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办学被处罚 好未来还有“好未来”吗?

  违规办学的学而思被处罚。1月16日,钱江晚报旗下浙江24小时报道,杭州学而思存在违规办学行为,被全市通报批评。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的通报文件,杭州学而思在1月7日晚“新中考政策解读暨初中理科产品发布会”上,对正在征求意见的杭州市中考中招新政策进行了不当解读,严重误导与会家长对中考中招政策的理解,干扰了相关政策的制定。此外,杭州市教育局还在调查中发现,杭州学而思在招生宣传时使用了“尖子班”、“目标班”、“联赛班”等字样,违反相关规定。为此,杭州市教育局对杭州学而思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要求公司就中考政策误读发布致歉声明,对培训班命名立即进行整改。

  为规范校外辅导,司法部于2018年8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国务院办公厅于同月发布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等。

  据悉,作为国内热门的中小学教育辅导巨头,学而思于2010年在纽交所上市,证券简称为“好未来”。

  受益于国内持续增长的培训市场,好未来股价自2013年起节节走高,至2018年6月增长了23倍。以超过250亿美元的市值傲视培训市场的同时,好未来也引来浑水(Muddy Waters Research)“沽空”。

  2018年6月13日起,浑水对好未来连发四次沽空报告,质疑公司业务真实性,指控公司自2016年起开始采用虚增利润的方式进行财务造假。

  浑水认为,好未来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的净利润率为8.8%而非披露的12.4%,净利润至少被夸大了43.6%。其中,仅顺顺留学、广州一对一两笔欺骗性交易就增加了税前利润1.532亿美元。该报告一出,公司股价应声下跌。

  对于浑水做空,好未来表示浑水报告中存在大量错误、无依据的猜测以及恶意解读,公司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将对指控进行评估,并考虑采取适当手段保护公司股东利益。

  面对日渐趋紧的监管政策,好未来还有“好未来”吗?目前,好未来股价为30.26美元/股,较其之前最高峰的46.8美元/股下跌了36%。

给“低头族”开罚单开了个好头

  “你好,刚刚你拿着手机边看边过斑马线,根据《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行人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要处以10元的处罚。”1月14日上午9点24分,在浙江温州市区学院路口,交警对斑马线上的“低头族”市民胡女士现场开具了处罚罚单。这也是《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今年元旦开始实施后,行人在斑马线上看手机被处罚的首张罚单。(1月16日《温州晚报》)

  畅销书《人类简史》讲到了“驯化”问题。比如说小麦本来只是一种野草,但被人类发现价值之后,开始大面积推广,而为了使其更好生长,人类做了大量的事。看起来是人类“驯化”了小麦,但站在小麦的角度,何尝没有“驯化”人类?同样,今天我们在大量使用手机,又何尝没有被手机“驯化”?

  这些年来,由于玩手机而造成的悲剧,已经发生太多了。据世界卫生组织调查:全世界每年有超过27万行人,死于路面交通事故,而行人走路时玩手机分散注意力被认为是交通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分析具体的案例,既有害人的也有害己的。据报道,南京一名男子在经过火车道口时,由于专注玩手机,连火车的鸣笛声都没听到,导致火车被逼停18分钟;而中山市一个男子一边玩手机一边闯红灯,与一辆行驶中的摩托车相撞,导致摩托车乘客身亡。

  正是因为低头玩手机带来了“致命威胁”,且其呈现上升趋势,所以“低头族”问题引发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此前的应对方法更多体现在疏上,表现为苦口婆心地劝说,在西安还有商家铺设一条“低头族专用通道”,但都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其实也能理解,一个正在被手机“驯化”的“低头族”,跟一个装睡的人差不多,简单的提醒,又怎么能够叫醒。

  而现在,温州给“低头族”开罚单,为完善治理提供了新的思路。今年元旦开始实施的《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十一项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处罚作了规定,其中就包括“低头族”。有人可能会说,十元的处罚,未必会给当事人带来足够的痛感,而且这还涉及执法的常态化问题,是“低头必罚”还是“低头偶罚”,直接影响效果。但不管如何,“低头族罚单”还是能够起到一定作用的,正如当地交警所说:“罚不是目的,而是希望引起行人的重视,达到文明、安全通过斑马线。”

