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评论员:捍卫国家利益,我们有底气!
新华社评论员:捍卫国家利益,我们有底气!

  新华社北京4月6日电 继美方发布对华301调查征税产品建议清单后,当地时间4月5日,美方称或再对1000亿美元中国商品加征关税,在挑起贸易战的歧途上越滑越远。对此,中方予以强烈谴责并坚决回击,并表示必定采取新的综合应对措施。中国的正义立场与其行动一样坚定不移:中国无惧任何贸易胁迫,绝不怕打贸易战,有决心、有能力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这次中美经贸冲突,是美方一手挑起,本质上是美单边主义对全球多边主义、美保护主义对全球自由贸易的挑衅。美方所作所为,是践踏国际贸易规则的不义之举,在道义上已经完败。所谓“301调查”由美国自己发起、调查、裁决、执行,用国内法处置国际事务,不仅有失公允,更与经济全球化的时代潮流背道而驰。美方一意孤行,霸道而任性地出台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做法,严重破坏全球多边贸易体系,干扰正常国际贸易秩序。尤其是,在当前全球经济复苏基础仍不牢固的敏感时期,美方为一己之私挑起贸易战,必然损害各国利益、累及世界经济,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向保护主义压力低头会让所有人受害!”世界贸易组织前总干事帕斯卡尔·拉米疾呼。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美方倒行逆施、自私自利的做法,从一开始就不得人心,国际社会纷纷表示反对,必然难以为继、走向失败。

  挑起贸易战,也是损人害己的不利之举。打贸易战,谁最受伤,美国人民和企业界看得很清楚。日前,美国农业、畜牧业和制造业协会等纷纷在电视、网络平台发声,对美国政府的贸易保护主义做法表示反对。中美贸易的互补性远大于竞争性,几乎每个美国家庭都离不开“中国制造”,对进口产品加征关税,无疑将导致美国相关商品价格上涨,损害美国消费者尤其是工薪阶层的利益。加征关税将令美国制造业成本增加,损害制造业出口竞争力。一项研究显示,此前征收钢铝关税的决定虽将保护美国钢铝业,但会冲击下游行业就业,相当于“每增加1个工作岗位就要损失至少5个其他工作岗位”。在贸易战的阴云下,势必加剧投资者的恐慌情绪,导致金融市场动荡。纵观历史,贸易战没有赢家,发起贸易战得不偿失、弊大于利,终将损人害己、自食其果。这是一笔再清楚不过的大账、长远账。

  中国不想打贸易战,但绝不惧怕贸易战。面对不义不利之举,该亮剑就要亮剑,该出手就要出手。“中国的反击速度超乎想象!”在中方公布对等措施后,一家外国媒体如是评论。从亮明态度到公布清单,再到正式启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中国打出一系列强有力的组合拳,展现了有理有利有节的大国风范,彰显了不惧挑战、从容应对的大国气度,体现了捍卫多边贸易体制、引导全球化正确发展方向的大国担当。

  打赢贸易战,中国完全有信心、有底气、有能力,天时、地利、人和皆在我们这边。改革开放40年来,经历多少风雨浪涛,中国已经成长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拥有巨大的国内市场和发展潜力,既有强大的韧性与活力,也有强大的抗击打和抗风险能力,为应对贸易摩擦提供了较大回旋余地和广阔空间。更重要的是,中国人民从来不信邪、不怕鬼,在风险和挑战面前始终团结一心、同舟共济。“支持国家的正义之举!”连日来,中国政府采取的反制措施赢得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民心是最强的力量。有13亿多中国人民的支持,中方将不惜付出任何代价,坚决回击贸易保护主义行为,必将取得最终的胜利!

媒体:首例无人驾驶车撞死行人案,这锅谁背
媒体:首例无人驾驶车撞死行人案,这锅谁背

  今日(3月22日)有新闻报道称,美国警方公布了Uber自动驾驶汽车撞死行人一案事发前的视频记录,视频显示,撞车前测试人员在开小差。

  三天前,网约车公司Uber在美国亚利桑那州坦佩市的一辆路测无人车,撞死了一位横穿马路的49岁妇女,这是全世界第一宗无人车撞死行人的事故,事故引发了全球舆论震惊,也让关于无人车的伦理学争论再次升温。

  无人驾驶汽车已不是新闻——国外有谷歌、Uber、福特、丰田,国内百度、清华大学、国防科技大学,都在研发无人驾驶技术。去年,一段百度掌门人李彦宏乘坐无人驾驶汽车上北京五环的视频,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热议。但显然,关于这项技术的社会学、伦理学讨论才刚刚开启。它所面临的最大拷问其实是,人工智能如何在伦理情境中做出抉择?这种预先设计的抉择能够保证都带来“善”的结果么?这是个“元问题”,其他法治、管理和公共安全问题,只是这个问题的子命题。

  曾有论者设想过这样的场景:想象你的自动驾驶汽车停在路口等待前面的行人过马路,这时候,你的车子发现后面有另一辆卡车冲过来,看起来无可避免地要发生追尾事故了,但是你坐在前排座位上,这样的事故只会给你带来一点小伤——至少不会致命。如果你的汽车具备规避程序,就可以立马躲开,移到旁边的车道去,而卡车就会冲进路口,碾压行人。这种情况下,无人驾驶汽车事前设定的“规避”程序,是善还是恶的?

