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严禁以政府储备土地违规融资

  不得将土地储备机构名下的土地直接划转给政府平台公司、国有企业或其他企事业单位


  本报北京1月15日电 (记者朱隽)为更好实施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处置,自然资源部近日印发通知,严禁新增以政府储备土地抵押融资行为,加快存量抵押储备土地依法解押并形成合理有效供地。

  据国家土地督察情况反映,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上半年,违规以储备土地抵押融资涉及473宗,抵押土地面积4786.07公顷,融资金额716.18亿元。

  通知强调,严禁将储备土地作为资产注入国有企业。土地储备工作只能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承担。未经依法供地,不得以政府会议纪要、公函等形式将政府收回、收购、征收的土地直接确定给政府平台公司或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得将土地储备机构名下的土地直接划转给政府平台公司、国有企业或其他企事业单位。

央行:2019年底前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

  北京1月9日电 (记者罗知之)记者从人民银行获悉,今天上午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出席了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他在介绍取消企业开户许可有关情况时表示,人民银行将积极稳妥推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工作,2019年初将先行推广至江苏、浙江两省,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相关工作准备情况分批实施,2019年年内全部完成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工作。

  范一飞介绍,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是落实“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2018年12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2019年底前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按照国新办安排,我和人民银行办公厅周学东主任、支付结算司温信祥司长,对该项政策进行解读并回答你们的问题。

  他指出,银行账户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获取各项金融服务的重要前提,银行账户的安全和便捷使用对企业意义重大。截至2018年9月底,我国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5488万户,占全部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总量的92%。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提升银行账户服务水平,对于支持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实体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8年6月11日起,人民银行在江苏泰州、浙江台州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目前,试点工作总体平稳,社会反响良好。截至2018年12月末,试点地区商业银行共为企业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4.56万户,其中小微企业2.64万户、个体工商户1.92万户,企业开户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 范一飞告诉记者。

  同时,人民银行印发《关于优化企业开户服务的指导意见》,组织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商业银行全面开展优化企业开户服务工作。据调查,企业开户时间缩短至平均3天,大大优于国际水平。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做到“两个不减、两个加强”,即企业开户便利度不减、风险防控力不减,优化企业账户服务要加强、账户管理要加强,积极稳妥推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工作,以新支付、新金融为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2019年初将先行推广至江苏、浙江两省,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相关工作准备情况分批实施,2019年年内全部完成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工作。范一飞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坚持做到以下四条。

  一是坚持服务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建立宏观审慎银行账户管理框架,减少对微观市场行为的直接管理和干预,鼓励商业银行通过与客户平等约定的方式,根据客户实际需求和风险水平采取适当银行账户管理模式,便利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获得更为优质、便捷和安全的账户金融服务。

  二是坚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面强化企业账户管理。人民银行将会同银保监会明确并压实商业银行账户管理责任,督促商业银行结合自身情况建立有效的账户管理流程,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不断完善内控合规制度、加强对账查验、强化账户风险管理。人民银行将结合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企业账户业务专项执法检查,惩处并纠正商业银行账户和支付结算违规行为。

  三是坚持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优化企业账户服务。积极支持商业银行开展有利于服务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账户创新业务,鼓励商业银行利用金融科技和国际先进经验,提升客户体验、降低服务成本、提高风控水平,建立优化银行账户服务长效机制。

  四是坚持推进部门合作,发挥监管科技防范账户风险作用。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建立涉企信息共享机制,提升银行识别客户身份能力和效率,便利企业办理银行账户业务,对严重违规行为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深化与公安机关部门合作,严厉打击利用银行账户从事洗钱、恐怖融资、偷逃税款、电信诈骗、地下钱庄、骗取贷款等违法犯罪活动。

路径图浮现 2019更大规模减税启幕
路径图浮现 2019更大规模减税启幕

  在2019年的第一天,新个税法如期全面实施,6项专项附加扣除正式落地,为纳税人派发新年减税礼包。伴随新的一年的到来,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也将拉开序幕。在2019减税路径图上,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将共同发力,制造业和小微企业减轻税负成重点,小微企业、科技初创企业还将迎来普惠性税收减免。

  2019年1月1日起,个税纳税人在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依条件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由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APP软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功能已于2018年12月31日正式上线使用。按照规定,提前填报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纳税人,在2019年1月份发放工资时,就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从收入额中扣除这一部分金额及其他的法定扣除后再计算个人所得税。