  这些年来,一直有关于立法规范“低头族”的呼声。地方立法的空间相对有限,有的时候可能还达不到舆论希望的“沉重痛感”,但要看到,这代表着一个趋势。只要“低头族”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那么对“低头族”普遍立法就会成为一种必然。现在,法律已经明确禁止“开车玩手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时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有不少人建议,把开车玩手机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同样是玩手机,行人“低头族”恐怕也很难置身法外。

  没有安全感就没有幸福感。一起又一起的事故,一再证明“低头族”是在与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开玩笑。如果说现在还有不少人指望通过呼吁喊醒、事故惊醒“低头族”,当发现这些柔性手段都没有什么作用时,那么剩下来的可能就只有一个,那就是通过严格的立法,来约束和惩戒“低头族”了。作为最后的救济手段,入法在很多时候其实也是逼出来的。

  温州开出的这张十元罚单,或许不会给一些人带来实实在在的痛感,未必就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如果“低头族”带来的安全风险始终得不到解决,那么普遍入法也就是尽早的问题。有着温州开的这个头,不排除其他城市也在抓紧调研,准备推动地方立法。 漫画/陈彬

“鼻子一碰就歪”该如何维权

  近日,河南洛阳市公安局西工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一个女孩在九都路一家饭馆吃饭时,鼻子被碰歪发生纠纷。(1月16日《大河报》)

  鼻子咋会被碰歪?民警询问得知,刘娟与男友到饭馆吃饭,坐下来点餐时,店员张丽(化名)站在旁边,其间张丽伸手给他人指东西时,不慎触碰到刘娟的鼻子。刘娟2018年5月花三四万元做了鼻部整形手术,张丽这一碰,就把对方鼻子碰歪了,如果鼻子里的填充物被碰坏,重新做手术的费用恐怕在4万元上下。在民警的调解下,双方决定协商解决此事。

  从新闻报道内容看,似乎是刘娟要和张丽协商赔偿问题了,而且已经说到重做鼻子花费的事,可能是要讨论分担赔偿责任的问题吧。但笔者认为,此事先不要急于讨论赔偿问题,而是要先弄清楚鼻子到底该不该一碰就歪。

  爱美去整容自无不可,但整容后的鼻子怎么能一碰就歪?这样的整容岂不是骗人?如果是刚刚做手术,鼻子还没有长好,一碰就歪还可以理解,现在手术后已经7个多月了,鼻子还是不能碰,这正常吗?如果正常,今后刘娟岂不是无法正常生活?不仅不能出入公共场所,就是逛街也是有危险的,甚至待在家里也要随时小心。所以,刘娟第一要做的,是向做整容手术的那家医院讨个说法:鼻子一碰就歪,到底是手术的材料有问题,还是手术的技术有问题?如果是整容本身的问题,店员张丽就毫无责任,一分钱也不应赔偿。

  即使整容后的鼻子一碰就歪是“正常”的,张丽也不应该赔钱。如果鼻子一碰就歪,刘娟就不应该到公共场所来,如果鼻子存在这样的风险,就不应该把这种风险带到公共场所。如果鼻子一碰就歪,进入公共场所就应该自己特别注意不被人碰到,或者事前做出提醒“不要碰我的鼻子”。安装一个一碰就歪的鼻子出入公共场所,简直可以说是“碰瓷”。

  当然,刘娟自己可能也不知道鼻子一碰就歪,这说明手术医院也没有充分告知她鼻子会一碰就歪的事实,或者他们就是知道也不敢事先告知,那岂不是不打自招暴露了整容手术的问题?

