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孕入职”:她们为什么不想说?

  睡前聊一会儿,梦中有世界。大家好,我是党报评论君。生老病死,人生大事,不过,怀孕生孩子的事儿,最近却常有争论。

  据报道,宁波一家互联网公司的员工孙女士,入职三天就宣布怀孕,产假一结束,马上提出辞职,公司负责人对她的做法非常不满,然而又无可奈何。对此,有的网友表示理解,毕竟女性生育权受法律保护;有的网友则认为纯属职场“碰瓷”。产假结束就辞职,属于个人行为,不过隐瞒怀孕事实的这种社会现象,倒是值得讨论。

  一般来说,故意为之的事情,背后往往有不得不为的苦衷;一个人的选择,背后也往往有不得不如此的环境。比如这位孙小姐,相信如果她在应聘时告诉考官自己已经怀孕,企业在录用她时,可能就会掂量掂量了。对个人而言,“隐孕”的初衷,可能是为了让劳动就业权得到更充分保障,避免因怀孕而被“一票否决”,并且行为本身没有违法。尽管会受到不讲诚信、缺乏契约精神的指责,但为了给孩子挣点奶粉钱,不让社保断档,在现在的情况下,对于很多还得靠工资生活的年轻人来说,“隐孕”也是个无奈的选择。

  而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员工几乎没有为公司创造劳动价值,还要按照法律规定照发工资、照交社保,这个锅有点沉,没法背。尤其是很多只有几十个、甚至十几个员工的中小企业,公司事业正处于关键成长期,招来了人干不了什么活,心里多少有些憋屈。再加上随着地方条例的修改,各地生育二孩产假普遍跟生一孩一样,能达到4个月以上。多重因素的影响下,企业在招聘时,难免会对女性求职者特别谨慎。因为对于企业,这是一种“性别亏损”。

  员工和企业的博弈,看似都能避免、或者减小自身的经济损失,却容易形成恶性循环,最终造成社会整体的“不经济”。一方面是,当女性知道如何“巧妙”地利用法规实现自我保护,企业势必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增加各种或明或暗的前置审查,女性在职场上“看不见的门槛”,无疑会比现在还要严重。另一方面是,企业因此遭遇一种反向的“性别亏损”,要知道,招人用人时的性别歧视,可能让企业错过很多优秀的女员工。

  所以,“隐孕”的结,只靠个人和企业是打不开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孙小姐们倒是给我们提了一个醒:保障女员工合法福利,整个社会都有责任。

  有人说,“你怀的是自己的孕,不是全公司的孕”,意思是怀孕成本不应该由公司来承担,我们并不同意这种说法。要知道,生育不是义务,而是权利。生育不仅是个人的事、家庭的事,也是社会的事、国家的事。从性别观念上说,“男女平等”也并非“男女等同”,在立法执法、社会政策、社会治理中,理应考虑到女性的特殊性。这应该是思考“隐孕”问题的一个基本前提。

  社会事务,还得由全社会共同治理。比如,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给女性增加一份制度上的保障;比如,延长男性产假或者男性陪护假,让男性承担起更多的育儿成本;再比如,给予企业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由财政承担一部分企业可能的“性别亏损”。当然,最重要的,还是畅通救济渠道,对于辞退“三期”(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女员工的企业,要坚决惩处。探索出一条生育成本社会共担的新路子,怀孕才不会成为更多职场女性的“难言之隐”。

  这正是:生育本美好,隐瞒添烦恼。解开劳资结,心头不长草。祝各位晚安!

宰客就是坑自己
宰客就是坑自己

  新华社9月27日电,国家旅游局数据中心居民出游意愿调查显示,今年国庆、中秋假期,国内旅游人数将达到7.1亿人次。然而,在一些景区,导游和商家串通宰客等老问题却依然存在。要根治此类问题,需要全行业真正明白“宰客就是坑自己”的道理,避免短视行为,加强监管、严格自律。

