的再次重申和明确而已,不存在司法越界一说。

  有过婚姻家庭案件审案经历的法官大抵都知道,婚姻家庭案件本质是对人性的审理,不可能抛开道德而单纯地讲法律,如果机械地适用法律,最后的结果很可能就是小人得志、道德受伤。所以杜万华法官才会提出“家事审判应宣德扬善、淳风化俗,通过家德家风建设促进公德民风建设”。

  近年来,我国的司法审判对家暴、虐待、遗弃等问题态度越来越明确,相比较起来,惟有对婚内出轨的态度始终有些含糊,这也就造成很多婚内出轨者不必然要为自己不道德的行为付出代价,进而也使婚内出轨问题越来越严重。虽然我们承认婚姻关系很复杂,婚姻的失败不可能只是一方的责任,但出轨终究是违反道德与法律的。在这个问题上无论是法律还是道德都不能含糊,必须形成合力。

  而所谓的“赔当其过”这个说法也引起了网友的好奇,怎么才能算“赔当其过”呢?关于这一点,一方面要基于受害方的请求;另一方面也要基于法官的判断。总之,就是要让出轨者知道痛、知道错了,而不是做错了还自鸣得意。

防止“少数人选少数人”
防止“少数人选少数人”

  多年来,一些行业领域特别是国企事业单位“近亲繁殖”问题饱受诟病。去年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情况中,可以看到:中国工商银行“近亲繁殖现象比较突出,总行管理的691名干部中,220名干部的配偶、子女共240人在系统内工作”;天津“市司法局200名局处级干部的440名亲属在本系统工作(含离退休人员)”……此外,巡视通报中,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太平保险集团、社科院等单位也不同程度存在着“近亲繁殖”问题。

  虽说“举贤不避亲”,但大量领导干部的亲属在同一系统内工作,明显不是“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大量现实案例也表明,一些领导干部亲属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并不符合“贤”的标准,更不满足岗位需要。在有的单位,个别人只有大专学历,却与硕士研究生干着同样的活,多数情况下自然是无法胜任工作;更有的仗着背景硬,整天吊儿郎当,连直管的领导都得忌惮三分……这些怪象在“近亲繁殖”的相关系统内,比比皆是。

  “近亲繁殖”带来的危害,也早已不局限于国企事业单位招录员工时违规进人、破坏公平,它更直接催生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去年年底被撤职的中煤地质总局党委原书记侯慎建,曾安排多名亲属在系统内工作,其妻连续两次在下属单位违规提拔;该单位下属某局党委书记提拔自己的儿子,三个月内从副科级提拔到副处级……这样的案例多了,用人上的风气如何能好?

  任人唯亲,公权“私有”,把单位变成“家天下”的做法,直接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不少有能耐、会干事的人因前途渺茫而最终选择离开,也有一些人或是浑浑噩噩得过且过,或是开始“琢磨人”“找靠山”,极易造成“圈子文化”“山头主义”,败坏的是党风政风,损害的是单位形象。此外,因利益紧密相连且盘根错节的关系网,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一旦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便容易形成窝案、串案,导致“链条式”腐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决不能搞封建社会那种“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腐败之道。仔细分析,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近亲”之所以能够“繁殖”,根本原因在于领导干部的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权力的“野蛮生长”甚至使个别地方、单位沦为少数人的“独立王国”。在这样封闭的环境里,各项程序和规则以各种形式被虚置,沦为公权私用的遮羞布。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根治“近亲繁殖”也绝非一朝一夕之功。除了加大对选人用人程序的规范和监督力度外,尤其应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制约,防止“少数人选少数人”。去年底,中组部修订《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明确提出不准任人唯亲,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相信随着选人用人的“紧箍”越收越紧,“近亲繁殖”的土壤将得到有力铲除,唯才是举、任人唯贤的清风正气复又归来。

假肢女孩不想做励志偶像,“鸡汤族”请放她一马!
假肢女孩不想做励志偶像,“鸡汤族”请放她一马!