  至于张丽一方,她主观上不存在伤害刘娟的故意,客观上也只是给别人指示时轻轻碰到了刘娟的鼻子,她并不知道刘娟的鼻子不能碰,当然不可能承担注意的义务。所以说张丽是没有责任的。除非刘娟本人或其他人能证实张丽存在碰她鼻子的故意。

  根据《侵权责任法》,如果判断张丽负有侵权责任,那就要符合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过错行为、损害后果、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这三个要件缺少任何一个,侵权责任都不能成立。这里仅仅存在鼻子歪了的后果,其余两项都不存在,刘娟鼻子歪了和张丽的行为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所以张丽不构成侵权。

  刘娟一方维权的主要方向应该是查清手术的问题,而不是向张丽索赔。查清手术问题后,也不应当在这家医院重做一个鼻子,因为重做一个可能“一碰就歪”的鼻子毫无意义。

整容少女之死暴露行业乱象

  近日,19岁大二女生夏某被推进手术室进行隆鼻手术。手术原本应在4小时左右结束,家属却在7小时后得到通知,夏某因救治无效死亡。

  需要指出的是,在关于夏某之死的讨论中,有一些声音认为夏某贪图虚荣害死了自己。这种说法未免有些刻薄,一方面,爱美无罪,日益普遍的整容,并没有太多值得贬低的地方;另一方面,如果将视线落在“整容好不好”的命题本身,则很容易造成话题失焦。

  实际上,从目前的报道来看,医院的系列操作不当,才是致人死亡的直接缘由。首先,夏某在进入手术室前,经过了涉事方利美康整形医院的术前检查,一切正常。死亡的事实说明,要么是术前检查徒具形式意义,要么是手术途中出现医疗事故。无论哪种情况,整形医院都难逃干系。

  此次事件最值得质问的,还有整形医院在手术出现问题后为掩人耳目采取的一系列做法。面对焦急等待的家长,整形医院一边用谎言安抚,隐瞒手术失败的事实;一边偷偷把夏某转移到贵阳医学院抢救,甚至谎称其家属都在外省。而事实上根据贵阳医学院的录音,夏某在转移急救时已经没有生命体征。换句话说,夏某此前就死在了整形医院的手术台上。

  问题是,根据当地媒体报道,利美康整形医院和贵阳医学院距离相当近,地图显示,步行只需要十几分钟。整形医院在夏某出现异常体征后,完全可以及时送医抢救,而非将精力花在如何向家属隐瞒上,并且抱持侥幸心理,在不具备应急抢救能力、资质的前提下,试图以一己之力实施抢救。可以说,正是这种无视风险、漠视生命的应急操作,害死了夏某。讽刺的是,利美康整形医院的事后声明中,一方面强调“从未推卸责任”,一方面表示“坚决打击医闹”。

  利美康究竟是一家什么样的整形医院呢?它不仅有正规的资质,还在新三板挂牌上市。不得不提的一个细节是,和很多莆田系医院一样,包括利美康在内的很多整形医院,营销费用支出巨大。而另一方面,利美康投资的成都、广州等多家分公司,多次因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广告内容管理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此次事件再次暴露出该公司以及整个整容领域的乱象。

  众所周知,整容整形可以说是近几年的“朝阳产业”,虽然挂着“医院”的旗号,但严格来讲很多该类公司只能称为“机构”。因为门槛过低,许多不具备医学专业资质的人也能摇身一变成为所谓的整容整形“专家”。夸大宣传效果更是行业通行做法。遗憾的是,行业水准并没有因不曾断绝的整容失败、手术事故而有明显抬升。

  如今,整容乱象又吞噬了一个少女。个案层面,手术过程中到底发生了什么,整容医院背后还有多少违规操作,需要一个详尽的调查,以真相告慰逝者。跳出个案,系统清理行业乱象刻不容缓。

教训“霸座”获刑,私刑不能僭越公权

  据北京交通广播报道,近日一刘姓男子因看不惯身边的“霸座男”李某,气愤之下动手教训了他,本以为是“见义勇为”的行为,结果却给自己带来了麻烦。通过法院审理,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罚款6万元。

  刘某在庭审过程中称,李某不仅“霸座”,还十分无理取闹,不顾列车员多次劝解,依然我行我素,他因看不惯李某的这种不文明行为,并觉得李某影响了他的正常休息,才盛怒之下动了手。

  此事曝光后,有很多网友纷纷表示不可理解,不可接受,他们认为刘某的做法应当算是“见义勇为”,他及时站出来制止不文明行为,应该受到表扬,而不是惩罚。网友“点赞”刘某虽说不合法治精神,却恰恰是民间的一种价值取向,说明“霸座”行为的不得人心。