  旅游乱象屡禁不止,既有我国旅游市场发育不够成熟、旅游商品开发滞后、同质化恶性竞争激烈等深层因素,也有不法商家“坑一个算一个”“捞一笔算一笔”的逐利冲动。

  这种冲动必须克服。旅游业有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特点。山水景观是天造地设,但景区服务管理的软环境却是上下游从业者共同营造的,每个人身上都担负着一份责任。一锤子买卖固然来钱快,但若是一锤子一锤子地砸了景区的招牌,最终坑的是自己和旅游市场的长远发展。

  立足长远的做法无外乎监管者从严监管、从业者严格自律,相向而行,让旅游服务的品质水涨船高。而从严监管在当前显得尤为重要。

  旅游监管要更精准,多一些日常巡查、防患未然,多一些长效治理。节假日、景区评星等高峰时期,对旅游市场进行集中整治是必要的。但是,根治旅游市场乱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为避免风头一过问题依旧,有关部门应找到乱象病根,加强源头治理,形成长效机制。

  旅游监管还要破除“谁管谁吃亏”怪圈,在执法标准上要坚持不分地域、不搞例外,一把尺子量到底,推动全国旅游服务水平整体提升,在更好惠及人民群众中实现旅游业更大发展。

妙招!法院这样让“老赖”丢脸
妙招!法院这样让“老赖”丢脸

  “您拨打的机主已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不少地方法院为了督促有能力却拒不执行法律义务的“老赖”,专门定制手机铃声,凡是给机主打电话,都会接收到这条提示语音,不仅让“老赖”丢了脸,也着了急:因为不诚信、不守法,生意伙伴没了、朋友疏远了。“老赖”要想取消定制的铃声,唯一方法就是尽快履行其法定义务。

  人民法院这种创新执法的方式见了成效,赢得了各方的点赞:不守法、不诚信,在法治中国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值得反思的是,一部分人的法治意识仍然淡薄:维权时大谈特谈“合法权益”,然而对于自身守法义务却闭口不提。

  事实上,不只这类拒不执行的行为,生活中不少小事儿都折射出类似问题。比如开车压黄线、随意变道、加塞儿、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超车等等,只图一时便利,却不考虑是否违法。

  知法、懂法、尊法、守法,应当是每个公民的法律常识。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如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需要营造全民守法的社会氛围,让法治信仰镌刻于公民内心。

  老百姓往往是在法治实践的过程中感受到法治精神。推进全民守法,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示范效应极为重要。领导干部和所有当事人一样,出示身份证进入法院,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这不只是“民告官”案例的良好示范,也是一堂令人信服的法治课。

  全民守法,还需要压实普法责任。今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国家机关首次被明确为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主体。在哪里执法,就在哪里普法,意见将国家机关普法责任进一步细化、实化。国家机关执法过程中,通过实时普法、精准普法,老百姓才能更加清楚明白;创新普法形式,通过生动直观的方式把法理、情理讲清楚,老百姓才能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自觉执行法律裁决。

  “有用而有效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全民守法还需要逐步补齐立法短板,完善遇事找法、办事循法的制度体系,织就公民权利保障的严密“法网”。只有良法善治的体系越来越完善,群众才能越来越强烈地感受到“法治就在身边”,才能真正激发起守法、信法的法治信仰,汇聚起推动法治中国前行的磅礴力量。

称号里面有学问,可看出思想意识和人格修养
称号里面有学问,可看出思想意识和人格修养

  媒体曾经报道,中国工程院院士、植物病理学专家朱有勇最喜欢的称号是“农民教授”。无独有偶。前不久,不经意间成了“网红”的中国工程院院士、78岁高龄的科学家刘先林也曾经有一个心仪的称号,叫作测绘界的“工人师傅”。

  为什么这些大名鼎鼎的人物都喜好这些“草根”味很浓的称号?而有些人特别是有的领导干部,却偏爱这“长”那“长”带“官味”的称号,或者热衷于“老大”“老板”“头儿”“哥们”“大当家”等等带江湖气的称号?称号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叫法,它折射出一个人内心的喜好和偏爱,体现了不一样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从称号可窥重“官本”还是重“民本”。有的领导干部时时以“长”为贵,处处以“官”为荣,说到底是官本位思想和特权观念在作怪。最近,有两个“官迷”引人关注。一个是“五假干部”卢恩光,在忏悔时连连说自己是个“官迷”,而且疯了。一个是大连原常务副市长曹爱华,也是一个十足的“官迷”,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的升迁。试想,一个“官迷”成瘾的人,怎么会心中有民、做事为民?他们更在乎的是自己的官帽,计较的是官衔,琢磨的是官位,甚至平时连排名次序、走前走后、照相座位都锱铢必较,这样的现象不少见。“官本”还是“民本”,孰轻孰重判若分明。