  在由人驾驶的汽车里,是让自己受一点小伤还是让无辜行人送命,依赖于每个人的抉择,无论是法律结果还是道德结果,也由每个人承担。但无人驾驶汽车既然有预定程序,就等于自然承担了提前解决这一伦理问题的义务。如果选择规避追尾,则对无辜行人有“蓄意伤害”之嫌;如果选择承担追尾,则没有对车主完成保护义务。

  评论者所提出的这一情境,其实是伦理学领域知名思想实验“电车难题”的变种。“电车难题”的内容大致是:一个疯子将五名无辜的人绑在一条电车轨道上,而一辆失控的电车正向他们冲去。幸运的是,你可以拉动操纵杆将电车转至另一轨道。然而,该名疯子在那条轨道上也绑了一个人。此时此刻,这根操纵杆,你拉还是不拉?在“电车难题”被提出的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手握操纵杆的是“人”,但现在,面临拷问的是人工智能。

  要作答其实更为艰难。因为人的道德选择多样,伦理学各个流派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回答,比如,功利主义者可能认为牺牲一个人比牺牲五个人更为道德;自由主义者可能认为每个生命的主体权利是平等的,为了五个人牺牲一个人同样是“恶”;而情感主义者则认为道德没有客观性,怎么选择取决于个人情感的表达。但问题是,在这种情境下设计无人驾驶汽车的程序,不啻于要完成人类集体作答,并形成统一的答案,这在哲学意义上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上述背景产生了吊诡的结果,那就是,人撞死人反而是可理解的,而机器撞死人是不能接受的——因为“机器”是按照人类伦理规则事先设定程序的,程序不周或有所选择,都可能被指责为有意的“恶”。

  此次Uber无人车撞死行人的事故,虽然不牵涉复杂的情境,但仍然会引发和以往种种讨论的共振,引发“人工智能将怎样做出伦理选择”的不安。美国警方公布的情况,潜在将问题指向了测试人员的开小差,显示“坐在驾驶座上的测试安全员并没有密切关注着道路状况”、“当车辆撞上行人的一刻,安全员才突然发现状况”,这是事实陈述,但也是将机器的问题重新归为具体的人的问题。具体的人在法律和道德上承担结果是容易的、能操作的,难的是人类发明的技术如何嵌入人类生活的伦理。

  (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美丽乡村拒绝“消废品”
美丽乡村拒绝“消废品”

  法制日报3月17日报道,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将提案聚焦在“加大对制假售假的打击力度”上。在此之前,朱征夫委员和全国人大代表卢馨、米雪梅以及全国政协委员蒋洪峰一起,潜入一个假包生产窝点进行暗访,经历了一次惊心动魄的履职。

  在这个春风拂面的3月,关注制假售假问题的不只是代表委员,还有央视的“3·15”晚会。有所不同的是,在曝光一些企业、揭露一些潜规则的同时,“3·15”晚会将关注焦点放在了农村消费市场问题上。央视的暗访调查发现,一些农村市场成为不少“消废品”的倾销点。所谓“消废品”,指的是大量不合格产品,包括假冒伪劣产品,比如各种傍名牌的山寨食品等。

  美丽的乡村不能容忍“远看是名牌、近看是山寨”现象。

  即便没有央视的曝光,仅就个人体验来说,相信不少人在农村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的便利商店等也都见过各种“远看是名牌、近看是山寨”的产品,或许不少人已对此习以为常。然而,就法治原则而言,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是法治的统一要求,法律的适用应该是统一的一致的,绝不能因城乡而有所区别。更何况,在乡村振兴战略向前大力推进的当下,美丽的乡村如何能容忍“丑陋”的假冒伪劣产品泛滥?

  应该承认,假冒伪劣产品在农村市场普遍存在的原因是复杂的。从消费者个体角度来看,农村收入相对较低、价格因素在消费选择中的权重较大,且受主客观条件限制,科学知识、商品知识普及范围和程度有限。从市场管理角度来看,一方面是农村市场分散、监管力量不足,另一方面是农村市场体系、销售网络不健全不完善,缺少一些规模大、信誉好、制度健全、管理措施到位的商业企业及其零售部门。然而,上述客观因素的存在并不是假冒伪劣产品横行乡村的正当理由。相反,改变目前农村消费环境相对恶劣的现实恰恰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收入低,就要努力促进农民增收;知识不足,就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农村市场分散就要做好统筹整合;销售网络不健全,就要加大农村电商建设……当然,当下最关键最直接的还是要做好农村消费市场的依法监管工作。

  值得期待的是,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方式,注重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提升监管效能”,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在全国两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赞成通过法律手段加大监管力度和惩罚力度。希望这些利好的信息在全社会的支持下,能尽快转化为具体政策和行动,通过有针对性的源头治理、推动电商平台建设、加大制假售假打击力度等多种手段,让“消废品”在农村尽快销声匿迹,让乡村人民的美好生活更加有质感。

男女平等:让每朵玫瑰都能向阳生长
男女平等:让每朵玫瑰都能向阳生长

  3月8日消息,1919年10月,由李大钊等人创办的《少年中国》杂志刊登了一篇文章,作者感慨,现代女子受压迫“已到极点了”,“凡有觉悟的女子,切不可再藏名隐姓、含羞怕辱,不敢出来与黑暗势力奋斗”。近百年过去了,作者的感慨也随着时间齿轮的转动,成为历史。女性“离不开锅台,上不了讲台,登不上舞台”的状况早已改变,取而代之的,是“妇女能顶半边天”的信念与实践。

  不妨把目光转向正在召开的两会。从用一个个“沾着泥土芳香”的议案提案传递百姓呼声的女性代表委员,到以认真负责态度赢得各方礼赞的警花,再到为“抓新闻活鱼”而敬业奔跑的女记者,会场内外,一道道亮丽的“两会风景线”,生动注解着时代的进步、文明水准的提升。

  今天的女性,不仅有“男女都一样”的自信,更有“握住自己命运”的自觉。去年的今天,一张照片在国际社交媒体上广为流传。一个双手叉腰、眼神无畏的小女孩铜像,被放在华尔街著名的铜牛雕塑前,小女孩脚前刻写着这样的说明:“了解女性领导的力量。她创造不同。”男女平等,并不是要抹杀男女之间的性别差异,而是要让社会理性正视这一差异,并让女性拥有同“他们”一样公平的机会。从这个角度看,照片引发如此大反响的原因,并不在于瘦小的女孩与健硕的铜牛两相对比,所形成的戏谑感和强烈视觉冲击,而在于小女孩身上所体现的女性“自作主宰”的价值观,得到更多人的认同。

  马克思曾深刻地指出:“没有女性的酵素就不可能有伟大的社会变革。”我们期待玫瑰自由绽放,绝不是因为她们的美丽能够点缀世界,而是因为女性始终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人民小酒”的“代言人”余留芬,带领群众与贫困较劲,以“不惜命”的奋斗精神彻底改变了当地“一年种粮半年饱,有女不嫁岩博郎”的贫困局面;“只要坚持就一定能走下去”的“北斗女神”王淑芳,用20多年的青春奉献让更多国人用上了“自己的导航系统”;“宝贝回家”公益活动的志愿者夏雪,帮助80多个家庭重获团圆……如果把国家发展比喻为一部奏鸣曲,那女性的作用,绝对是其中不可或缺的旋律。