  但现代社会毕竟是一个法治社会,而不是以暴制暴的江湖。法律是禁止私刑的,法律也没赋予公民执法权,李某的“霸座”行为确实可恶,可刘某也不能以暴制暴。打人违法,这点毋庸置疑。法院的判决看起来似乎没有人情味,但却是合法合规的。

  也有网友表示不服,将此事与此前一脚踹飞干扰公交车司机的人的男子对比,质疑同样是“见义勇为”,为何该男子不仅没被处罚,还受到了奖励。在我看来,这两个案例虽在形式上类似,但在实质上却有不同。由于两个案例中的不文明行为所产生的危害程度不同,其所要求的应对方式自然也不同。阻碍司机正常驾驶的行为,其所造成的危害性无疑是巨大的,如果男子不及时制止,极有可能再次发生类似重庆公交车坠江那样的惨剧。在这过程中,即便采取了一定的暴力行为,也是能够接受的。而“霸座”行为则不同,它并不会带来危及生命的后果,采用暴力制止,便超出了合理应对的范围。说白了,即便是见义勇为,也是有其不可触犯的底线的。

  因此,刘某的教训给我们带来了两点启示:

  其一,在现代文明社会,面对不文明的行为,作为有正义感和责任心的公民,我们必须要有与不文明行为斗争的自觉和勇气,但同时也应该把握好分寸,不能僭越了法律的底线,否则,好事反而办成了坏事。

  其二,要解决类似“霸座”这样的行为,公权力必须及时介入,而不应该只是事后惩处,甚至不作为。从屡屡曝光出来的类似事件中,我们都能发现,在介入“霸座”事件上,公权是滞后的,甚至是无力的。“霸座”行为,表面上看是社会公德的问题,实际上是在相关法规和个人诚信体系不完善背景下的一种破坏社会秩序和规则的问题。针对此问题,不光要有事后的处罚,更应该有现场的强力的、得当的处置措施。比如,车上的乘警应该对这种行为进行及时警告纠正错误,不听劝解的可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甚至进行治安处罚!

让员工跪地爬行是什么“企业文化”

  1月14日,山东枣庄滕州街头多名女员工跪地爬行,一名男子举旗在前面带路。据了解,参与者为当地一家企业的员工,因未完成年底业绩任务而跪地爬行。随后民警制止了爬行行为,对组织者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该公司停业整顿。(1月15日《齐鲁晚报》)

  在市场竞争如此激烈的背景下,每个企业都想靠团结向上的企业文化立于不败之地,靠科学的绩效考核取得良好业绩。同时,每个企业都应该认识到,只有尊重和维护员工人格的企业文化和考评才符合现代社会潮流。靠践踏员工尊严,让员工丢人出丑来惩戒员工既违法,也不利于凝聚人心和企业的长远发展。

  近年来,各种奇葩的“企业文化”和考核方式不胜枚举,除让员工在大庭广众之下跪地爬行之外,还有让员工互扇耳光的,让员工裸奔的。遗憾的是,这些公司或企业不仅没有意识到错误,反而美其名曰为培养、锻炼员工的心理承受能力,打造所谓的狼性文化。

  一般来说,“狼性文化”主要指带有野性的拼搏精神,需要永无止境,不屈不挠地拼搏和探索。此类文化虽然有些极端,但只要不侵犯员工的人格尊严等基本权利,并未被法律所严格禁止。但是,让未完成业绩任务的员工当众跪地爬行,恐怕就不是所谓的“狼性文化”了,而是赤裸裸的违法,并涉嫌侵犯公序良俗。

  法治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任何人都无权凌驾于他人之上,强迫他人作出有辱人格的事情。即便是企业、单位的管理层,也不享有对员工的绝对控制权。且管理层所享有的绩效考核、请销假、考勤、奖金发放等管理权也应受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制约。尤其是,一些惩戒事项不得侵犯员工基本权利,并应经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如不能擅自以迟到为由罚款,不能强迫员工加班。举轻以明重,企业有什么理由让员工跪地爬行。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让员工当众跪地爬行的考核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构成了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应承担治安管理处罚责任。因此,无论是劳动监察部门还是公安部门,都不该对此类“狼性文化”视而不见,而应及时查处惩戒这种无赖管理行为。并鼓励员工敢于拒绝这种无理要求,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确保不被随意欺负和压榨。

“民举官究”华林被查,监管为何总是姗姗来迟

  河北华林终于被查,但这一迟到的“喜讯”里,依然存在着令人不解和担心的问题:在调查涉嫌传销公司的问题上,有关方面的主动出击何时能正常化?