  愚者图虚名,智者务其实。元代诗人王冕一生正直豁达,不图虚名,曾于墨梅图上题诗“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真正的智者,鄙薄流俗,独善其身。有些人偏偏贪图那些大得吓人、玄得唬人的名号和头衔,有的连名片上都刻意留一大串名不副实的荣誉称号,唯独忘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忘了自己是谁、干什么的、从哪儿来的,丢了本色,忘了来路。陈云同志早在1943年曾就文艺工作者中的党员如何明确自己身份问题指出,党员不能把工作的分工“作为特殊化的根据”,“党员就都是党员”。务实乃本,重不重称号,重什么样的称号,像一块试金石,试出一个人是图虚名还是讲务实,是爱独尊还是慕平等。

  称号体现好热闹还是喜宁静。当下,心浮气躁、急功近利、焦虑不安是不少人的一种常态,有的静不下、坐不住、等不得,有的习惯于看热闹,喜欢刷存在感,生怕被人忽略或遗忘,反映在称谓上也是高调、张扬和喧哗有余,而对于朴素、直白、简单的东西往往表现出不屑。《道德经》上说,静为躁君。《大学》里讲,“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宁静既是一种修为,又是一种力量。“心收静里寻真乐,眼放长空得大观。”宁静的人才会对名利保持一种淡定和从容,才能发现并懂得享受生活中的真善美,才能在纷繁复杂的事物中保持一种定力。人生的真谛是在嘈杂喧闹中活出一种恬静,让生命在宁静中运转,而不是在焦虑中追赶,正所谓宁静以致远。

  称号里面有学问,从中既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思想意识和价值取向,又可以看出他们的思想境界和人格修养,不妨好好观之、听之和处之。

外卖平台被告:当下国人环保观念渗透太多反环保逻辑
外卖平台被告:当下国人环保观念渗透太多反环保逻辑

  “外卖三巨头”摊上事儿了。继《外卖,正在毁灭我们下一代》的讨伐檄文刷屏后,今日有媒体报道,“外卖三巨头”被诉,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起诉饿了么、美团外卖、百度外卖的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案。

  外卖平台被起诉,具体事由是打包餐盒强制配备一次性餐具,“0餐具”配送未普及,用户没有对是否配送餐具的选择权,造成大量不必要的浪费。有两个数据可以参照:一是每天仅美团外卖平台上的筷子使用量就高达1950万双,二是全国每天产生的外卖垃圾超过350吨。

  要求推广“0餐具”配送,也就是在外卖平台上设置环保标识,达到提醒效果。但正如饿了么方的回应,即便在上海这样发达的现代城市,“0餐具”配送运营结果显示,选择拒绝一次性餐具餐盒的消费者少之又少。由此联系到“限塑令”出台已近十年,塑料袋的使用并未减少,反而让超市靠出售塑料袋就能大赚的事实,免不了让人担忧:此次外卖平台被起诉,就算绿色志愿者联合会告赢了,餐具浪费的情况可能也得不到多少改善。

  在谈环保责任的时候,我们有必要在逻辑上区分清楚,外卖平台是在培养用户使用一次性餐具的消费习惯,还是更多在迎合用户已有的习惯?如果是后者,那么“0餐具”遇冷的局面就能够说通了。这并非是为外卖平台辩护,而是正如《外卖,正在毁灭我们下一代》文中说的那样,将义务都抛给平台,通过制造耸人听闻的污染困局来敦促环保,这种有害的逻辑无非是把消费者自身的责任开脱出去了。可以想象,或许那些转发《外卖,正在毁灭我们下一代》的人,他们在痛心疾首过后,依然会拿起手机,点一单外卖,然后将一次性餐具随手丢进垃圾桶。