  谢仁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学生,4岁时因车祸失去右腿,但她并不刻意掩饰身体残障,健身、去西藏。近日受到关注后,她在社交媒体上称“不要成为励志偶像”引发讨论。

  舆情要点

  接受自己,成为“想得开居士”

  5月12日,谢仁慈在知乎上被朋友邀请回答了一个问题——“如果穿短裙把两条腿的假肢露出来,走在大街上会怎样”?

  一晚上,她的回答点赞很快破万,她的微博“谢仁慈Mercy”被网民找到,粉丝从200人涨到3万多人。有人评价她是“西政的太阳”。她并不喜欢这个称呼,“什么太阳,简直是给母校蒙羞”,她不想变成一个励志典型,只想讲自己的故事。但她喜欢评论中一个出现最多的评价:酷。她的知乎回答和微博发文之后,吸引了很多残障人士跟帖表示受到鼓励。

  5月22日后,谢仁慈被新华网、《新京报》、澎湃新闻网等媒体报道,进一步引起网民关注。

  4岁时,因为一场车祸,谢仁慈失去了右腿,她的母亲失去了左腿。车祸后的谢仁慈,感觉到了自己的“不一样”,被别人叫过“瘸子”“铁拐李”。直到现在,她仍然清楚地记得童年玩耍时自己的假肢突然甩飞出去,周围小伙伴惊吓地四散开来,边哭边跑的情形。十几年里,她从没穿过短裤,把假肢包裹在暗处,“藏得越深越好”。有朋友评价她,为了自我保护,善于察言观色。

  但有一天,她在逛商场时候,因为左腿粗右腿细,导购一直偷偷打量她。她想到:藏来藏去还是被发现,这样掩藏有什么意思?所以,她就将假肢外包装给撕了,只留下假肢的金属部分,裤子的右裤腿也剪了,坦坦荡荡地出门,去西藏、新疆旅行,去健身房锻炼。

  那段时间,谢仁慈逐渐变得自信和自知,她在日记中写下:长时间的自我觉醒与认同就像长跑一样,总气喘吁吁,总想放弃,还看不到终点。但我相信,当我们调整呼吸、心率,这就会变成一个美妙的、自得其乐的挑战。此后,她越来越愿意展露自己,在社交网络上分享自己的照片、文字。

  接受《重庆晚报》采访时,记者回避谢仁慈的伤疤。她却开门见山地说:“我虽然承认自己身上有缺陷,以前很在意家人、朋友、老师,甚至是陌生人的看法,但现在却不会刻意去证明什么了,做自己最快乐。”她给自己取了雅号:想得开居士。

  不想当“励志偶像”

  撕掉假肢包装后,谢仁慈成了“阳光下的残障人士”。她享受到了残障人士应有的权利,希望更多人注意到残障群体的存在。

  实际上,谢仁慈在中学时就拿过省残疾人运动会游泳项目铜牌。许多同学对她表示钦佩。对此,谢仁慈不以为然,甚至有些反感,“我只不过是最大程度发挥身体功能而已——残疾不会使一个人变得优秀,残疾也不代表要成为激励大家的对象。”

  从前,谢仁慈给自己定的目标是提高绩点、考托福、出国读书,现在变成“站出来,第一步是先让别人知道这个群体,再去想权利的争取”。

  接受《新京报》采访时,她表示这种“站出来”源于责任感。自己完全可以做一个“利益既得者”——安静地享受多年学习的劳动成果,在这所知名政法大学读博,或者毕业后去当律师,拥有一个世俗定义下体面的未来。只是想到小时候,母亲为了让自己上一所普通学校,到处奔波,她便为其他残障人士心酸,“我一个少了一条腿的孩子,上普通学校都那么难,那些没双腿的、眼睛看不见的孩子,要怎么办?”