  然而,要让每一朵玫瑰都能“自如地”向阳生长,并非易事。就在不久前,世界经济论坛发布了令人喜忧参半的《2017年全球性别差距报告》。喜的是,全球性别差距呈现出缓慢缩小趋势,且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改善性别平等状况可带来巨大经济红利;忧的是,女性在经济机会和政治参与上,仍与“他们”有不小差距。报告甚至略带无奈地预测,按照目前的进展速度,实现完全的男女平等还需再花100年。这也从一个侧面警示我们,整个社会都需要更好地倾听女性的声音,重视她们的诉求,保障女同胞的权益。

  梁启超对女性抱有这样的期待,“从知识能力上力争上游,务求与男子立于同等地位”。进入新时代的中国,每一步向前都离不开“她们”的参与,也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呼唤“她力量”和“她智慧”。打破落后观念和陈规旧俗,培育更深厚的社会土壤,筑牢完善的制度根基,“她们”必能在新时代的广阔舞台上,绽放出属于自己的芳华。

新媒体首成广告整治重点,媒体刊文:咪蒙们要认真学习广告法

  经济日报2月26日消息,一条软文报价70万元的“咪蒙”们要注意了——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宣布今年2月份至12月份开展一场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并首次将新媒体账户列为重点整治对象。据了解,工商总局对新媒体账户的界定,是指有一定影响力的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其中就包括了“咪蒙”等自媒体大V们。

  当前,自媒体所投身的互联网吸引了大部分人的注意力,也带动互联网广告成为商业广告发布的主要形式。去年,全国广告业年营业额达到6000亿元,其中互联网广告份额超过50%,经营额已经超过所有传统媒体广告之和。其中,很大一部分市场是自媒体开拓的。

  互联网广告形式日新月异,除了直接投放的硬广告,还有搜索广告、自媒体软文、视频直播等。互联网广告发布便捷,形式多样,违法广告也容易藏身其中。然而,相关监管理念和技术却相对落后于市场发展速度。直到2016年,我国才发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将备受争议的付费搜索明确定义为广告。

  自媒体广告除了具有互联网广告的“通病”,还有自己的“特色”,那就是“软文”。与传统媒体上打着明显标识、有着特定排版样式或播出形式的广告相比,有时候一篇自媒体文章不阅读到最后一段,读者还不知道自己是在看广告。某些大V的广告推文轻松地就能达到10万以上阅读量,违法虚假广告的危害也更大。这些问题,传统监管手段难以发现、难以追踪,也难以查处。

  监管乏力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当前新媒体上“带病”广告、“带毒”广告泛滥,有的涉及导向问题、损害国家利益,有的是替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身体健康的食品和药品打广告,推送的金融投资、招商、收藏品广告含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内容,还有些广告内容违背社会道德风尚,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为了解决技术短板,2017年9月1日,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正式启用,实现对46个副省级以上行政区划的1004家重点网站及百度、盘石、蘑菇街、贝贝网等4家广告联盟和电商平台广告数据的SDK监测。在采集的10.6亿条次广告信息中,发现违法广告23万条次,互联网广告的违法率达1.98%,显著高于传统媒体广告。有关方面预计,2018年日常监测网站将拓展至2000家,动态监测网站将拓展到15万家。但与互联网实时产生的海量信息相比,这个数据还是相对偏小。同时,自媒体软文、视频直播中的口播广告等形式,现有技术还是很难实现有效监测。

  因此,要让自媒体广告“干干净净”,技术上继续升级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要用全社会的眼睛来盯防,通过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管加以约束。

  首先,自媒体平台必须切实承担起监管义务,在参与广告分成的情况下,严格承担广告发布者责任,认真审核广告内容;在未参与广告经营活动、仅提供信息服务时,也要承担起平台责任,及时依法制止、删除虚假违法广告。同时,平台还应建立对自媒体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惩处机制,开放社会举报入口,方便群众及时举报。

  同时,自媒体从业人员必须明白,只要发布广告,就是法律意义上的广告发布者,要遵守《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不能抱着侥幸心理打擦边球,更不能认为自媒体是广告监管的法外之地。对此,相关部门应加强广告类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更多自媒体了解、掌握自身法律义务和责任,加强自我审查。

媒体评张扣扣杀人案舆情反转:行凶犯罪不能被美化
媒体评张扣扣杀人案舆情反转:行凶犯罪不能被美化

  人物简介

  张扣扣,1983年生,“2·15”汉中新集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案发后,张扣扣的母亲于1996年在一次冲突中被“故意伤害致死”的往事在网络上被不断提起,一部分网民一度认为张扣扣是“为母报仇”,随着后续调查报道的发布,舆情出现反转。

  舆情要点

  除夕杀人案引网民关注

  2月15日12时20分许,陕西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三门村发生一起杀人案。71岁的村民王自新及其长子王校军、三子王正军被同村村民张扣扣杀死。其中,死者王校军47岁,王正军39岁,凶手张扣扣35岁。

  张扣扣逃走后,于2月17日上午投案自首。凶杀案发生以后,他的母亲汪秀萍于1996年在一次冲突中被王正军“故意伤害致死”的往事在网络上被不断提起,他被部分网民认为是为母杀人的“英雄”,一些自媒体的加入也给行凶者增添了一种悲情色彩。

  2月20日,界面新闻、澎湃新闻等媒体发布了以《杀人能是英雄?胡说八道》等为题的报道,界面新闻采访的知情人回忆,张扣扣的母亲汪秀萍太爱骂人。澎湃新闻采访到的村民也表示,汪秀萍为人强势,“嘴上不饶人”“和村里很多人都吵过架”。