  多数人也许很难理解,环保并不是独立的行为,而是有完整的逻辑,完整的产业链。比如我们从小就被教育,使用一双一次性筷子,就有多少树木遭到砍伐云云。但实际上,一次性筷子的制造主要靠人工种植的速生树种,谈不上毁灭森林,反倒是拒绝使用,位于产业链上游的种植户会面临失业。洋垃圾运往中国,也一度被贴上环保殖民主义的标签,但实际上,垃圾处理填埋的产业链,养活了一大批乡镇。

  我们无比心痛地看到,当下国人的环保观念,渗透着太多反环保的逻辑。一些人除了喊两句抵制的口号外,不会有更多作为——抵制塑料袋的不会抵制空调;拒绝使用一次性筷子的,上下班还是会以车代步……拥护“0餐具”配送,也未必真的懂环保,或许只是刚好看到《外卖,正在毁灭我们下一代》一文里的可怕现实。大多数人可能都不会追问,那些选择使用一次性餐具的人,有没有将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分类的一次性餐具垃圾,有没有被分类运走;或者垃圾车分类打包后,回收站有没有分类处理一次性餐具垃圾的能力和技术。

  环保观念的短视狭隘,使人们看不到自己在环境链条上的位置,以及与上下游的关系。当然和共享单车的遭遇一样,这不应该简单地归咎于公民的素质问题,更多还是城市管理和产业链不够完善的结果。因为,即便是在发达国家,培育国民梳理垃圾分类的观念也经历了漫长的岁月;另一方面,就像《海归女硕士进村推行垃圾分类,村民从不理解到明白造福下一代》的报道中揭示的问题,有时候,我们只是迷恋于抵制式的环保逻辑,寄望于用最简单粗暴的方式,一劳永逸解决环保问题,以至于忘记了环境保护是个需要耐心和精耕细作的宏大工程。

消灭一场医患冲突,可能只要1000元
消灭一场医患冲突,可能只要1000元

  近日,在武汉一家网吧当网管的患者突然昏迷倒地,被送到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急救中心,经过医生的全力抢救,转危为安。事后,患者父亲找到院方,要求赔偿抢救时剪坏的衣物、丢失的钱款等,经警方调解,医生凑钱赔了1000元。

  这起风波最初被冠上“医生抢救病人反遭索赔”的标题后,让不少人将矛头对准患者,索赔之举被视作恩将仇报。不过随着细节厘清,尤其是医院抢救过程中,对剪掉的患者衣物处理不到位的事实,多数人转向认同“一码归一码”。更值得一提的是,作为被索赔方的医院并没有掩饰,而是坦诚失职,并表达了“1000元的损失对他来说或许比较重”的理解。

  医患双方如临大敌的当下,谁都愿意看到“医生抢救剪开衣物,病人谅解不咎”的暖心故事。但这种完美预设,只能算锦上添花的场景,而且它建立在患者利益受损的基础上。而此次急救风波,前提是医院存在流程失范。

  医院在处置剪掉衣物时的随意,如果可以被谅解,那意味着它改进服务的动力会更弱。医患矛盾的爆发,很多都肇始于治疗过程中的流程违规。患者感恩的结果,可能恰恰恰相反,道德恩情替代了正常的市场和法律惩戒机制,倒逼的力量消失以后,下次遇到类似的案例,医院可能还会犯同样错误。我们常讲,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而不是道义经济;市场也不相信眼泪,谈感情不止伤钱,还伤害市场本身。

  当然,鼓励患者维权,不意味着医院的应对极为不堪。前期的操作失范之后,医院的补救值得嘉赏,能够换位思考,站在患者网管的身份去谅解,实属不易。工业流水线式的医疗消费体系里,医患关系通常是缺少温情的,有的医院甚至全副武装。但凡冲突爆发,医院眼中的患者,往往是无理取闹;而患者眼中的医院,则是店大欺客。矛盾的加剧,从双方各执一词的偏执立场开始已成定局。

  此前的产妇坠亡风波,将医患对立演绎到极致。除去监护漏洞外,院方并无太大过错,但基于避险的考虑,在舆情上,专业的院方反而将产妇“痛苦蹲地”解读为“跪求家属”,并在产妇要求剖腹产上故意误导,以转移舆论压力,结果弄巧成拙,引火烧身。基于坠亡而应有的同理心和换位思考能力消失不见,迷信话术和公关战法的医院,最终将自身绑上了战车。