  谈及未来,谢仁慈想把自己的故事拍成纪录片、做成宣传册,给小朋友看,让孩子从小就知道,残疾人小朋友和自己一样,都是很可爱的,不要把他们划分成“别人”,要把“他们”看成“我们”。

  媒体评论摘要

  《中国青年报》:尊重她不想成为“励志偶像”的小愿望

  当我们把一些人塑造成“励志典型”时,很多时候是自私和功利的,各取所需,想从这个人身上获得一种正能量,获得这种精神那种营养,汲取这种价值那种意义,用她身上的某种精神鼓励自己。我们考虑到的只是自己的需要,可有没有站在别人的角度考虑一下,别人是不是喜欢被当成这种励志典型?别人是不是反感这种“精神挖掘”?我们在别人的苦难面前哭得稀里哗啦,有没有考虑到别人的感受?

  实际上,人们对“励志典型”的景仰之外,常常匍匐着一种隐密的同情,这种同情让那些敏感者是很不舒服的。尤其对一个很要强的人来说,这种俯视化的同情更是一种不小的伤害。看得出来,阳光的假肢女孩是一个很要强的人,因为要强,她不再用厚重的壳把自己包裹起来,她去尝试各种健身器械,她突破困难骑共享单车,她努力考上了大学,她不想忍受别人悄悄的打量而去掉假肢的遮拦。她就是为了争取让别人觉得“她和大家是一样的”。

  真正对她的尊重,不是把她当成“励志典型”,不是仰视,不是俯视,没有歧视,而是平视。尊重她这个小小的希望吧,不要总自私地想从别人身上汲取力量,却忽略了别人的感受。

  《杭州日报》:请“鸡汤族”放过穿短裙露假肢女孩

  在拒绝“被励志”方面,谢仁慈很清醒。她像拒绝假腿的“伪装”那般,拒绝了“励志”的包装。以突破自己的方式去击溃内心的阴影,这固然了不得,可也意味着要承受很多异样的眼神。幸而在“不端着”已成吸粉圣经和人们的感动神经未被鸡汤窒息的当下,人们对谢仁慈还没有失去正确感知的能力,也能以此为切口窥探整个残疾人群体的遭际。看来,那些不甘于被命运装订的“生如夏花”的生命能量,依旧有着戳心的力量。尽管时下“丧文化症候群”发作,但能让那些说着“有时候你不努力一下,你都不知道什么叫绝望”的人服气的,可能还是那些看似本该更绝望的人还在努力。

  努力者得尊严。当谢仁慈拔除那些心刺时,她就用面向生命原力场的努力,收获了更多自己赋予自己的自尊。她打败了很多“瘸子”“铁拐李”的讥讽,也希望“鸡汤族”能放过她,别给她戴上“最美”的金箍,让她带着自己的尊严过得更清静而自由。

  网民评论摘编

  @小多肉儿仙女:觉得你很酷,觉得你妈妈更酷,小时候以为穿着打扮时尚流行就是酷,现在认为可以把生活过好的人都很酷。

  @揉猫小分队:我的工作会接触很多残障人士,从来不会多看他们残疾的地方一眼,只会问这样你方便不?比如签字之类,因为我觉得那就是生命的不同形态,也许坐着的人会看到不一样的风景呢。但是还是要珍惜现在的健全,毕竟还是有很多事情身体残障的话做不了,也许也会丧失一些乐趣。加油吧!

  @静风雨乐写论文:这种状态很棒。我会强调自己双耳全聋这件事,有自己的交谈喜好,是因为我希望能让大家看到我们就在身边,不是活在社会角落里的“特殊的”少数群体,只是生活稍微有点不便的普通人。

  舆情点评

  作家史铁生在《给盲童的一封信》中写道:“我们残疾人最渴望的是与健全人平等。平等不是以吃或可以穿的身外之物,它是一种品质,或者一种境界,消灭了‘特殊’,平等自然而然就会来了。”要实现这种平等,需要人们的理解。在提供帮助时,不过分关心,不投以异样目光,以平和的态度相处。因为没有人可以不需要他人帮助,帮助只是因为需要。