  汪秀萍与王自新家因地基纠纷发生矛盾,后来矛盾升级,被时年17岁的王正军用木棒击打太阳穴致死。因王正军当时未成年,又因汪秀萍存在过错,被判有期徒刑7年,报道中配发了当年的判决书照片。另据透露,张扣扣当年亲眼目睹甚至还直接参与了母亲与人斗殴致死的过程,以及法医解剖母亲尸体的血腥场面,从此性格变得内向。

  张扣扣2001年去新疆当兵,部队上的领导问他为什么来当兵,他说说当兵可以锻炼身体,为了以后给母亲报仇。当时部队领导给他做了好几天的思想工作。

  事实细节披露 舆论反思观点偏差

  还有一些媒体发布了调查报道,或梳理事实脉络。虽然这些报道被网民特别是媒体从业者质疑信源单一,没有交叉印证,观点不平衡,但却在舆情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使得案件的更多细节得以披露,并获得人们关注。汪秀萍平时的为人处世,以及两家的矛盾原因,消解了“为母报仇”的舆论认知,舆论的意见开始分化。

  虽然仍有一些网民坚持认为“为母报仇”的正当性,原因是张扣扣亲眼目睹母亲在斗殴中死亡,给身心造成极大伤害,法律又无法以“偿命”的方式安慰逝者和家人,报仇是迫不得已。有法律专业学者认为当年法院的判决适当,一些网民于这种看法相左,表示判罚过轻。但是,越来越多的网民开始关注基层社会治理、矛盾调解、法律制度等层面的问题,认同社会行为应在法治框架下,反思自己在未了解事实的情况下,使朴素的正义观先入为主,得出了偏颇的结论。

  媒体也纷纷发表评论“拨乱反正”。除了有类似上述网民的反思外,还探讨了舆情成因,批评个别自媒体借用人们的朴素正义观,炒作此案、为行凶者点赞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会混淆是非观,制造戾气。媒体呼吁公众多些耐心,回归法治思路,同时有关部门也要及时公开案件信息,平息外界质疑。

  媒体评论摘要

  《人民法院报》:只有法治才能让人告别“侠客之心”

  首先,个体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有许多隐秘的事情我们并不知晓,因此个人对于正义的理解一定是片面的。凭借个体对正义的有限理解去匡扶正义,很有可能出现灾难性的后果。

  其次,正常的社会并不是非此即彼的,有时善与善也会发生冲突。人的有限性很容易让我们在自己所看重的事情上附上不着边际的价值。就如每一次虐狗事件中,人虐狗来狗虐人,很多爱狗人士就把自己认为正确的价值无限放大了。这就是唐朝魏征说的“憎者唯见其恶,爱者止见其善。爱憎之间,所宜详慎”。

  因此,人类对正义的追求必须在规则之下,通过规则筛选出人们可以接受的相对正义。

  微信公众号“环球时报”:张扣扣案的舆论死扣

  舆论的确有这种不好的习惯,宁愿相信自己的直觉,不愿意听取常识的召唤。在各种缺乏事实根据的主观猜测,同经过一系列调查侦办流程之后的官方认定意见之间,舆论有时候就是喜欢“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式的撒娇。这同样是舆论场上的一个死扣。此外,舆论为张扣扣辩护的核心逻辑是,因为当年法治不彰,杀害张母者没有偿命,所以张扣扣杀人情有可原。

  当年法治是否不彰,谁都不应擅做定论。如前文所言,徇私枉法的概率不会为零,但要说是大概率事件,实在难以服众,更何况这些论者言之凿凿,已经把它定性为百分百的徇私枉法。吊诡的是,这些论者批评的就是当年法治不彰,结论却是对破坏法治的张扣扣大加赞赏、同情有加,你们到底是尊重法治,还是信奉血债血偿的丛林法则呢?以歌颂非正义的方式来维护正义。想起来,就让人齿冷。

  《钱江晚报》:张扣扣案的恩怨,只有法律能了

  为张扣扣叫好的声音中,有那种围观不嫌事大的起哄心态,更有不顾法律不计后果的戾气。我们已经迈入法治社会,虽然局部仍然存在司法权可能被滥用的事,但作为一种社会大环境,权大于法已经是过去式,不能再用一些陈旧观念来评判现代人的行为了。冤冤相报的江湖已经远去,没有必要留恋。张扣扣案的恩与怨只有法律能了断,法律也是最终的回答。

  网民评论摘编

  @幸福老实鼠:一个失败的人生,泄愤于他人,手段残忍,罪不可恕。

  @狂嗨青春:法律归法律,杀人的事实不宜美化。

  @ai李不理:难道都用私刑去杀人报仇吗,得不尝失不可取。再说这“孝子”为母报了仇,丢下白发苍苍老父,谁给他养老送终,你说他孝吗?其实他是个愚夫鲁夫。

  @红星闪闪1984:张扣扣案不是单纯的成年犯罪,要考虑到13岁少年看到杀母经过造成的阴影,这个案要从张扣扣童年算起,凡事有起因有结果,不能单纯考虑成年后的部分。

  舆情点评

  起初在舆论场上,张扣扣“为母报仇”的标签牵动着公众神经,仿佛具有天然的正当性。加之隐忍22年终于“报仇”成功,“报仇”过程中未伤及他人,以及自媒体的消费,更成为把悲剧凶案渲染成“英雄举动”的要素。虽然还有不少网民保持着理性的认识,认为此种行为不符合现代社会的价值观,但这样的声音略显微弱,很快就淹没在情绪中。

  当然,公众是并非是出于恶意。在缺乏事实细节的情况下,仅依靠只言片语,人们很容易产生朴素的正义观,在亲情特别是涉及直系亲属的问题上,很多情感无法用理性解释。一般情况下,受害人会倾向于要求重罚,施害者会千方百计逃脱惩罚,人们很容易与受害人产生共情效应,或是受到舆论的相互感染,也无法就此要求其保持完全的克制。

  但我们还是可以让更多理性的观点不断补充,通过相互碰撞让舆论情绪趋于冷静。值得注意的是,不仅张扣扣案,很多社会热点事件都是汹涌的舆论能量被单薄的事实所挑动,真正撬动民间舆论观点发生变化的,还是官方的及时回应,以及媒体对事实的报道。这提醒我们,无论是宣传部门、传统媒体还是自媒体,都有义务将舆论思路拉回到事实与法治的路线上来,要意识到话语权的分量,秉持专业性。媒体更应该平衡、翔实地报道,不应渲染情绪。

  作为网民,要知道用法治思维办事、以法治思维解读才是现代社会的应有之义。对突破法律底线的行为应当有鲜明的态度,在古道热肠之外,不能混淆是非,要多冷静地思考。

  (作者系《网络舆情》杂志副总编辑,原题为《张扣扣杀人案舆情反转启示:行凶犯罪不能被美化》)

海南飞往全国多地机票价格破万:机票涨价是违法还是规律?
海南飞往全国多地机票价格破万:机票涨价是违法还是规律?