  此次事件中,当事医生讲到,“该剪还是会剪,但工作可以更细致”,可见,索赔达到了倒逼的效果。这种结局虽然不符合大众的道义预期,但它却是医患双方达成谅解的极致了。你得看到,医患冲突盛行的当下,产妇坠亡的“榆林一院式”敌对思维,也许才更主流。它构建了医患相互设防的幽暗密林,在那里不存在换位思考,有的只是利益的猎取。而当医院变身利益的猎食者时,你会发现,消灭一场医患冲突,只花了1000元,中南医院耗费的成本实在太低了。

不贪井外之“水”,才能过得安心安业安定
不贪井外之“水”,才能过得安心安业安定

  一汽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建一在忏悔中说:“我确实觉得不应该。作为央企的领导,国家给我们的待遇够高了。”无论任何时候,党员干部的收入就是自己的薪水,不能有其他任何灰色收入,更不能有任何违法所得,否则就要被查处和追究。事实证明,为官者养成靠工资吃饭的习惯,才能少出事、不出事,拥有安全人生、廉洁人生。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史书记载,朱元璋向各地委派官员时,都会告诫他们:老老实实当官,守着自己的俸禄过日子,就像守着一口井,井水虽不满,但可天天汲取,用之不尽。如果不满足,非从外面取水灌入井中,满了就要加高井台,一旦台破水溢,就会殃及乌纱帽甚至身家性命。诚哉斯言!保持廉洁自律,坚守法纪底线,不贪念井外之“水”,才能让自己过得安心、安业、安定。否则,看似贪上个几百万、上千万,甚至上亿,实则是买了张通向监狱的门票,到头来还把自己的“那口井”搞没了。

  靠工资生活,应该成为党员干部的一种常态。然而,有些领导干部却不动工资,靠贪腐过日子。他们信奉“马无夜草不肥,人无外财不富”,不靠薪水过日子,而靠权力交换、权力寻租、权力兑现来过活。在他们看来,要喝“井外之水”,靠外财过日子,才显得有本事、有地位、有派头。

  靠什么吃饭,取决于为官者的价值观。古人云:“为清官甚乐,不但一时百姓感仰,即离任之后,百姓追思,建祠尸祝,岂非盛事?从来百姓最愚而实难欺,官员是非贤不肖,人人有口,不能强之使加毁誉。”视清官为最大快乐,视百姓为天,视纪律重于生命,就不会去喝“井外之水”。反之,把为官从政当作发财之路,就会一心想着赚取外财、获取利益。《大学》有云:“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一旦拿了不该拿的,就背离了共产党人的价值观,也就失去了党员干部应有的身份和资格。正如马克思所言,投机得来的财富自然要寻求满足,于是享乐变成放荡,金钱、污秽和鲜血汇为一流。

  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是共产党人的做人之本;洁身自好、克己奉公,是党员干部的从政之基。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一本名为《后知后觉》书中有这样一段话:“一个干部一旦走上领导岗位,就如同上了秋千架,务必时时小心,千万不要放松自己,否则一松手就甩出去了,弄不好会跌得粉身碎骨。”每名党员干部只要不忘初心、不改初衷,坚守底线、追求高标准,谨慎为官、廉洁用权,养成靠工资吃饭的习惯,就一定能永葆本色、留下清白、立起标杆。



警惕商品交换原则污染政治生态

  近日,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中,陈树隆“将商品交换原则带入党内政治生活”的表述发人深思。梳理十八大以来被查处的贪腐官员,陈树隆并非个例。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令禁止:决不能把商品交换那一套搬到党内政治生活和工作中来。商品交换的基本原则,就是等价交换、追求利润最大化。形形色色将权力作筹码、拿原则做交易的行为,把同志间、部门间的关系庸俗化,严重污染了一方政治生态。