  与此同时,我们应在多方面给予关心。我国近年来越来越重视无障碍环境的建设,但必须承认还有提升空间,特别是在已有制度的执行层面。在一些发达国家,看似街上的残障人士比国内多。细心观察就会发现,他们驾驶轮椅几乎如履平地,停车场里的专用停车位设在最方便的地方,这些无障碍设施禁止占用。无障碍环境的建设水平,直接影响着残障人士的出行意愿。出行增多,共同生活,人们习以为常,异样目光也就少了。

  谢仁慈“站出来”,人们更该关注具体怎么做,帮助残障人士平等、有尊严地融入社会,而不是跑偏到盛产情绪上,这才是获得的真正的正能量。

不要再拿“彭宇案”当见危不救的挡箭牌

  6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官微转发了《人民法院报》一篇文章,题为《十年前彭宇案的真相是什么》,细述了一直以来不时被舆论提及的“彭宇案”真相。文章刊发的大背景就是近年来在各地反复上演的路人对遇险者“作壁上观”现象。而前段时间,河南驻马店某女子被车撞倒后,路过车辆和行人未及时相救,遭二次碾轧后身亡的悲剧,更让人们回忆起了当年的彭宇案。

  多年过去,“彭宇案”之所以还能保持如此“热度”,恐怕还归因于公众从此案的审理中,得出了“谬论”——法律不保护好人做好事。尽管从后来披露的信息看,法院认定彭宇与老太太相撞有“优势证据”,而彭宇之后也承认了确实和老太太发生过碰撞,但经历了该事件的“反转”与“质疑”,“扶不扶”似乎已经成为一个“悖论”:提供救助怕被对方反咬一口,不提供救助又受良心谴责。

  这种颇为尴尬的局面,显然不是法治社会所乐见的结果。尽管当时的立法和司法足以还原真相、公正裁决,但“彭宇案”在审理过程中的确也暴露出立法存在的不足。倘若为见义勇为者限定法律责任的“天花板”,为他们消除维权上的后顾之忧,人们在挺身而出时,也会减少许多顾虑。

  当然,舆论的担忧,要放大的是见危施救的“责任成本”问题。而在现实中,不乏救助者因施救而身患重病甚至身亡,却遭遇被救者冷漠以对的事例。救济不到位的现实令人寒心,也不利于人们继续奉献爱心。

  对于上述“短板”,新近通过的民法总则发出了铿锵回音。该法第183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184条则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说前者以民法的公平原则,为见义勇为者解除“救济之忧”,后者则是以民法“慈母般的眼神”,直接免除了救助人的法律责任。从法理上看,救助人“无条件”地不承担民事责任,不无“绝对”之嫌,但为匡正社会风气计,从法律上给予善行以有力支持,显然体现了鼓励见义勇为的立法精神。

  这种立法产生的效果,不仅是在司法层面的,更是在社会层面的。立法的重大突破之举,向整个社会释放出强烈信号,就是国家法律支持公民善行,当公民为集体或个人利益“见危施救”,不但可以免除个体责任的“瑕疵”,更能得到法律的有力救济,不至于再现“英雄流血又流泪”的尴尬。

  再看地方性立法,同样朝着支持见危施救者的方向发力。近年来,各地类似《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立法不少,从国家到地方,不断完善对救助者的奖励、保护长效机制,终将形成一个健全的法规保障体系。这些立法努力也让“彭宇案”作为“挡箭牌”的说辞,变得更加无力。

  法律的真正目的是什么?意大利法学家阿奎那如是说:“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己的德行。”扶危济困、见义勇为的“德行”,不能光靠内心的道德自律,更应得到法律的引导和保障,如此,类似“彭宇案”“小悦悦案”“河南女子二次遭碾轧案”等,才会淡出我们的视野,社会风气才会真正好起来。