  河北黄骅市联合调查组的情况声明,第一句就提及“网上出现媒体反映河北华林酸碱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相关问题”,这清楚地表明,此次调查说白了就是,民举官究。

  “民举官究”有什么问题吗?并不是说,“民举官究”式的监管或者执法就不好,其实,现实之中,这种方式颇为常见。问题是,国内保健品行业乱象频仍,被举报、引出事端的公司,比比皆是。华林就不是盏省油的灯,去年,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通报过2017年直销投诉情况,华林以33件投诉高居榜首,权健以16件位居其后。

  早就该跟进调查,公开真相,但就是迟迟不见官方行动,这就是不正常的现象。更别说,一些以诡异的操作模式行走业内的公司做大做强成为人生赢家了。而在当下的语境中,主动出击,为民撑腰、排险、除“害”,已经成为一项必须完成的“作业”。

  权健事件之后,2018年12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电话营销行为管理的公告》,要求重点加强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明示或暗示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等行为的监督检查。随后,对保健品行业的整顿大幕也已展开。

  在这种情况下,华林所在的地方,怎么还是给人一种过去从未听闻,如今恍然大悟的印象呢?难道,不出事就“天下无贼”,出了事才慌忙找“贼”?

  的确,力主推广酸碱平衡理念的华林公司,也拥有直销经营许可。但是,拥有直销许可,并不等于直销公司所有的行为都是合法的。在直销行业内,传销疑云的影影绰绰,从来都是最值得警惕的问题。遗憾的是,在这一领域,我们的监管没跟上,甚至被称之为“无为而治”。

  传销和直销,的确有界限模糊的地方,一旦直销公司打起擦边球还善于自我规避风险,这种模糊性,就更能被其利用。但在法律层面,对传销和直销的区分还是较为明确的,例如是不是“拉人头”。

  权健16人因涉嫌组织传销活动被批捕,宣告其打着直销玩传销的套路被正式揭露。这也说明,这些套路并不高明,一查就会“露底”。这类企业哪有什么神通广大,只不过是过往的监管发了呆、缺了位。

  但愿权健、华林事件之后,我们的一些地方,能够多一点主动查,少一点被动查。就在1月14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传出消息,2019年要持续开展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行动,坚决治乱出清。这个态度是必须的。全行业的彻底调查处置迫在眉睫。

  与此同时,值得一提的是,去年11月,“酸碱体质理论”创始人罗伯特被美国加州圣迭戈法庭判决,赔偿原告1.05亿美元。但在国内,大打“酸碱牌”的厂商却照样能莺歌燕舞,甚至把年会开到国外去。

  更有业内公司为罗伯特打抱不平:他是以非法行医罪被判罚,并没有判定“酸碱体质”理论有罪。还有人声称,“酸碱体质”理论和“酸碱平衡”理论不是一码事。

  切割得很流畅。之所以如此,倒不全是某些忽悠者辩才过人,而是相关领域里的常识推广,确实是一个“冷门”。而这同样需要政府部门、社会机构多尽一分力,把“课”补好。

“一夫三妻”拷问婚姻登记联网漏洞

  在苏州昆山,一名男子3年内利用各省间婚姻系统没有联网的漏洞,分别和3个女人结婚生子。为了能让自己应付得了这3个家庭,男子将3位女子安置租住在方圆1公里范围内的3个小区里。有时候,1周内要在这3个小区来来回回转悠十多趟。在看守所里,张某表示不知道这么做是违法行为,还称“出去之后,看谁能原谅我,我就跟谁在一起”。(1月14日 《成都晚报》)