  对组织—— 讨价还价 寻求补偿

  【主要表现】一些党员干部把和党组织的关系简单定义为付出和回报的关系。把分内的履职尽责当作向组织要待遇、讲条件的资本,以劳苦功高为由向组织讨价还价,一旦期望落空,便对组织安排态度消极、搞软对抗。更有甚者,个别干部甚至想方设法在其他地方寻求补偿,为了弥补“损失”不惜贪腐敛财。

  【典型案例】辽宁省委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提到,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罔顾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提出的“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政治要求,在个人政治期望没有实现后,消极堕落,甚至抵触中央,导致省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河北省大名县原县委书记边飞自认为在魏县县委书记任上工作成绩很好,下一步应该到市里工作,结果事与愿违,自己却被调往其他县继续担任县委书记。仕途发展落空的他心理上感觉很不满,便从那时起开始大肆敛财,追求金钱利益。

  【启示】对党员干部来说,把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集体摆在更高位置,是不可违背的组织原则。向组织讨价还价,是组织观念淡漠、政治纪律松弛的表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克己奉公,多做贡献,是一名党员的基本义务,更是不可推卸的天职。为党和人民工作不是等价交换,不能眼里只盯着个人得失,斤斤计较于官位、报酬、待遇。党员干部应自觉摒弃头脑中“小我”的庸俗价值观,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在名利前保持清醒,正确处理奉献与索取之间的关系,永远把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放在心里、摆在首位。

  对同志——

  用人唯利 办事唯钱

  【主要表现】有些党员领导干部把公权私有化,和下属之间互相利用,讲究金钱铺道、“投桃报李”,拿党性原则做交易。在一些领导干部眼里,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取而代之的是各种所谓的“原则”:不熟悉的不收,事办不成的不收,等等,用以掩人耳目;尤其是在选人用人问题上,个别领导干部“用人唯钱”,使得买官卖官的不正之风在一地一部门蔓延,甚至发展成拉票贿选的窝案。

  【典型案例】江西省萍乡市政协原副主席、湘东区委原书记曹光亮把“用人唯钱、办事唯钱”作为行事准则。想在哪个岗位任职,就必须送多少数额的钱财。从干部任用、安排转编,到插手企业征地拆迁、工程款结算,他什么忙都敢帮、什么钱都敢收。

  云南省曲靖市委原副书记李云忠奉行“任人唯钱”的提拔路线,在曲靖任职的6年7个月时间里,在组织人事方面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600余万元。

  【启示】明规矩不彰,潜规则就会大行其道。党内同志之间的关系如果沾染了铜臭气,势必扭曲正常的党内政治生活秩序,使纪律规矩被各种乌烟瘴气的潜规则所取代,最终污染的是整个政治生态。所谓的受贿讲原则,实质不过是贪官自欺欺人的侥幸心态,背后仍是赤裸裸的权钱交易。而买官卖官的行径,则直接造成干部队伍中劣币驱逐良币的后果,损害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战斗力和凝聚力更无从谈起。必须严刹此类不正之风,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从而树立党纪的威严,肃清潜规则的负面影响。

  对单位——

  权力寻租 经商敛财

  【主要表现】有的党员干部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承办某项公务的便利或者利用职务上有隶属、制约关系的下属单位的职权搞利益输送;有的长期与属于自己职权范围之内的公司企业勾肩搭背,搞权力寻租,政商关系“亲”而不“清”,混淆政商交往界限,无原则、无底线“服务”企业;还有的依靠手中公权的影响力,直接或间接参与经济活动获取非法利益,改头换面违规经商办企业。

  【典型案例】安徽省淮安市商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孙健的100多次受贿事实中,向他行贿的单位或个人五花八门:有商品经销商;有出口企业负责人;也有想承包行政审批中心商务中心的个体户;甚至部分下属单位在公事方面想要得到他的帮助,也不得不以单位名义向他行贿。

  据天津市纪委通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原委员、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张家星在担任党政机关一把手期间,大搞权钱交易、疯狂敛财。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之一就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默许、纵容亲属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