  新个税法全面实施,正是新的一年里我国减税“大礼包”中的一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2019年,我国将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2018年12月27日至28日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也释放出减税降费的明确信号。

  财政部部长刘昆指出,2019年要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具体而言,将实行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相结合,重点减轻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对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全面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落实好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减轻居民税负。

  同时,刘昆表示,还将“推进更为明显的降费”。具体包括:清理规范地方收费项目,加大对乱收费查处和整治力度。加强收费项目清单“一张网”建设,健全乱收费投诉举报查处机制。

  全国财政工作会议还在完善税收制度方面提出,深化增值税改革,构建更加简洁、中性、公平的增值税制度。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

  2018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新年贺词中说,要确保把个人所得税改革红利送到千家万户。他还表示,新的一年里,将继续深化税制改革,进一步巩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成果;认真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措施,持续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获得感。

  回顾刚刚过去的2018年,我国大力实施减税降费。包括下调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增值税税率,退还部分企业期末留抵税额,扩大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出台新的支持研发创新的税收政策,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一系列减税降费举措对激发市场活力,降低企业负担,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财政部方面此前指出,预计2018年全年我国减税降费规模将超1.3万亿元。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减税降费降成本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内容,税收作为经济政策中重要的调控手段,可以改变商品、服务和要素的相对价格,能更好地推动经济结构调整。

  从优化税制结构、服务于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着手,实行结构性减税的落脚点是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同时实现经济结构的调整及优化。

  展望2019年的减税举措,李旭红认为,继续深化增值税改革可以作为减税降费的重要切入点,包括降低增值税税率,为实体经济及制造业减负;建立健全规范的留抵退税制度,完善现代增值税制度,减轻纳税人资金成本的占用;进一步打通增值税的抵扣链条,避免税负沉淀。

  此外,还应该加强创新驱动税收激励,通过系统而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为企业注入新能量,助力企业科技创新驶入“快车道”。她指出,在税制的安排上,应精准落实创新优惠政策,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还可以继续完善及优化人力资本及技术成果转化的税收激励政策,促进我国科技创新提质升级,并进一步着力于新动能。

  “当然,普惠式的减税还应继续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尤其是通过对于初创型、种子型小微企业的减免税,促使企业在创新中谋求企业及国家的发展,在发展中巩固创新成果的转化”,李旭红指出,可以预期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将发挥更显现的积极效应。

  “无疑,大规模减税降费可以更好地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从而更好地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为市场活力的充分释放创造良好的环境。”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正式启动

  新华社北京1月1日电(记者陈炜伟)1月1日零时,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正式启动。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我国已在2004年、2008年、2013年分别开展了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按照部署,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根据普查安排,2017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筹备阶段,主要是研究普查的总体方案和开展专项试点;2018年是普查的准备阶段,主要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开展宣传动员,制订和部署普查方案,完成人员选调与培训等;2019年是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处理和普查结果发布阶段;2020年为普查资料出版和利用普查结果开展课题研究阶段。

  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强调,现场登记是决定普查质量最关键的环节,各级普查机构、全体普查人员要着力组织好现场登记工作。经普办要加强现场调度和值班值守,及时研究各地普查工作中反映的问题;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普查现场登记数据质量真实准确。

电商法实施 代购、微商行业迎来行为规范

  新华社北京1月1日电(记者王茜 赵文君)“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电子商务法》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对当前网络消费的痛点问题的解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那么这部法律实施后,对于相关领域会有哪些变化?法律界人士如何看待这部法律的实施?记者1日采访了有关人士。

  近几年来,网络消费发展迅猛,微商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同时也成为消费者权益受损的重灾区。对于那些无实体店、无营业执照、无信用担保、无第三方交易平台,进入门槛低的微商,若与消费者发生消费纠纷,一些微商往往通过更换账号或直接删除“好友”关系,试图逃避法律责任。《电子商务法》实施后,微商作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法律上被明确,相应地就要承担起对应的义务与责任,这将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法律的震慑作用是显著的。1日,一位住在北京的代购告诉记者,这几天周围做代购的朋友大家都不敢发广告了,海关查得特别严,有很多代购奢侈品的朋友都被罚了,有一位代购手表的朋友,在过关时被罚了4万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目前海外代购假货多,实际上有些代购根本没出过国,是在国内发售假货。对于私人海外代购,也应该纳入监管,从事职业代购的个人也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属于电商经营者。根据电商法规定,对零星小额交易进行了豁免,但是究竟什么算零星小额,目前还没有细则,希望出台法规予以明确。