广东省网信办依法责令腾讯微信关闭一批违规公众账号
广东省网信办依法责令腾讯微信关闭一批违规公众账号

  近日,广东省网信办依法责令腾讯微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平台和用户账号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整治炒作明星绯闻隐私和低俗庸俗等问题,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腾讯微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用户协议关闭“关爱八卦成长协会”等30个违规公众账号。

  广东省网信办指出,网络运营者和用户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传播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用户不得利用网络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活动。网络运营者应当履行主体责任,依法加强平台和用户账号管理,营造积极健康的网络环境。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附关闭微信公众账号名单

  关爱八卦成长协会、娱乐说、八卦孟姜女、八卦芒果酱、八好掌柜、超高能E姐、娱乐八卦联合促进会、娱乐圈的八卦(微信号: yuqiye818)、娱乐圈的八卦(微信号: ylqdbg)、娱乐八卦姐妹淘、爆料一姐、娱乐圈头条(微信号: yulemeiquan)、娱乐圈头条(微信号: yulequan-hz)、娱乐圈扒皮王、娱乐圈扒姨太、扒圈娱记、圈内扒爷、圈内扒爷V号、圈内扒爷i、毒舌电影、许老湿、严肃八卦(微信号: yansubagua)、严肃八卦(微信号:gh_b87f91835e20)、芭莎娱乐、南都娱乐周刊、男人装、八卦表哥、金融八卦女、娱乐圈扒姐、深八影视圈

保质量安全就是保民生
保质量安全就是保民生

  产品质量安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企业生存发展,关系国家声誉和政府形象。日前,国务院决定依法依纪对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严厉问责,进一步强化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确保质量安全,相关责任人、责任部门受到严肃惩处。这一处理决定,回应了全社会对涉及群众生命安全产品质量问题的关切,彰显了党和政府严肃法纪、维护公共利益的决心,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

  安全生产,质量为本。产品哪怕只有0.001%的不合格,落到消费者头上就是百分之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产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近几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但也要看到,目前我国制造业每年因质量问题直接损失超过1000亿元,假冒伪劣商品造成的直接损失达2000亿元以上,质量违法呈现规模化、网络化、技术化的特点,不法分子制假售假手段更加隐蔽。这挫伤了群众的消费信心,也不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安全环境。实践证明,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变“要我生产安全”为“我要生产安全”,产品质量才能有明显提升。反之,就有可能“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发展理念有多牢固,最终要看行动有多坚定,容不得半点形式主义。在质量安全监管上搞花架子,风险只会在“体内循环”。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看,无论是招投标管理和关键设备材料采购制度的不完善,还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责任落实不到位,任何一个环节的疏漏,都有可能引发整体上、系统性的安全问题。让老百姓对质量安全少忧无忧,必须从各条战线、各个环节加强对质量的全方位监管,注重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政府部门监管作用、社会组织和消费者的监督作用,才能营造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浓厚氛围。

  公共安全无处不在,保质量安全,就是保发展、保民生。强化警示教育,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把该管的管住、管好,须臾不放松保安全工作,企业才能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和质量主体,广大群众才有可能感受到“稳稳的幸福”。

坚决整治“奇葩证明”背后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决定从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党内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突出问题抓起,一以贯之,步步深入,推动党的作风持续向好,在短期内实现了党内正气上升、社会风气上扬。

  作为典型的不良作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属于“四风”中的非显性问题,隐蔽性强、查纠不易,为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

  近日,云南宣威一男子持身份证去当地银行办理业务时,被要求开具户籍证明。对此,当地警方“告知书”称,按照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已不再出具此类证明,若再让群众往返,将通报银行单位的纪检部门,此回应获网友力挺。

  要带着户籍证明办理银行业务,以及一些基层单位要求群众出具类似的“奇葩证明”,表面上看似工作流程使然,实则折射的是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既造成干群关系疏离,也阻碍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落地。