  【启示】当官发财应两道,想当官就不要想发财。为官者手中有一定的权力,但这种权力是为民为公的,而不是用来搞交换、搞兑现的。那些“拿人钱财,给人办事”的思维,偏离了公权为公、公权为民的逻辑,是把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筹码。多少落马官员曾倒在觥筹交错、一掷千金的围猎下,走上了权力寻租的不归路。“亲”“清”的政商关系既不是勾肩搭背,也不是背靠背,前提是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厘清公与私的界限,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今日权在手,倾心为人民,才对得起在党旗下的誓言,对得起共产党员的身份。

  对群众——

  吃拿卡要 与民争利

  【主要表现】一些干部在为群众办事的过程中,认为自己劳苦功高,理所当然应该收一些辛苦费、跑腿费;一些干部私欲膨胀,仗着自己手中的职权,盘剥办事群众,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一些干部甚至借群众办事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明明是分内义务,却巧立名目发不义之财,如种种荒唐的操心费、照相费,等等。

  【典型案例】在湖南长沙查处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违纪窝案中,工作人员通过微信收取好处费办理“加快业务”。“谁拿钱、谁就优先办;谁拿钱多、谁就最快办;谁不拿钱、谁就等着。有的即使办好了证,因为没有得到好处,就等到法定工作日最后期限才给办事群众。”

  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曾有村民反映“到村里办事,村干部均会暗示请吃饭或者送红包。”村里63岁的孤寡老人钟广福申请计划生育家庭特别补助,不得不花600多元请村、乡干部吃饭、买烟,对此,竟然有村干部认为,“补助办下来一个月有400多块,吃顿饭就是意思意思。”

  【启示】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党员干部为官从政的基本要求。党员干部一旦身份认知发生错位,就会把自己的分内之事当作是对群众的“恩赐”,丢了宗旨意识,理直气壮地伸手要好处。这种行为索的是民利,伤的是民心,误的是党的事业发展。发生在基层的吃拿卡要“微腐败”虽数目不大,但削减了群众的获得感,使党和政府的好政策迟滞在最关键的“最后一公里”。基层一线的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自觉和群众站在一起、打成一片,当好人民的公仆。

不忘记忆才能捍卫正义
不忘记忆才能捍卫正义

  今天,是“九一八事变”爆发86周年。

  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前,人们伫立凝神,聆听镌刻在汉白玉上的历史回声;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一份份新解密的文件,讲述着抗联战士奋力救国的传奇;北京、济南、石家庄等地,防空警报也如同往年一样再次响起……

  记忆从未褪色、历史仍有回响,这些纪念活动提醒人们,不忘对历史的记忆,才能更好地捍卫正义。

  那是一段悲惨屈辱的苦难历史,也是一部觉醒奋起的悲壮史诗。1931年9月18日,日本军国主义者蓄意制造并发动了侵华战争,揭开了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序幕。国耻,痛彻肺腑;抗争,同仇敌忾。中华儿女壮怀“我们万众一心,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的满腔热血,“四万万人齐蹈厉”“誓死不当亡国奴”,与日本侵略者进行了长达14年的艰苦卓绝的斗争,最终取得了近代以来中国反抗外敌入侵的第一次完全胜利。

  这些历史记忆,我们永远不能忘记。今天,尽管“九一八”已经远去,但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期间所有惨遭杀戮的死难同胞,值得我们永远悼念;抗日战争中所有英勇献身的英烈和为之作出贡献的人们,值得我们永远缅怀;中国人民反抗侵略的不屈不挠斗争,值得我们永远铭记。我们不忘记忆,并不是要延续仇恨,为的是牢记历史、捍卫正义,也是为了警醒全世界人民共同避免历史悲剧的重演,更好维护世界和平。

  “战争起源于人之思想,故务需于人之思想中筑起保卫和平之屏障。”镌刻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大楼前石碑上的这句话提醒人们,捍卫正义,防止战争,必须首先彻底清除发动战争的“思想祸胎”。然而令人震惊的是,日本作为当年侵略战争的发起者,一段时间以来,一些政治组织和政治人物在历史问题上却屡屡犯“失忆症”:从教科书事件到参拜靖国神社问题,从否定南京大屠杀到掩盖慰安妇罪行,从鼓吹战争责任未定论到否定东京审判……日本右翼势力这一个个背离国际正义的做法,怎能不令人警惕?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犯类似“失忆症”的,在国内也不乏其人。8月5日,两个中国游客在德国国会大厦前行纳粹礼拍照;8月7日,4个年轻人披着日军军服在抗战纪念地四行仓库搞怪;8月13日,两名男子披着日军军服在广西宾阳高铁站作秀。如此行为,怎能不令人痛心?