  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不只是高深的理论,与百姓的日常生活同样紧密相关。据媒体报道,琼州海峡近日因大雾导致轮渡停航,部分滞留海南的旅客不得不选择航空作为返程方式,而从三亚前往全国多地的机票价格均已破万。有专家认为此举涉嫌行业垄断。是价格违法,还是正常的市场行为,抑或是消费者对价格法治存在误解?本期“声音”版选编两篇不同角度的文章对此加以探讨。

  航空公司涨价不能违背价格法

  刘勋

  接近两万元的机票与平时千元左右的水平相比,顿时让人感觉有霄壤之别。有不少网友调侃:如果从海南坐船到香港,从香港飞纽约,再从纽约飞北京,都比海南直飞北京要便宜。网友的调侃以及舆论的高度关注,说明如此高昂的票价超出了广大消费者的心理承受能力,很显然背离了基本的公平原则。春节期间物价上涨属于正常的市场现象,对于该现象消费者都有心理预期,机票适当的涨价消费者完全能够理解和接受。涨幅太大、价格过高则明显不正常,必然会引起消费者的强烈不满,甚至损害消费者利益。

  据报道,此次天价机票情况的出现还有着明显的天气背景。2月20日,海口市政府发布消息称,受罕见的琼州海峡持续性大雾天气影响,大量人流、车辆滞留海口,预计大雾天气要在22日之后才能结束,所以天价机票颇有“趁雾打劫”的味道,怎么看都显失公平。对于天价机票,海航客服人员表示,机票价格会跟随市场进行浮动,春节期间,价格便会上涨,不过她补充道,目前的机票价格都是“在相关规定以内”并向有关部门备过案。由此可见,航空公司涨价就是顺应了供不应求的市场规律,涨价有理并且符合相关规定,当然也就理直气壮了。

  市场规律发挥作用并不是完全不受限制,尊重市场规律也绝不是无条件的,航空公司涨价不能违背价格法。价格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因为天气原因导致大量旅客滞留海南岛,陆地交通受阻,航空成为唯一选择,“趁雾打劫”显然不公平,涨价理由难以服众。有观点认为,航空公司是否存在意识联络及协同行为,民航总局应履行监管职责,对其进行查处,因为价格法禁止经营者之间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天价机票,法律不能无动于衷,执法监督部门要根据法律规定积极行动。价格法规定,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航空公司“趁雾打劫”可谓毫无社会公益之心,利用航空资源的稀缺性、旅客交通选择的无奈困境,赚取超额利润。执法部门必须予以重视,积极进行干预,参照往年的机票价格进行调整限价,不能以尊重市场规律为由而放任违法的垄断行为。大量事实证明,市场必须要由规律、政府、法律共同调整才会健康平稳。

  价格浮动是市场经济应有之义

  乔新生

  对于此次部分航空公司涨价的行为,有学者认为,发生在海南海口的大规模拥堵现象,从一个侧面说明,我国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依然非常严重。有观点认为,少数航空公司迅速涨价,火上浇油,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不过在笔者看来,这是把不同的法律关系混淆在一起。

  从市场经济角度来看,凡是充分竞争的行业,经营者都可以利用信息的不对称获取商业利益。只要航空公司调整票价行为不违反国家现行法律,那么其行为就不受法律追究。春运期间火车票不涨价,是因为绝大多数居民选择火车出行,铁路公司提供的服务具有公益性。民用航空则更加市场化,民用航空公司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调整价格,实际上是充分利用供求矛盾增加收入,这种行为不应受指责。

  部分人士认为,航空公司涨价行为没有提前预告,因而违反价格法的规定。这种说法反映出这些人不了解我国价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也不了解我国民用航空法以及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供求矛盾比较严重的行业或者地方,经营者有权根据经营状况调整服务价格,这是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义,同时也是我国交通运输行业必须适应的新常态。

  当然,如果遇到突发事件,政府应当提供人道主义援助。政府既有突发事件发生之后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同时又有充分利用有形之手提高交通运输的能力。因此,政府应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申请国有航空公司提供更多的航班以满足消费者的需要。

  然而,政府提供的服务和市场主体提供服务性质完全不同。政府提供服务是为了防止突发事件到来时出现人道主义灾难,是为了确保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损害。根据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相关配套性法规,如果出现自然灾害,地方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公民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据媒体报道,有关政府负责人亲自到第一线慰问滞留的乘客,紧急启动突发事件的应对程序,免费向滞留在海口市乘客提供餐饮服务,这是贯彻落实法律规定义务的具体表现。

  进一步来说,政府向旅客提供免费服务,是在突发事件发生之后,政府为依法履行自己义务而实施的行为。这种行为和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有着本质的不同。政府为了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的公共服务是无偿的,不需要消费者付出相应的代价。市场主体可以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调整服务价格,通过价格的自由浮动,避免出现拥挤现象。部分市场主体根据市场供求变化情况调整价格,不应受到社会各界的强烈指责。

  从法律上来看,对于消费者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关系,政府不能介入,当然也不需要承担相应义务。通俗地说,当地政府可以提供各种基本的人道主义援助,政府却不能为每个消费者购买机票,这样做不符合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也不符合国家利益需要。自然灾害导致消费者滞留在海南,消费者举目无亲,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社会救助,当地政府应当依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社会救助管理条例,提供基本的人道主义救援服务。不过,购买机票或者选择离开海南岛的交通工具,还需要消费者自行负责。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