  一个男人拥有三个“合法”妻子,还生有多个孩子,三个家还安置在方圆1公里范围内的三个小区里,以方便其走动“照料”,案件报道后,迅疾引爆网络,网友们啧啧称奇,还有一些男人羡慕张某有“本事”,可以左拥右抱,“妻妾成群”,坐享“齐人之福”。然而,“一夫三妻”不能当笑话看。我国婚姻法严格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多娶一个都算重婚,“一夫三妻”更是严重漠视婚姻法、背叛夫妻忠诚义务、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行为。

  此事对“三位妻子”更是造成莫大的伤害。多年来张某的妻子们都蒙在鼓里。她们万万没想到和自己领了证、生了孩子、亲密相伴的枕边人竟是个“家外有家”的别人的“老公”!知道真相后,2018年上半年,第一任妻子任女士与张某离了婚,不愿多作纠缠。第二任妻子陈女士向警方报了案,要求法律严惩张某。可见其受欺骗至深,气愤至极。而三个家庭的未成年孩子又将如何面对那个犯罪坐牢的“父亲”?

  张某声称自己不知道重婚违法,明显是在狡辩:其一,他是个比较“成功”的房产中介公司老板,月赚数万,而我国的房产交易与家庭、婚姻关系密不可分,办理过户时房产证、结婚证不可或缺,岂能不知道?其二,他与“三位妻子”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分别在江苏、河南、安徽三个省份,可见其绞尽脑汁避开省内婚姻登记网络,有意为之。

  追根究底,“一夫三妻”之所以得逞,在于钻了婚姻登记联网的空子。目前我国婚姻登记在省内联网,如果张某在一省登记,其重婚记录便可查询到,但在异地便鞭长莫及了,由此造成监管的漏洞。举一反三,公众有理由追问:还有多少个“张某”在秘而不宣,无法无天?又有多少个“合法配偶”的权利遭受侵害而不自知?还有多少个无辜孩子陷入剪不断理还乱、自此缺少父爱的家庭关系中?

  “一夫三妻”是个严肃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玩弄妇女感情,矮化了妇女地位,侵害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触犯法律法规,败坏了社会风气,危害不容小觑。此案更拷问婚姻登记联网漏洞——严格落实婚姻法,维护公民正当权益及法律威严,杜绝形形色色的重婚行为,婚姻登记全国联网已刻不容缓。

政企合作解决小微餐饮企业办证难

  日前有媒体报道,广州越秀区“区长信箱”的一封来信反映,一市民在越秀区开办一家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的小餐饮店,2018年5月拿到营业执照,6月申领食品经营许可证,但迟迟未获通过,存在办证困难。报道称,记者走访广州几个区的30家小餐饮商户发现,商家中办证时间最短的为15天,最长则需要近3个月。

  有餐饮业的报告披露,中国餐饮业在2017年的收入达到了3.9万亿元,用户超过3亿人,日订单量近3000万份。如此庞大的用餐数量,在很大程度上,是活跃在外卖市场的小微餐馆托举的结果。但是,在许多地方,小微餐馆进入市场的门槛一点也不“小微”,办证难、办证慢,办证程序繁多、手续繁杂的现象仍大量存在。这些现象说明,政府部门的“放管服”改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推进简政放权,减少政府审批,放宽市场准入,这是经济增长的基本要求。餐饮市场,尤其是小微企业聚集的中低端餐饮市场,是经营主体更新较快的市场。市场主体更新换代快,既是市场有活力的象征,也是市场保持活力的根源。相对而言,中低端餐饮市场的试错成本比较低,因此资源配置的成本也不高,降低准入门槛可以更加快捷地将市场信号传输到位,从而提高市场效率。如果办证的周期长达3个月,那么,这样的效率还谈何配置资源。

  应该明确的是,放低市场准入门槛不是放手不管,更不是不闻不问,恰恰相反,是将管理和服务后移和后置,是在经营环节尽到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使得小微餐饮企业守法经营,合规营业,让消费者吃得放心。而现在小微餐饮企业办证就需要多至3个月的事实,说明相关政府部门的管理程序和次序都有待调整,有待于与市场协调步骤和节奏,将管理和服务的重点放到准入之后,真正负起管理和服务的责任。