  历史学家波普尔曾说:“(历史上)那些被遗忘的无数的个人生活,他们的哀乐,他们的苦难与死亡,这些才是历代人类经验的真正内容……”86年过去了,岁月的落英早已覆盖战争的遗迹,发展的潮流一点点清洗着历史的伤痛,但如果在车水马龙、霓虹闪闪中忘记了历史,则意味着割裂传统、割裂文明。保持记忆,不忘历史不忘痛,历史这个“前事”才能真正成为“后事之师”,成为捍卫正义的进步力量。

  不忘记忆,离不开历史的载体。设立国家层面的纪念日,是以国家名义对历史的记忆;各种各样的纪念碑、历史遗迹,是站立在大地上的记忆。无论是退伍军人金春燮为抗日英烈建造77座纪念碑,还是江西吉安超果村的村民自发集资建造烈士纪念碑,千千万万群众自发铭记历史的举动,都是在告诉世界、提醒后人,渴望正义、走向复兴的中国人民,不能、不会更不应淡忘那些曾经沉痛的记忆。

  “安得壮士挽天河,净洗甲兵长不用。”“九一八事变”带给我们一个血火启迪:巩固的国防,是民族生存之盾;强大的军队,是国家安全之本。国家和民族的命运,与军队的强弱休戚相关。不让历史的悲剧重演,就必须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对全军官兵来说,牢记神圣职责,砥砺金戈铁马,抓训练时不我待,谋打赢盘马弯弓,这便是对“九一八”最好的纪念。

对网络炒作隐蔽化须予以警惕
对网络炒作隐蔽化须予以警惕

  法制日报9月17日报道,据媒体报道,近年来,不少购物平台、网站都推出用户“用后感”笔记分享功能。随着“测评笔记”越来越受网购者欢迎,媒体记者调查发现,有部分人利用多个购物、生活玩乐平台中的产品体验功能成为职业写手,通过“用后感”制造“网红”商品,而很多“商品”这些写手都不曾用过。

  上述手法与网红店雇人排队有几分相似,都属于炒作。炒作商品,古今中外概莫能免,含蓄点看起来像是广告,激进些又像是骗局,总而言之,有些商家为了推销自家商品,让商品卖得更多更快,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随着科技的发展,如今某些网络商品或者说“网红”商品更是大炒特炒,炒得不亦说乎,乃至发展到了雇人排队以及写一些子虚乌有的“用后感”这种程度,实在令人有些诧异,需要及时予以警惕。

  网络炒作最大的特点就是事件营销,通过人为制造一些事件或者话题,在短时间内迅速吸引眼球,从而达到捧红某个商品或者某个人的目的。事件营销过去有些企业也在用,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营销手法,但是在网络时代有被滥用之嫌。很多时候人们之所以会通过网络关注某种商品,不是因为真正了解或者使用过这一商品,而是因为之前听到与这个商品有关的一个或多个故事;人们之所以会通过网络关注某个人,也是因为网络上流传着与这个人有关的很多传闻(通常都是负面的)。无孔不入的事件营销让人们头脑里最终剩下的是一堆故事,而被推广的商品或者人,则被抽象成类似于符号般的某种东西。

  事件营销被滥用的后果十分严重,不仅会突破道德底线,而且可能会触犯刑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实施以及相关案件的查办、宣判,那种公然违背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络事件营销已经基本绝迹,但是对事件营销仍需要不断加以规范。

  事件营销通常都是靠软文来推动。网络写手炮制的“用后感”,从本质上来说也是关于消费商品的故事,只不过这样的故事比较粗糙,然而大量的“用后感”堆积在一起,对于消费者产生的影响也不容小觑。随着社交媒体的兴起和依法治网的深入实施,“用后感”这种碎片化、隐蔽的事件营销方式可能会有所增多。对此,有关部门和网络平台要突破自身利益瓶颈联手治理,全力打造公开透明的网络消费环境和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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