人民日报刊文:领导干部要常坐坐矮板凳

  岁末年初,不少地方正在火热开展“新春走基层”活动。干部与群众同坐在一条板凳上,改进工作作风、书写为民情怀,勾勒出扎根实际、联系群众的生动图景。

  不禁想到一则故事。上世纪50年代,彭德怀到基层部队视察,参加一个班的讨论会。一位干部搬来一把椅子,战士们又垫上一床被子请他坐,而他却坐到了战士的矮凳上。在分析一些新独立国家政局不稳时,他认为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他们的领导不愿意和大家一样坐矮板凳、硬板凳,并借此告诫干部“要常坐坐矮板凳”。坐矮板凳还是高板凳,看似小问题,却映照着思想觉悟,检验着群众意识。

  常坐坐矮板凳,就是要以基层为镜,拜群众为师,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万物有所生,而独知守其根”。毛泽东同志曾把共产党人比作“种子”,把人民喻为“土地”,只要把种子播在土地上,就能在人民当中“生根、开花、结果”。基层蕴藏着群众的无尽智慧,潜藏着人心的无穷力量。勇于向下扎根,才能更好向上生长。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基层调研时强调的,“领导干部要放下架子,甘当小学生,多同群众交朋友,多向群众请教。”深入基层、贴近百姓,多听听群众的呼声,多想想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才能“真正悟透群众是真正的英雄”。

  板凳究竟该怎么坐?关键是要跟基层面对面、与群众心贴心,涵养担当尽责的工作作风。在密切联系群众的问题上,距离不可能产生美。时至今日,眼里看不到基层、心里装不下群众者并不鲜见。有人热衷“坐着车子转、隔着玻璃看”,轮下生风,脚下生锈,点到为止;有人留恋冬暖夏凉的办公室,习惯“开会了解”“电话解决”,远程指挥;有人享受前簇后拥的排场,摆摆架子、打打官腔,高高在上。群众心中有杆秤,干部的表现,决定着心与心的距离。如果行动上远离群众、工作中脱离群众、生活里游离群众,自然也就无从听到真言、取得真经、收获真章。

  甘坐矮板凳、会坐矮板凳,就容易打开话匣子,掏出心窝子,在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中拉近心灵的距离。孔繁森认为,“人民公仆的办公室在基层,在群众中,在百姓的土屋和帐篷”,一句饱含真情的“我是您的儿子”,打掉了干群间的无形之墙。廖俊波在车上备着衣服、雨衣、雨伞和被子等“四件套”,“能在现场就不在会场”,被称赞“他不是官,他是我老大哥,是和我们农民坐一条板凳的人”。无论何时,深入基层、做好调研,都当以平视的眼光看待群众,平和的语气对话群众,平等的身份对待群众。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走基层、做调查是一场走访慰问之行,也是一趟发现问题、寻找答案之旅。带着一份真诚,捧着一颗真心,付出一片真情,常坐在矮板凳上听民声、访民情、化民怨、解民难,“以人民为中心”的种子才能扎根于基层的沃野。

别让警察故事总是虐心过劳
别让警察故事总是虐心过劳

  最近,警察的故事很多,先讲两个听听吧。第一个故事是一位小朋友的答题,老师问:“你家有几口人?”孩子答:“3口,妈妈、妹妹和我。”爸爸呢?孩子竟然把总不回家的警察爸爸给忘了。这位爸爸就是四川甘孜道孚县公安局民警罗俊。“虐心了,真的”,罗俊看到儿子的答题时这样说。

  另一个故事是关于贵州铜仁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中队长李双双的,他连续奋战35小时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后,又投入到下一个案子的侦破工作中,不幸因过度劳累而猝死,年仅33岁。他在朋友圈给犯罪嫌疑人留下了一句霸气十足的“劝降语”,“你以为你能飞上天,这一大夜不是白熬的”。

  类似的警察故事其实还有很多,长期加班、身体透支、压力山大、无暇顾家是这个职业的群体形象。有人说,当今走上职业岗位的90后们是拒绝加班的一代。真的吗?他们那是没加入警察队伍,只要当了警察,就没有不加班的,90后警察也一样,这大概也算是这个职业的“潜规则”了。

  春节临近了,小伙伴们可能都在计算着要如何度过一个美好的长假,可是警察们却在计算着这个春节又要加几个班。对警察来讲,加班就是日常,5加2、白加黑都不足以形容他们的工作状态。

  警力不足、任务繁重是警察必须加班的原因。以春节为例,春运高峰期,为了维护正常的春运秩序,各车站、码头、机场都必须加派警力。而这个时候往往又是侵财案件的高发期,街面也要增加巡警力量,防止盗抢案件的发生。同时,很多在逃犯也喜欢在人多、混乱的时候出没,这时候往往也是抓捕逃犯的最佳时机,所以刑警们这时最忙。不只是春节,凡遇重大节日、节点、活动,都是警察加班的理由。归根到底,警察必须加班的一个最直接的理由就是,如果警察下班了,违法犯罪分子就“晴天”了。就像李双双,为了抓住犯罪嫌疑人,他连续蹲守了35个小时,不如此怎可能让犯罪分子知道自己根本无路可逃呢?

  正因为如此,警察的故事才总是和加班、过劳、虐心、猝死这样沉重的词语联系在一起。李双双也好,罗俊也好,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状态,是警察这个职业群体共同的状态。每每看到这些故事我们都会感动,我们会为有这样忠诚履职、无私奉献的优秀人民警察而骄傲,同时又不免有些伤感和反思。和平年代,人民警察为了国家安宁、社会稳定流血牺牲是他们的职责和使命,关键时刻能打硬仗、拉得出来、冲得上去是党和人民的要求。越是如此,越是需要对人民警察这个职业群体投入更多的关心和爱护,他们的健康权和休息权应该得到足够尊重和充分保障。

  不久前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明确提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以铁规铁纪管人的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要深化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改革,提高职业保障水平。公安部长赵克志在2月6日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视频会议上,更是特别强调了对民警的关心和厚爱。他指出,“要牢固树立严管厚爱的理念,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同时科学调整警务部署,合理安排使用警力,加强生活服务保障,尽可能让民警得到必要的调整和休息,确保广大公安民警以更加严明的纪律、更加旺盛的斗志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