  现实生活中,老百姓办个事儿很不容易。有的单位不愿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甚至不愿同基层和普通群众打交道,怕给自己添麻烦,工作上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得过且过;有的对上吹吹拍拍、曲意逢迎,对下吆五喝六、横眉竖目,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甚至不给钱不办事,收了钱乱办事;有的对待上级部署囫囵吞枣、断章取义,执行上级决定照本宣科、等因奉此,或者照猫画虎、生搬硬套,以前怎么做就怎么做,别人怎么做就怎么做,完全不顾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

  ……

  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对我们共产党人来讲,能不能解决好作风问题,是衡量对马克思主义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对党和人民忠诚的一把十分重要的尺子。

  ——2013年8月国家某局与天津市工信委协议在津共同建设数据中心,3年多来天津市工信委党组书记、主任李朝兴不仅未组织专题研究,而且对4次呈报亦均不批复,致使该项目未取得实质性进展。这种不负责任、推诿扯皮、不作为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李朝兴因此受到天津市委严肃问责,被免职处理。

  ——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15名县直部门和镇村的干部因海滩涂长期被非法占有无人过问被处分,18名县镇及相关部门领导被问责。

  ——重庆市万州区周家坝街道辖区居民因周边道路交通风险大,为申请安装红绿灯,被几个部门支来支去,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6名领导干部因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所在街道和4个区级部门作出书面检查。

  如此种种,都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具体表现。要么敷衍塞责、得过且过,要么刁难群众,吃拿卡要,要么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必须坚决纠正。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只有干在实处,才能走在前列。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领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审视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与坚定性,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把个人进步与党的事业联系起来,脚踏实地、踏实工作,实实在在让群众满意。

女子遭二次碾压:回避的我们在害怕什么
女子遭二次碾压:回避的我们在害怕什么

  近日,河南驻马店一名女子在斑马线在遭车辆两次碾压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显示,一女子被一辆红色出租车撞倒在斑马线上,62秒后,倒地女子遭到另一辆SUV二次碾压。视频显示,事发后,过往车辆和行人减速缓行,但无人上前移动或者保护该女子。

  较之文字叙述,被撞和二次碾压的视频能给网民更切身的同情和痛感。正如孟子所言,看到小孩子在井边玩耍,就快要掉下去的时候,谁都会本能地感到惊恐,下意识地要拉上一把,这是人人都有的恻悯之心。这种天生的感情与生俱来,一般来说谁也免不了。所以网民看到视频的时候,自然是要受到一番惊吓,感叹嘘嘘甚至痛恨视频中出现的每一个人。因为他们在下意识地要施以援手这一方面,似乎都不及格。

  第一名肇事司机当然是始作俑者,肇事逃逸,不仅直接造成了第一次伤害,也是第二次伤害的主要原因。近年来,肇事逃逸在从重处罚之下,犯案率依然一直居高不下,是惩罚不够还是宣讲不够,有关部门需要有所作为。

  但是舆论的重点则在于过往的车辆和行人。这些车辆和行人,无疑都看见倒地的女子,有些甚至还看见了被撞的一幕,但是无一例外地大家都选择了车辆绕行,行人快走,用唯恐避之不及这句话形容应该也不为过。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大家做出了如此选择。

  六年前,在广东佛山,也有一名两岁女童叫小悦悦,早早地就遭遇了同样的不幸。在经历了第一辆车碾压之后,路边18名行人无人上前援助,直至第二辆车辆再次从小悦悦身上碾压而过。最后由一名拾荒阿姨上前施以援手,但医生对小悦悦已经无力回天。

  当年多少挞伐路人的汹汹舆论,多少呼吁“爱心抱抱”的善良举动,多少拒绝做“冷漠路人”的自我反省,现如今来看,效果依然令人怀疑。高速运转的城市,疲于奔命的生活,我们把自己活成了路人,把旁边的人当成了陌路,而那些走过的城市道路和交通空间,正如留不下任何足迹一样,迅速地被抹平、忽略,只能与己无关、迅速逃离。