  实际上,与小微餐饮企业办证难、办证慢相对应的,也常常是一些餐饮业食品安全问题屡出频出的现实。办证部门总是想从准入的门槛处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但是众多事实表明,在准入前左审右察,准入后放任不管,或者是管不到位,这不仅不能消弭食品安全的隐患,而且恰是给入场者的一个不良信号,由此诱发了一些经营者的违规行为。

  最近几年,许多小微餐饮企业都入驻了美团等大型餐饮外卖服务平台。去年初开始正式实施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要对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严格审查入网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资质,并将相关证件按要求公示。这个办法,找出了一个解决小微餐饮企业办证难的系统性解决方案,为加强政企合作促进行业发展提供了一条思路。

  此外,上述规定,实际上将准入后的部分监管功能转移到了外卖服务平台,以平台功能将政府的监管措施刚性化。这种政企合作促进线上线下协同治理的方法,在解决小微餐饮企业办证难、办证慢的问题上,可以起到有益的作用。当然,政府部门与服务平台在经营许可等基础监管信息数据方面的互通共享,是形成餐饮业利益相关者在食品安全。

“老赖地图”创意值得点赞和推广

  运用一款小程序,家住河北省石家庄市某小区的高志惊奇地发现,自己居住的小区竟然是个“老赖”重灾区!这款小程序就是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向社会开通的小程序“老赖地图”,用户可以通过该平台查询身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小程序将自动显示定位地点附近的“老赖”数量,并发出相应预警。

  近年来,由于一些人诚信意识极度缺失,赖账不还,在法院裁判生效后依然挖空心思逃避责任,极大地损害了守法者的权益和法律尊严。如果失信老赖受不到应有惩戒,无疑将形成耍赖可以获利的思想,助长背信弃义的不良社会风气。开发“老赖地图”向老赖活动周边的公众推送相关信息,无疑是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对老赖进行精准曝光的创新举措,值得点赞和推广。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交通的便利,人们的出行和流动成本更低,逃避责任的机会更多。一旦某个失信老赖脱离原来的工作生活圈子到其他地方,其基本上感受不到来自熟人社会的道德压力。法院传统的执行措施也难以发挥制裁和限制作用,以至于失信老赖长期逍遥法外。如某人被法院判定为失信老赖后可能远走高飞,让法院找不到人和财产。而新环境中的邻居和同事也不会知道其是老赖,这样的话,相当于“人走债了”,换个地方就能规避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

  如果欠账可以不还且受不到任何惩戒,老赖就会越来越多,人们的交往和交易成本将大幅攀升,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谁也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不会受到侵害,而侵权者又会老老实实地承担责任。为有效惩戒老赖,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除赋予法院拘留权和罚款权外,还授权其可以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网络等方式公布老赖信息。

  既然可以通过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向全社会公布老赖信息,举轻以明重,自然也可以通过“老赖地图”这一特殊的网络方式精准曝光老赖。任何人都有权了解其交易对象的信用、守法状况,以便有效评估交易风险。“老赖地图”有利于人们了解其居住、工作点周边群体的信用状况。

  在很多人成为手机控的背景下,这显然能够提升曝光效果,让老赖家喻户晓、尽人皆知。特别是向老赖的亲朋邻居推送这一信息,等于让其在熟人面前出丑,相当于以技术手段构建了“准熟人社会”,解决了陌生人社会中“道德压力”不足的尴尬。

  为制裁老赖,解决执行难,各地法院均推行了不少创意。如为老赖定制手机彩铃,向拨打电话的人披露有关失信信息;通过APP标注老赖电话,通过朋友圈、今日头条等曝光老赖。曝光老赖既是法院权力也是义务,且曝光本身就蕴含着对老赖隐私权、名誉权的限制和“伤害”。

  建设法治社会和信用社会,容不下无视道德和规则,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老赖。只有尽最大限度曝光老赖信息,才能让其处于人人喊打的“准熟人社会”中,无处遁形。当前,对老赖的制裁和限制措施不是太多,而是太少。势必尽快构建部门、多行业、多手段、全领域、全方位的联合惩戒体系,普及各种能够限制老赖、曝光老赖的措施,以此让守信者获益,让失信者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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