  不是每个警察倒下去的时候,我们都可以毫无愧色地高呼向他学习。这个时候最应该做的是补齐制度的短板,强化警察队伍职业保障能力建设。毕竟我们的希望是,少一些过劳死的警察,少一些被儿子忘掉的爸爸,为人民公安事业留下更多优秀成员,这是我们对警察职业的最高敬意。

农村基层发展党员乱象:有些支部竟成了支书的“自家后院”

  党的十九大擘画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蓝图,目标催人奋进,使命呼唤担当。45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8900多万名党员,这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围绕这一基层组织建设的新目标、新定位、新要求,半月谈组织记者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行了深入调研。

  记者调研发现,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出了一系列管党、治党重大举措,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不断夯实,基层组织的活力与战斗力不断增强,尤其是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更加显现,得到了广大基层群众的认可和信任,基层党员的自豪感不断提升。

  “瑕不掩瑜,瑜不掩瑕,忠也。”在具体调研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特别是在农村基层发展党员问题上,个别农村支部出现的现象令人担忧,有些问题甚至具有一些普遍性。

  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启动之际,这些问题如不加以重视,可能会损害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群众的获得感,掣肘乡村发展的进程,阻碍基层组织力的提升。

  缺合格党员,缺优秀人才,缺好带头人

  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党心民心、不断落地生根,各地基层党组织坚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把党员入口关,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与此同时,记者在调研中也发现,在一些地方的农村,发展党员优亲厚友,优秀人才被拒之门外,先锋模范作用难以发挥,老弱病残严重,组织生活有名无实,甚至被黑恶势力把控,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仍有不少隐患。

  而根源还在于大量农村青壮年外出、优秀人才外流,以至于农村党支部建设中缺合格党员、缺优秀人才、缺好带头人。

  入党门槛低,党员素质堪忧

  有一些党员文化水平非常低,入党申请书都不会写,上台去读都读不通顺,字都能认错。有的抄网上的入党申请,甚至把名字地址都抄上去了。

  “关系好”能入党。西部某省一个村的第一书记介绍,因区划调整,2016年7月,另一个行政村被并进本村。据他了解,在被并入的村中有一名党员,既不识字、又不讲理,喜欢惹是生非,群众基础很差,但当初因为他与村支书关系较好,就顺利入了党。

  西部某省份驻村扶贫队一名队员对记者说:很多时候,支部书记和谁关系好,就让谁先入党;如果支书跟你玩得不好,他就会说今年名额不够,让你明年再写申请。

  在这种情况下,基层党组织就出现了很多素质不过关的党员。

  我们帮扶的村寨有一名党员扎某(化名),今年30岁了,属于文盲,没读过书,在村子里也很懒散,不爱干活,在这个深度贫困村寨里都算是比较后进的年轻人。

  党支部找他去带头参加劳动,他就直接提出:“我不当党员了,你们拿给某某某去当。”

  “够蛮横”成优势。西部某县一名有7年党龄的农村党员邵某说,农村党员总体来说是好的,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我们村有的党员就吃喝嫖赌,有的还是村里的地痞流氓。

  这些人说不定在乡上说话比支书还管用,他想要入党,村支书都要给他点面子,没准还会给他弄个什么职务。

  一些品质不好的人,有些村支书也愿意他们入党,因为他够蛮横,一些工作推动得起来。比如村里修路要占谁家的田,这家如果不愿意,他没准就会动手威胁,用比较野蛮粗暴的方式去开展工作。

  “拉人头”凑任务。秦巴山区一个贫困村的驻村第一书记说,由于村里大多是文化程度偏低的留守老人,没有合适的培养对象,他们村已经5年没有发展党员了。按照镇党委要求,去年需要发展一名年轻党员,恰好该村一名在外打工的大学毕业生暂时回村休整一段时间,村干部就立刻上门做工作,很快将之发展为预备党员。

  “按照正常程序,应当是本人先写入党申请书,之后再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但为了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这些环节的时间只能压缩,连入党申请书的时间都是往前填的。”这位第一书记坦承,这类情况在一些地方的农村并非个例。

  “我在调研中也了解到,在个别地方,为了完成上级要求的发展年轻党员的任务,有村干部主动上门劝说年轻人入党,甚至给予其一定承诺和好处。”一位党建研究专家告诉记者。

  “一言堂”先定调。西北某省一位农村党员透露,前些时候,该村党支部开会讨论接收一名预备党员,村支书先定下调子,但讨论的人选还不是入党积极分子。在无记名投票环节,有3名党员甚至没有领到表决票,“在村支书的坚持下,最终还是通过了。”

  “现在我们开会讨论发展预备党员,连人都不认识,面都见不到,就是走走形式。”西南某省农村党员老叶说,“现在基层发展党员有很多不规范的地方。我觉得应该规范起来,开会时让积极分子都互相介绍一下,充分了解下情况。”

  支部小圈子,战斗堡垒变味

  “自家后院”,发展党员优亲厚友。记者在北方某市城乡接合部一个村采访时了解到,该村原支书2014年因妨害公务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被开除党籍并被判处有期徒刑。

  该村多位群众向记者透露,这位村支书在任10年的时间里,几乎把党支部变成了“自家后院”,大多在亲戚朋友和“自己人”中发展党员,俨然成了“党内个体户”。

  如果一些党员“不听话”,其组织关系就被强迫转出该村。久而久之,该村党员中有超过一半的人是此人的亲属或亲信。

  该村一位曾担任过村委会副主任的人说,为使一位亲信的儿子顺利入党,这位原村支书曾在村里策划了一起小小的火情,让人专门拍下亲信之子英勇救火的场景,以此作为“良好表现”,助其顺利入党。还有一个人在外开设赌局,因其父与原村支书关系密切而顺利入党。

  “虽然原来的支书被判刑了,但当初他发展的党员都还在村里,影响还在。有的党员就没个党员的样子,更别提什么先锋模范作用了。我们是看在眼里、痛在心头!”有村民无奈表示。

  西南某省一位农村党员老叶告诉记者,他们村有10名入党积极分子,其中一名老师大学毕业比较优秀,但开支部会议发展的是另外一名只有初中文凭、在村子附近当保安的普通年轻人。“他是支书家的侄子。”老叶说,当天晚上,支书召集全村党员开会,讨论选出一名预备党员,支书明说了就要大家选这个人。