  相较于代购来说,网络消费还存在虚假宣传、网络售假、刷单炒信、物流滞缓等电子商务服务问题。而这些劣假产品和商家之所以会让人相信,进而购物,往往离不开买家的评论。

  “亲,给个五星好评吧,返2元红包!”网络消费中,部分卖家在评论上做起文章,一方面利用“小恩小惠”诱导消费者给好评,一方面购买“水军”刷好评,而这类行为将在今后被禁止。

  面对商品页面的数万条好评,却不可信,这是消费者网购时面临的普遍困惑。商品质量出现问题时,消费者记录下真实的感受往往被卖家或者平台删掉,已经成为见怪不怪的潜规则。

  《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刘俊海表示,电商平台在电子商务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易中发挥了枢纽作用。广大电商经营者,是网络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抓紧调整相关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加快提升服务消费者的综合能力,用优质的服务体验赢得消费者的信任与肯定。

  虚假折扣、刷单炒信、砍单杀熟、推诿扯皮等很多属于平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影响到消费者的良好网络消费体验。专家建议,有关部门根据电子商务发展需要和消费者需求的变化,尽快出台相应的配套法规规章或司法解释,细化相关规定,督促电商经营者及电商平台落实责任,充分保障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前11月 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11.8%

  北京12月27日电 (记者陆娅楠)国家统计局27日发布的工业企业财务数据显示:1—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增长11.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为6.48%,同比提高0.16个百分点。

  据介绍,新增利润主要来源于石油开采等行业。1—11月份,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增长3.3倍,钢铁行业增长50.2%,建材行业增长44.2%,化工行业增长19.1%,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21%。5个行业合计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的贡献率为76.6%。

税务总局明确新个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

  北京12月20日电 据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现就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后扣缴义务人对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对非居民个人上述四项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公告如下:

  一、居民个人预扣预缴方法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按以下方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见附件1)。年度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的,由居民个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一)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上述公式中,计算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按《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2)执行。

  (二)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具体预扣预缴方法如下: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见附件2《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二、非居民个人扣缴方法

  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按月换算后的非居民个人月度税率表(见附件2《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计算应纳税额。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个人所得税法精神,做好新旧税制转换衔接工作,对亟待执行的2019年度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的预扣预缴和非居民个人的代扣代缴等问题的相关征管操作办法进行明确,保障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及时掌握执行口径、履行相关权利义务,确保新旧税制平稳过渡,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经大量测算以及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专家学者和基层税务机关意见,确定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扣缴计算方法。为便于单位及时调整相关财务软件,如期为职工发放工资,《公告》先行明确了上述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扣缴计算方法、申报表及报送资料。整体扣缴办法另行发布。

央行开展1800亿逆回购 两日净投放3400亿

  北京12月18日电 (记者罗知之)记者从央行获悉,为对冲税期等因素的影响,维护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央行今日以利率招标方式开展了1800亿元逆回购操作。其中,7天期1400亿逆回购中标利率为2.55%,14天期400亿逆回购中标利率为2.7%。因公开市场无逆回购到期,实现净投放1800亿元,加上17日1600亿元净投放,两日实现净投放3400亿元。

  17日,央行发布公告称,为对冲税期、政府债券发行缴款和金融机构缴存法定存款准备金等因素的影响,维护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央行以利率招标方式开展了1600亿元逆回购操作,期限为7天,中标利率2.55%,因当日无逆回购到期,实现净投放1600亿元。据了解,这是10月26日以来,央行首次开展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认为,重启逆回购的主要原因是“三缴”:缴税、银行缴存款准备金、政府发行债券缴款,短期内对流动性带来了压力,因此重启了逆回购。

  中信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明明也表示,17日为12月集中缴税和缴准期限,央行在无逆回购到期时点重启逆回购操作,主因为对冲缴税、缴准影响。7月以来,税期流动性净投放分别为1300亿元、465亿元、2650亿元、1500亿元、-1200亿元,本次操作是以对冲税期为目标的流动性净投放惯常操作。“央行长期流动性投放保持静默状态后,资金面面临月中和年底因素综合作用而有所收紧,资金利率大幅走高,央行重启逆回购操作彰显维稳资金面的态度。”

  从17日公开市场利率来看,除隔夜Shibor(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小幅走低外,其他期限的Shibor均小幅上行。温彬指出,这表明临近跨年时点,机构资金需求量仍较大,预计央行公开市场会继续重启14天逆回购,以满足跨年资金需求。而伴随着春节的临近,短期内,央行仍将加大公开市场操作力度,包括进行多期限逆回购组合操作来投放流动性。