  虽然网上评论中信誓旦旦的多、大加责骂的多,但真正到了现实中,谁能保证自己不会产生一丝丝快点走、是非之地莫停留的想法?虽然“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但趋利避害之心,明哲保身之心也人皆有之。这两者两相较量,孰胜孰败,各人秉性气质不同,结果本未可知。问题就出在这原本尚未可知的结果,在现实中却清清楚楚——小悦悦事件和驻马店的这次事件中,众人集体选择回避,悲剧再次发生,现实中趋利避害之心实现了对恻隐之心的碾压性胜利。

  当你无法回答佛山、驻马店的他们和我们究竟有什么区别的时候。我们就必须好好思考,究竟是什么让我们的趋利避害之心如此高度集中一致,甚至于连天然的恻隐之心都可以被打败?质言之,纷纷回避的我们,到底在害怕什么?

  其实,需要害怕的实在太多了。害怕站在路中间,车辆还会毫无忌惮地撞向自己。害怕加以移动或者救助之后,如同“扶不扶”小品一样,当事人或者家人可能讹上自己。害怕警察和法庭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占用太多的时间而没有任何物质或精神鼓励。害怕自己回到家,会被家人及身边人斥为好管闲事不给自己好脸。害怕自己耽误了工作会让自己在上司那里吃不了兜着走。

  总之,要害怕的一定有很多很多,当目前的环境无法宽慰这些担忧的时候,这些害怕和顾虑会分分钟战胜自己的恻隐之心。当一次次类似新闻出现,只能说明这些打消这些顾虑和害怕,给老百姓一个真正的安全感,还需要很长时间和很多工作要做。

  鲁迅说过,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事物打碎了让你看。看到了这种同类的悲剧,谁心里都不舒服,无论是视频里和视频外的。但是宁愿坐视悲剧发生,也不敢战胜这些害怕冲上前去的他们或我们,其他时候的生活难道就能好一些?“凡是人,皆须爱。天同覆,地同载。”过去中国人有一个词叫“急公好义”,要恢复这种精神和传统,还真必须从一个个化解这些害怕开始。而且,化解之后,受益的绝不仅仅是女子或女童一人,反之亦然。

端午出行大数据:将现三个拥堵峰值

  再过几天就是端午假期了。今天,交通运输部路网中心发布了端午出行大数据。端午假期,全国收费公路对小客车不实行免费通行政策。预计假期中,全国高速将出现三个拥堵峰值。

  预计端午期间从5月27日14点后,全国高速拥堵有所上升,在18点左右达到节前峰值,在次日凌晨2点后回落至日常车流量。5月28日上午10点-11点出程拥堵压力最大,为端午出程高峰时段,拥堵基本与前一日18点的峰值相同。5月29日拥堵为节日3天最低,预计下午时段拥堵略高于上午,但基本与平日周末均值持平。小长假最后一日14-19时为返程拥堵高峰,一直持续到晚间21时后恢复平日状态。

  全国高速公路通行拥堵主要集中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地区以及云贵地区。此外,自驾去往北京相邻的张家口市、云贵地区的昆明市、西双版纳市、成都相邻的阿坝的车流量也较大。

  端午假期公路出行将以中短途为主

  交通运输部路网中心数据显示,三天假期,全国公路出行将主要以中短途为主。上海、广州、北京等地机场、火车站周边公路压力大。

  大数据显示,端午假期出程高峰时段(节前1日、假期第1日)高速流量较大的城市北上广深排名前4位。苏州、东莞、佛山、杭州等城市流量也均较大。大广高速、京藏高速、京哈高速、兰海高速、京昆高速、沪蓉高速等车流量短时相对集中。

  由于短途出行需求增加,端午期间,上海虹桥国际机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南京禄口机场,深圳宝安国际机场以及郑州火车站、武汉火车站等周边的车辆会出现短时排队现象。

  踏水纳凉增多 含水景区车流量大

  此外,随着气温上升,天气逐渐炎热,端午期间去踏水纳凉的人增多,全国十大热门驾车出行景区中有8个为含水的景区,如:西湖、十渡、西塘古镇、古北水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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