  “我就觉得很不公平,选上的人普普通通,有好几个入党积极分子都比他优秀。这几年发展党员要求很严格,但我们书记上任这四五年来不光发展了他侄子,还把他儿子也发展成了党员。”老叶说,在他家附近村子的党支部这种现象并不少见,党支部发展党员,书记会提前说让大家选谁,投票只是走走形式。

  “武大郎开店”,优秀人才拒之门外。多位受访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在一些地方,有村支书为巩固自己的地位,在发展党员时将优秀的人才拒之门外,甚至凭个人好恶发展党员。

  “有的村支书当得时间久了,眼界受限,产生了错误的观念‘你比我行,我就不发展你’,怕对自己形成挑战。”西部地区一位乡镇干部说。

  据他介绍,该镇有一名群众日常表现很好,一心为乡亲们服务。在近年当地一起洪灾中,该群众曾跳入水中英勇抢险,在村民中威信很高。尽管这位群众写了多年入党申请书,但因为所在村的支书总是提反对意见,一直未能入党。

  农村党员老叶说,之所以说一些基层党员素质差,一个原因就是村里优秀的人反而入党难。在村里面当干部要看家族的,谁家里人多,谁的票就多。基层党支部每三年换届一次,书记把家人拉进来做党员,投票选支委时候自己就得票多了。

  部分村干部“黑恶化”操纵控制村两委。为保障山东农村“两委”换届顺利进行,山东省打黑办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地区黑恶霸痞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组织力量对全省8.29万个行政村和30.37万名“两委”成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有违法犯罪前科的4240名村“两委”成员逐人建立台账,侦办村干部涉嫌黑恶霸痞犯罪案件57起,打击处理村干部47名,其中村书记16名,村主任29名。

  2017年8月,黑龙江省纪委通报的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满族乡曙光村原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于福祥案令人反思。

  于福祥把曙光村当作“自留地”和“独立王国”,大肆贪占公款,腐化堕落、极度奢靡,涉案金额达2亿多元。于福祥属于典型的“村霸”,横行乡里、欺压群众,2010年7月,纠集社会闲散人员20余人,将哈尔滨市农电局4名工人砍伤。

  于福祥被审查期间,对抗组织审查,并恐吓威胁执纪审查人员。2017年6月,于福祥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位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介绍说,于福祥集人财物三权于一身,拉拢自己的亲朋好友入党,打击持不同意见者,组织生活形同虚设,民主决策也成了“一言堂”。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2017年11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农村地区黑恶霸痞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出现一些新的趋势和特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危害基层组织建设。

  有的农村黑恶霸痞势力借助家族、宗派势力,操纵、控制农村“两委”换届选举,把持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财产,强占集体资源,为个人、家族牟取非法利益,有的横行乡里,欺压、迫害百姓,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党员老弱残,先锋模范难当

  调研中记者发现,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偏远贫困地区的农村,党员年龄老化后继无人、文化程度偏低、带动能力不强的情况依然普遍存在。

  “有能力的人都在外面”。在北方某省一个乡镇,全镇28名村支书中50岁以上的就有24人,没有一名40岁以下的村支书。该镇一位村支书说,他们村29名党员中有13名流动党员,在村里的16名党员,老弱病残、行动不便者就有6人,平时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集体学习的不足10人。党员文化程度大多在初中以下,还有个别文盲。

  “在家的党员里,绝大多数都不会上网,也不会用智能手机。村里只有我一个人能写材料。每次组织党员学习,大家都很认真,但毕竟大多数都是老龄党员,学完之后的带动效果比较有限。”这名村支书说,该村近两年来没有收到1份入党申请书,因为“有能力的人都在外面”。

  “更多的是无人可发展”。多位从事组织工作的基层干部分析说,一些地方农村党支部出现的老化、边缘化、后继无人问题,与农村整体人口结构密切相关。

  在不少偏远山区和贫困地区,农村空壳化现象普遍,集体经济不振,对年轻人难有吸引力,留守在村里的普遍是“386199部队”(妇女、儿童、老人)。

  如此一来,党支部很难有发展对象,即使有优秀的人才向组织靠拢,因大多流动在外,党组织也难于考察。

  “确实有个别村干部出于私心,担心权力和地位受到挑战,不愿意发展党员。但实事求是地说,农村基层组织老化、弱化,更多的是无人可发展。”西部一位乡镇干部这样认为。

  西北某国贫县县委组织部干部介绍说,去年该县发展农村党员的工作重点是向3年以上没有发展过党员的村子倾斜,但全县还是有17个村发展不出党员,“因为确实没有合适的苗子。发展党员不能在矮子里拔将军,宁缺毋滥。”

  记者调研发现,农村人才外流、村组干部年龄老化、年轻干部跟不上等问题,在一些落后地区更为明显,给农村可持续发展带来影响。

  东北的一位乡镇干部说,农村基层党建普遍面临老龄化,尤其是农村“两委”班子面临接班问题。选好村党组织带头人,是摆在县乡两级党委面前的突出问题。

  开会人难齐,组织生活随意

  记者在基层调查发现,有的地方过半党员不在县域境内,很难召开一次全体支部大会。

  在北方的一个农业大县,一位村主任告诉记者,全村16名党员,居住在村里的有7名,其中还有2名不常住。一位镇党委书记说,镇内一个合并村,党员相对较多,现有党员74名,如今在县域境内的有36名,其他的都在外地,有的好几年不回来一次。

  这些村的基层干部表示,过半党员在外地,很难组织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有的村相对好点还能召开支部大会,有的地方支部大会开不起来,组织生活会也不按时召开。

  北方一农业县组织部干部介绍说,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农村人口减少,目前,全县农村党员1392人,常年在村里居住一半左右,不少在县域外,党员居住分散,导致农村党员组织生活难开展。

  “开会都找不全人,这会咋开?”一位基层党员说。

关于法讯参考

©2005-2018 法讯参考版权所有 电脑版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681567

媒体合作:010-53398173

广告合作:010-53398607

服务邮箱:fxckzx@163.com

京ICP备170184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