  “12月下旬,为了应对年末实体经济和金融机构的资金需求,后期央行或还将间歇性地开展逆回购操作,向市场提供合理稳定的流动性。”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志龙表示。

  谈及后续的货币政策操作,央行行长易纲上周公开表示,在考虑货币政策有关问题的时候,要在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找到一个平衡点。比如说国内经济出现一些下行压力和信用收缩,就需要有略微宽松一些的货币条件,但如果太宽松、利率太低的话就会影响汇率,所以要考虑外部均衡,要在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找到一个平衡点。

财政部:前11月我国财政收入同比增长6.5%

  北京12月13日电 (记者李丽辉)财政部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11月份,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75亿元,同比下降5.4%,减税效果逐渐显现。1—11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333亿元,同比增长6.5%。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167亿元,同比增长6.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90166亿元,同比增长6.9%。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149001亿元,同比增长9.5%;非税收入23332亿元,同比下降9.1%。

  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看,1—11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1751亿元,同比增长6.8%,完成年初预算的91.4%。其中,教育支出27748亿元,同比增长4.2%;科学技术支出6730亿元,同比增长1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74亿元,同比增长7.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104亿元,同比增长5.8%;节能环保支出4876亿元,同比增长8.2%;农林水支出16842亿元,同比增长10.7%。

我国11月份人民币贷款增加1.25万亿元

  北京12月12日电 人民银行网站11日发布2018年11月金融统计数据报告,报告显示,11月份人民币贷款增加1.25万亿元,同比多增1267亿元;11月份人民币存款增加9507亿元,外币存款减少72亿美元。

  一、广义货币增长8%,狭义货币增长1.5%

  11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181.32万亿元,同比增长8%,增速与上月末持平,比上年同期低1.1个百分点;狭义货币(M1)余额54.35万亿元,同比增长1.5%,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低1.2个和11.2个百分点;流通中货币(M0)余额7.06万亿元,同比增长2.8%。当月净投放现金457亿元。

  二、11月份人民币贷款增加1.25万亿元,外币贷款减少177亿美元

  11月末,本外币贷款余额140.8万亿元,同比增长12.6%。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135.21万亿元,同比增长13.1%,增速与上月末持平,比上年同期低0.2个百分点。

  11月份人民币贷款增加1.25万亿元,同比多增1267亿元。分部门看,住户部门贷款增加6560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2169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4391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加5764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减少140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3295亿元,票据融资增加2341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增加277亿元。

  11月末,外币贷款余额8058亿美元,同比下降3.3%。当月外币贷款减少177亿美元,同比多减281亿美元。

  三、11月份人民币存款增加9507亿元,外币存款减少72亿美元

  11月末,本外币存款余额182.5万亿元,同比增长7.3%。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177.43万亿元,同比增长7.6%,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低0.5个和2个百分点。

  11月份人民币存款增加9507亿元,同比少增6148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增加7406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增加7335亿元,财政性存款减少6643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加3125亿元。

  11月末,外币存款余额7315亿美元,同比下降6.8%。当月外币存款减少72亿美元,同比多减129亿美元。

  四、11月份银行间人民币市场同业拆借月加权平均利率为2.49%,质押式债券回购月加权平均利率为2.46%

  11月份,银行间人民币市场以拆借、现券和回购方式合计成交103.53万亿元,日均成交4.71万亿元,日均成交比上年同期增长30.5%。其中,同业拆借日均成交同比增长86%,现券日均成交同比增长69.5%,质押式回购日均成交同比增长21.5%。

  11月份同业拆借加权平均利率为2.49%,比上月末高0.07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低0.43个百分点;质押式回购加权平均利率为2.46%,比上月末高0.07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低0.54个百分点。

  五、当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生4843.3亿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发生2016.7亿元

  2018年11月,以人民币进行结算的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分别发生3567.5亿元、1275.8亿元、464.9亿元、1551.8亿元。

  注1:当期数据为初步数。

  注2:2018年1月,人民银行完善货币供应量中货币市场基金部分的统计方法,用非存款机构部门持有的货币市场基金取代货币市场基金存款(含存单)。完善后,2017年各月末M2增速如下:

  注3:自2014年8月份开始,转口贸易被调整到货物贸易进行统计,货物贸易金额扩大,服务贸易金额相应减少。

  注4:自2015年起,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存款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贷款含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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